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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发布首份医疗纠纷白皮书:一半以上医院无责

掌上医讯  · 公众号  · 医学  · 2017-11-25 10:30

正文


医患纠纷具有专业性强、信息不对称、矛盾冲突激烈的特点,还有可能演化为恶性事件,让医生谈及色变,让患者倍感压力。


来源:杭州网 杭州日报


近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发布杭州地区首份《医疗纠纷类案件审理情况白皮书》,以6年来审理的医疗纠纷类案件为实证基础,总结梳理了医疗纠纷类案件的审理情况和经验,并针对医患纠纷产生的原因和解决,从司法层面给出了建议。

喝下洁厕灵的姑娘没救回来

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

上城法院受理过一个案子,患者是个20岁的浙江姑娘,在家喝下了一整瓶洁厕灵,家人发现后立即将她送到医院治疗。

由于当地医院的疗效不理想,一段时间后,家人让她转院到了杭州一家大型三甲综合医院。

转院到杭州时,姑娘的肠胃几乎全部糜烂,医院对其进行了腹部探查、空肠造瘘、胃造瘘等手术,并同步采取抗感染治疗,但最后还是没有救过来。

事后,家属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认为医院存在治疗不当的问题。

医院认为,按照医嘱,姑娘在重症监护室期间不能进食任何食物,但姑娘家人趁医生不在,偷偷给她喂些粥和水果。护士撞见过几次,也对家属进行了劝阻,可家属觉得,少吃一点不要紧。

因擅自进食,姑娘腹腔感染,病情加重。医生提出做腹腔引流手术,又遭到了家属的拒绝。最后,姑娘死亡。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患者及家属存在不遵医嘱、不配合诊疗的情况,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医院虽然对患者采取了抗感染治疗,但力度显然不够,应承担部分责任。

80岁老人因放化疗无效死亡

家属起诉医院索赔

2014年,80岁的长兴老人卫某因患腺性肿瘤,被家属送入当地医院手术治疗,但一段时间下来,病情并没有明显好转。

为了让老人接受更好的治疗,家属办理了转院手续,把老人送到了杭州一家大型三甲医院治疗。

医生对老人进行了检查,在征求家属意见后,决定对其采取放化疗治疗。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虽然定期在做放化疗,但老人的情况依然持续恶化,最后因术后并发症导致死亡。

事后,老人的家属认为老人死亡系医院在治疗中未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导致,将两家医院都告上了法院。

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了调查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医院为患者行手术时指征明确、手术操作无过错,后续抢救措施亦及时合理,患者死亡系术后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导致,故杭州的医院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老人之前接受治疗的医院因未履行术后告知义务,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针对老人家属提出的质疑,法院还委派了一名专家鉴定组成员远程出庭,对一些涉及的专业医学问题进行了解读。鉴定人当庭解释了恶性与良性肿瘤的区别,并对放化疗的疗效作了解说。

在听完鉴定人的意见后,老人家属同意调解结案。

医患纠纷主要有四大矛盾

上城法院副院长王春霞说,根据以往受理的案例,法院对医疗纠纷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梳理总结,发现医患纠纷主要因四个矛盾引起:

一、沟通不畅

医院方:医院和患者沟通不充分,主要体现在医院未告知或迟延告知患方治疗方案、病情及诊疗风险等。

在诊断后,医院应及时告知患方患者病情;在实施有风险的诊疗行为前,应向患者或家属明确告知,让患方在知情的情况下接受诊疗;另外,某些疾病存在多种治疗方案、用药方式,在各种方案差异较大的情况下,医院应告知患方,由患方自行选择。

患者方:对自身疾病认识的不足和对损失程度的过高估计是主要问题。

部分患者对于医院及其诊疗行为存在相当程度的误解,对诊疗结果不能客观看待,导致了部分医患纠纷的产生。当然,患方不具有专业的医学知识,对自身疾病了解不充分属于正常现象,但个别患者对病情认识严重不足,对诊疗风险理解明显欠缺,认为疾病无法治愈必然是医院过错所导致,这种观念是需要纠正的。

二、诊疗不当及对医生缺乏信任

医院方:在医院为过错方的案件中,医方最常见问题是诊疗不当,主要体现在:缺少应有的诊疗行为、诊疗行为不及时、护理不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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