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防科大《中国军民融合发展报告2015》,目前我国的军民融合度在30%上下,正处于军民融合发展初期向中期迈进、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推进的阶段。反观军民融合体系的领先者美国,其民营企业已囊括90%以上的国防军工订单。
我们认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国防科技工业,1)有利于“小核心、大协作”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建设。现代武器装备系统日益复杂,重大装备的协作配套单位经常高达数千家,武器装备配套需求不断扩大。只有充分发挥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全社会大协作,才能更好的满足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需求,也有助于军工企业更加集中精力的进行核心能力建设;2)有利于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新兴领域的技术优势。目前民间资本与民营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和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信息技术、智能装备、新材料等新兴领域经常扮演着领先潮流、甚至是填补国内空白的角色,机械化向信息化的军事变革为民参军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
2.1. 民参军的市场准入门槛在逐步放开
民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具有一定的行业准入门槛。比如民营企业需要取得军工四证,四证的获得均由文件审查和现场审核组成,主管部门有所不同,但军方是最终用户,起主导审查作用,最终进入装备承制单位目录周期一般为2-3年。但军品生产并非一定要拿齐四证。根据军民任务类型,装备承制单位可分为三类,承担武器装备总体、重要分系统、核心配套等任务的第一类企业认证过程最为复杂,则必须获得全部军工四证。
市场准入逐步放开,微观环境改善。2013年底全国2093家单位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其中军工企业、民口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各占1/3,民口企业1400多家。而截至目前,民参军企业数量已达到近3000家。2017年2月,军委装备发展部为推动武器装备建设军民融合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发展,围绕降低准入门槛、完善信息交互、培育竞争环境等制定12条举措45项任务,包括“两证合一”、调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制定《装备采购竞争失利补偿管理办法》等,持续推进装备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1)军工四证将成为“军工三证”。①两证合一。装备发展部提出,自2017年开始试点将“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与“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两项制度进行融合管理;同时将装备承制单位类别由三类简化为A、B两类。A类为军队专用装备承制单位,在资格审查时对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B类为军选民用装备承制单位,需取得国家质量管理认证证书。“两证合一”简化了民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准入流程。②缩减科研生产许可目录。未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不得从事许可目录所列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的继续缩减,则进一步减少许可审批范围。根据国防科工局会同总装备部联合发布的新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2015年版),其许可项目比旧版目录已经减少了62%,截至2016年底,我国已有1100多家民营企业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允许承担任务层级已从低端配套向关键分系统及整机研制提升。
(2)《装备采购竞争失利补偿管理办法》为民营企业消除后顾之忧。在固有的军工供货体系中,国有军工企业不仅可以优先获得政府的军品订货,而且可以得到政府在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和技术支持。而军选民用装备的采购模式为“三自一参与”,及企业自筹资金、自主研制、自主开发,军方参与,意味着军方前期投入和科研费很少甚至几乎没有,而一旦竞标失利,则对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巨大压力。而《装备采购竞争失利补偿管理办法》的制定,将一定程度保障民参军企业的权益,提升民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采购竞争中的积极性,从而激励更多优质民参军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的竞争采购。
(3)民营企业通过预研项目进入民参军体系较为容易。①民营企业均可参与预研项目,需要具备与所申报预研项目密级相匹配的保密资质,原则上不对预研承担单位的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和科研生产许可证做强制性要求;②每年3-4月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将发布指南。承担预研项目不代表能直接承担型号研制,但在下一阶段竞标中具有优势。今年的预研共用
技术项目和领域基金项目,民企得分将在专家组平均分基础上加5分;③预研项目允许失败。
