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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耍赖,到期不签无固定合同,怎么办?|职场十问④

周到上海  · 公众号  · 上海  · 2017-06-08 19:37

正文


在单位工作长达9年,优秀员工突然一夜之间变成严重违纪员工,并且仅仅是因为偶尔迟到,以及所谓的未及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要解除这位员工的劳动合同,这样的事情还竟然出现在我们大魔都,你说冤不冤?周到君听说这件事后绝对气愤,无论如何要为这位优秀员工打抱不平。

▌ 老员工偶尔迟到竟遭辞退


在浦东新区打工的小苏近来为单位不与他签无固定期合同苦恼不已。

此话怎讲?

原来小苏2008年5月到该公司打工,第一次签了2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认为他表现优秀,又与他续订了2010年6月1日到2018年5月31日长达8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今年6月小苏已经在该单位打工长达9年。但去年年底,单位领导班子“大换血”,原来的老总全都跳槽,新到任的老总来了之后,对小苏出乎意外的冷落,原来安排他的工作,现在时常改派新来的刘某去做,起先小苏不在意,后来他越来越觉得不对劲,直至到了今年5月,单位一纸书面通知,说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

见到这份长达近千字的书面通知,小苏备感委屈,其中罗列了他迟到、没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等所谓的“罪状”,而且单位明确表示,将按法律规定对他进行适当补偿。之后他咨询过相关机构,这些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小苏,如果单位愿意补偿,那小苏只能自认倒霉。

▌ 单位自说自话罗列罪状无效


事实真的像这些机构说的那样么?

小苏真的只能自认倒霉么?劳动法专家谈育明认为,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单位与小苏解除劳动合同,意在不与小苏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时候,单位都应该跟员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除非,员工自己提出来要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①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②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③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很显然,为了不与小苏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单位罗列了所谓的违规、违纪事实,以及未按时完成领导交办工作等问题,但首先要确定违纪事实,然后还要确定这些情况是否符合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劳动合同法》对解除合同有明确的规定,比如:

▪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所以,单位自说自话罗列“罪状”,“拉到篮里都是菜”的做法肯定是没有道理的。 小苏有权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述,要求与单位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编辑 | 沙情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