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人力资源百科
致力于分享最专业的人力资源知识,让每个HR都有自己的百科知识库。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人力资源百科

员工请事假,公司能否不批?

人力资源百科  · 公众号  · 职场  · 2025-01-21 13:00

正文


小编按:案例来源于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年12月30日入库案例。最高法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检索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这对于促进统一裁判规则和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入库编号: 2024-07-2-490-004

某发展公司北京分公司与李某劳动争议案 ——劳动者请休事假合理性的判定标准

关键词

民事/劳动争议/事假/敬老/违法解除

基本案情

李某于2021年1月12日入职天津某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转入某发展公司北京分公司。李某与某发展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了期限自2021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31日的《劳动合同书》,约定李某职务为高级工程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入职后,双方签订了《集团自带电脑工作协议》,约定公司每月发放补助人民币100元(币种下同)。 2021年12月,某发展公司北京分公司对李某的考核结果为C,因此扣除其50%的绩效工资,李某不认可考核结果,并就绩效事宜进行了申诉。


2022年1月21日,李某因父亲患癌症晚期, 通过微信向其直属领导张某请假,并通过邮件告知领导“因父亲病重需紧急返乡,特提出请假申请”,请假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至1月30日。 当日,李某便回家照顾重病父亲。期间,某发展公司北京分公司要求李某提供有效请假材料,李某亦通过微信提交了其父亲的病历照片。1月28日,李某父亲不幸病逝。当日,某发展北京分公司向李某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以李某请假未批不到岗,构成旷工解除了劳动合同。 1月29日,某发展公司北京分公司向李某发送了电子邮件,表示公司得知李某父亲去世,决定向其发放丧葬慰问金,并在1月份工资中实际发放了该笔慰问金。


李某不服前述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定某发展公司北京分公司解除违法。


某发展公司北京分公司不认可裁决结果,诉至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4日作出(2022)京0101民初14533号民事判决: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 原告某发展公司北京分公司支付被告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3520元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