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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虚拟经济的关系辨析

腾讯研究院  · 公众号  · 科技媒体  · 2025-02-24 16:2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选自由田杰棠和张春花撰写的《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内涵、机理与推进策略》。文章首先阐述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概念及其区别,探讨了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内涵和趋势。然后,分析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包括数字经济的定义、组成部分以及与实体经济的交集。文章强调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具有天然的融合性,关键在于如何实现深度融合。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概念和区别

虚拟经济源自马克思的虚拟资本概念,指通过金融市场运行并获得利润的货币资本,不直接参与实际商品生产过程。实体经济指的是除虚拟经济之外国民经济其他部分的总和,包括制造业、服务业等。

关键观点2: 数字经济的定义及其与实体经济的关系

数字经济包括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服务业等,属于实体经济。产业数字化是数字技术向其他行业渗透带来的增值部分,其中金融和房地产数字化属于虚拟经济,其他行业数字化属于实体经济。

关键观点3: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性

虽然数字经济不全是实体经济,但绝大部分都属于实体经济。文章强调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具有天然的融合性,关键在于如何实现二者之间的深度融合。


正文

田杰棠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张春花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院大学


本文节选自田杰棠、张春花《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的内涵、机理与推进策略》,发表于《技术经济》2023年01期。
如何认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数字经济属于实体经济还是虚拟经济?互联网语境中的“虚拟”与经济概念中的“虚拟”是否是同一范畴?对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阐明,以便澄清一些错误认识。

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内涵与区别

正如成思危 (2003) 所指出的,虚拟经济的概念源自于马克思在其巨著《资本论》第三卷中提出的虚拟资本 (fictitious capital) 。所谓虚拟资本是指 通过股票、抵押或债券等方式在金融市场中运行并获得利润的货币资本,这种资本并不直接参与实际商品生产的过程。 与之相关的虚拟经济概念主要指的就是金融行业。后来,随着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金融衍生工具日益丰富,虚拟经济的规模也在持续扩大,而且对其他相关行业的渗透程度也在持续增加。因此,一些本来属于实体经济的行业越来越带有了一部分金融属性,出现了虚拟化的趋势。比如,众所周知的房地产行业本来是实实在在地为居民提供居住和生活生产场所,居民楼和其他建筑也都是实体存在,但是随着炒房活动的日益活跃,房地产的金融属性大大增加,因此越来越体现出虚拟经济的特点。因此,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将房地产与金融业都归入了虚拟经济。综上所述,虚拟经济可以定义为金融属性占主导的行业经济之和。虚拟经济在当前的时代主要是指房地产与金融业,但是未来会随着经济形态和不同行业的发展而可能出现进一步的变化,这要看一些新兴行业是否带有更多的金融属性。
那么,与虚拟经济所对应的实体经济是什么?包含哪些行业?对于这一问题目前并没有形成共识。第一种理解认为 实体经济就是指制造业 ,因为制造业是实实在在地生产看得见、摸得到的商品,持此观点的学者如吴秀生和林左鸣 (2006) 。很多政策文件中其实默认了这一说法,提到实体经济时其所指明显就是制造业。第二种理解认为 直接面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行业,以及生产性服务业都应该属于实体经济。 其理由是商品和服务一样都是在直接满足消费者的效用,不应只看到商品而忽略服务的实体经济性质,持此观点的学者如金碚 (20 12) 。这种理解在很多做实证分析的研究中也经常被采纳。这两种理解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问题在于如果按照这两种观点,那么国民经济中必然会出现既不属于金融及房地产等虚拟经济,又不属于制造业及相关服务业等实体经济的其余部分,该部分又应该如何定义?这必然会产生认识上的一些混乱,而且在政策文件适用性上会导致理解的不一致,不利于相关行业的未来发展。本文认为,最好是沿用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的内涵,用排除法来定义实体经济,即 实体经济就是除了虚拟经济之外国民经济其他部分的总和,当然可以将制造业定义为实体经济的核心部分。 这从理论上、实践中都更有利于相关各行业的发展。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与交集

在一些文章、尤其是学术期刊之外的不严谨论述中,很多论者直接或在行文时自觉不自觉地将数字经济定位为虚拟经济的一部分。当然,正如本文文献回顾部分所列出的,从事数字经济研究的学者一般不会这样认为。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人们在论述互联网相关活动时,确实会使用“虚拟”这个概念来描述,但是其含义与虚拟经济中的“虚拟”一词来源不同,内涵也不一样。马克思所讲的虚拟资本,虚拟的含义是英语中的fictitious,要表达的是 资本并不参与实际价值的创造 。因此带有一定的虚假性,这是一个经济概念。而互联网行业所讲的虚拟,含义是英语中的virtual,本义是指网络空间中用数字化的方式对现实世界的模拟,如与实体商店对应的网店,与线下对应的线上,都是这个意思,这是一个技术概念。实际上,为了避免混淆,数字经济中常用的“虚拟”应该翻译为“仿真”比较合适。只有理解了这一区别,才能正确理解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
按照通用概念,数字经济可以分为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的历史比较悠久,源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半导体技术和产业的发展,尤其是美国硅谷地区计算机、互联网等技术的不断创新,因此,把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服务业、电信服务业及广播电视等产业都归入数字产业化范畴,这也是数字经济的底座和根基。这一部分一望而知属于本文所定义的实体经济。产业数字化则是指数字技术向数字产业化部分之外的国民经济其他行业渗透带来的增值部分,包括了对一、二、三产业的经济价值贡献。这一部分要分开来分析, 其中虚拟经济的数字化部分就应属于虚拟经济,而实体经济部分的数字化究应属于实体经济,关键要看数字技术应用服务的对象是谁。 按照本文对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划分,金融业和房地产业的数字化增值属于数字经济中的虚拟经济,而其他行业的数字化则应属于数字经济中的实体经济,如图1所示。
图1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
通过上述分析,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关系可以进一步清晰化:数字经济的数字产业化部分和产业数字化中除金融业和房地产业数字化之外的部分,都属于实体经济。也就是说,虽然数字经济不全是实体经济,但是绝大部分都属于实体经济。因此,不能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对立起来。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具有天然的融合性,我们要做的是如何实现二者之间的深度融合,关键在于 “深度” 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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