(4)国防知识产权管理及军用软件计价等政策逐步完善。针对国防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军委装备发展部已经拟制《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新形势下国防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并正在征求意见阶段,预计2017年将实施。针对软件在装备建设中所占比重越来越高但军用软件价值未充分体现,军委装备发展部已经拟制《军用软件研制概算计价规范(试行)》,并正在按照立法程序正式报批,预计2017年将实施。
通过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推动军工供货体系的对外开放,降低民营企业进入军品供货体系的准入门槛从而减轻民营企业的负担,加快吸纳民用优势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等领域,审批流程与审核速度的加快将大力推动民参军企业的快速增长,民营企业获得军工订单的数量和体量将会有质的飞越。
2.2. 竞争采购逐步打破民营企业参军的信息壁垒
装备采购由单一来源采购逐步走向竞争性采购。2002年中央军委颁发《装备采购条例》,要求军品采购要积极推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多种采购方式。目前武器装备采购可分为单一来源采购和竞争性采购,其中竞争性采购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招标采购方式,以及竞争谈判、询价等非招标采购方式。装备市场具有一定自然垄断性,军工集团是主要供给方,尤其大型武器装备竞争很有限,因此对总装项目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在总体供应商内部推行方案层面的设计竞争;而在分系统、组件、部件、原材料等可根据竞争条件可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谈判、询价等差异化的竞争采购方式,由主承制单位转包给二、三级专业化的中小型承制单位。
线上采购信息平台搭建完成,公开招标将打破信息壁垒。我国装备采购运行机制仍带有计划经济体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绝大部分还是由国有军工企业完成,并受制于保密等诸多因素,军民间未建立权威、畅通的信息交互机制。一方面,国有军工企业在专属领域深耕多年,建立了完整的信息获取渠道,而民营企业对市场、产品需求信息掌握不足或滞后,需求导向模糊,或通过非制度化渠道获得信息成本高;另一方面,装备采购部门不了解民营企业科研生产能力,积极性不高,招标过程邀标不全导致竞争不足。
2015年1月,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正式上线运行并首次实现军品采购网上公开招标,2016年5月,网站首批5个异地查询点同时启用,这是军工企事业单位、优势民营企业产品和技术信息的重要汇集渠道,也是全军武器装备采购需求信息的权威发布平台。2016年8月军品预研首次实现网上公开招标。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上线有利于逐步破除装备采购信息壁垒、大力推行竞争性采购、不断提高装备采购质量,对于加快推进装备采购体制机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截至目前,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共有采购需求2631条,实现企业对接2083条,占比79%。
2.3. 军队体制改革对民参军公司的订单影响在逐步减弱
军队体制改革主要是领导指挥体制改革,长期有利于理顺现有的军队指挥和管理体制,但军委部门的划分调整短中期将影响上市公司军品订单的执行节奏,从全军装备采购信息网的采购公告可以看出,2016年以来的采购公告明显少于2015年,2017年有所好转,但压制因素在逐步减弱。
2.4. 一二级市场联动:并购重组、IPO与军民融合基金
2.4.1. 转型并购仍是民参军的重要方式
14年以来转型并购是民参军的主要形式,并购方向则以信息化和零部件配套为主。根据不完全统计,信息化标的的估值水平较高,平均估值水平在17.51倍,部分甚至达到20多倍;而零部件配套标的的平均估值为15.54倍,合理估值区间基本为10-15倍。
2.4.2. IPO加速为民参军企业提供发展契机
2016年年初至今共上市437家公司,其中民参军公司包括景嘉微、星网宇达、晨曦航空、瑞特股份、华测导航、新劲刚等6家民参军公司先后上市,这些公司自上市之初即涉足军工业务,营收规模虽然不大,但产品毛利率基本在50%以上,甚至更高。次新股多为纯正的民参军标的,不同于14-15年期间大部分民参军公司是通过转型并购进入军工领域。随着IPO审核加速呈常态化,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民参军企业通过IPO登陆资本市场,民参军企业将充分享受政策与资本市场带来的发展红利。
2.4.3. 军民融合基金陆续成立,为优质项目孵化提供资本支持
军民融合基金陆续成立,为优质项目孵化提供资本支持。随着推进军民融合政策的不断出台,军工集团和地方政府担任基金领投方,联合社会资本陆续成立了多个军民融合基金,用于孵化一级市场优质资产。其中,军工集团为领投方的基金规模较大,主要投向为军工集团的资产证券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和院所改制等;地方政府为领投方的基金规模较小,主要目的为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军民融合产业的股权投资,对相关产业项目进行扶持。
上市公司设立军工产业并购基金,为一二级市场联动提供桥梁。自2015年以来,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与一级市场投资机构合作设立军工产业并购基金,预计总规模已经超过100亿元。并购基金能有效综合一级市场投资机构的资本运作经验和上市公司自身平台优势,为一级市场优质军工标的通过并购重组进入二级市场提供桥梁。我们认为,通过联合设立并购基金,不仅促进了一级市场优质项目的加速成长,实现了一级市场机构投资收益的有效锁定,还大幅降低了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转型军工的资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