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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 | 加密货币和区块政体的出现:韦伯的官僚制如何分析区块链

Political理论志  · 公众号  ·  · 2021-03-22 09:30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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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的官僚制如何分析区块链

编者按:

区块政体(blockocracy)是一种连贯的、独特的、新颖的组织形式,它受集体账本和加密货币的约束。 本研究采用韦伯对官僚制的描述作为框架,来分析区块链所形成的组织,并指出韦伯描述下的官僚制特点在区块政体中存在还是被边缘化。 与官僚制的一元化权威结构相比,区块政体中的权威集中在四个不同的层次上。 在每一层中,区块政体的治理均与“代码”有关。 本研究还比较了区块政体与官僚制中行政人员之间的异同点。


作者简介:

Donncha Kavanagh, 都柏林大学商学院

Paul John Ennis, 都柏林大学商学院


文献来源:

Kavanagh, D., & Ennis, P. J. (2020).Cryptocurrencies and the emergence of blockocracy. The InformationSociety , 36(5), 290-300.


本文作者: Donncha Kavanagh


韦伯官僚制的理论基础


我们应该如何理解由新兴信息技术产生的全新组织形态?本研究关注公有区块链技术(简称“公链”),这是所有加密货币(如“比特币”)流通运转的底层技术。同时,本研究将对比韦伯的官僚组织形式与加密货币产生的组织形式之间的差异。

韦伯对官僚制的分析需要追溯到其对权力、支配和纪律的探讨中。在其著作《经济与社会》中,韦伯确定并描述了三种理想的合法统治类型:传统型、魅力型和法理型。本文主要关注法理型支配下形成的官僚组织。在法理型的统治中,权威建立在法律体系之上。在这个体系中,没有服从个人的概念,而是服从非人格的秩序。

官僚机构的组织结构是由职位(position)或科室(office)组成的,每个职位的活动性质都有精确的划分。官员应 "致力于非个人的职能目的",而不是对个人的忠诚。因此,官方活动必须与私人生活领域相分离。此外,行政工具、设备等归官僚组织所有,组织可以提供设备工具给官僚,但官僚有义务解释如何使用这些工具。官僚们也不 "拥有 "自己的官职,他们不能将官职转让给另一个人。相反,官僚机构有明确的规定如何填补空缺职位。

韦伯强调,他所描述的是一种纯粹的官僚制,尽管他坚定 认为,官僚制 "从纯粹的技术角度来看,能够达到最高的效率。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是对人类行使权威的最合理的手段"。 本文论证的一个核心部分是,现在已经出现一种新的、独特的组织形式,这种形式称为区块 体(blockocracy),它是与加密货币相关联的组织形式。



加密货币简介


比特币作为第一款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是80年代加密朋克运动的产物。加密朋克运动抵制官僚制度,认为它侵犯个人隐私,阻碍言论表达的自由。由于运动者反对任何形式的政府干预,他们决定推出一套新的金融系统和金融货币,保证货币不仅独立于国家机构,也独立于任何的潜在权威。但是他们遇到了一个难题:在没有任何中央权威机构背书的情况下,如何开发一种安全的数字货币形式?比特币的解决方案是:通过点对点(peer-to-peer)网络,所有参与者共享一个分布式账本。比特币社区中的一类特殊用户,被称为矿工,指的是参与维护比特币网络以及获得比特币收益的个人或组织。矿工的主要工作是交易确认和数据打包,当新的交易在网络上发送时,用户会构建一个新的账本页面,确保没有欺诈性交易存在。这个新的页面,被称为区块。区块链是一个不断增长的区块账本,记录了各个交易。



区块政体基于“规则(Rule)”的系统


虽然区块政体与官僚政体有明显的不同,但它们仍然与韦伯提出的法理型支配有很大的联系。规则是官僚体制的根本。对韦伯来说,法律权威需要一个由 "通常被有意建立的一致的抽象规则体系 "组成的法律体系。一个官僚机构有一个由法律或行政规则命令的管辖区域。韦伯的 "官方管辖区 "概念道出了官僚权力的边界。而在区块政体中,官方的管辖区域由挖矿网络的范围界定,其中共识协议确保所有矿工共享相同的区块链副本。因此,一个区块政体是由这些同步和相同的区块链副本的网络构成的。
官僚体制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以书面形式记录规则。记录需要一个写作的场所,因此产生了“办公室”或者“局”场所。现如今,虽然办公室是官僚制的一个核心特征,但在区块政体中,区块链具有核心地位,而办公室或局的概念则被边缘化。在区块政体中,规则也是书面化的并且以教程、社区指南或常见问题等在线形式呈现。然而,区块链的运转实际上依靠的是程序代码,运转的规则也隐藏在程序语言编码中,这使得它们几乎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可捉摸的。由于技术限制,只有少数用户可以看到软件的运行情况,但许多其他用户根本看不到。此外,区块链使用加密技术来确保秘密性、隐私性和匿名性,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区块链经常被宣传为开放、公开和透明。
有效的规则需要权威者发布和实施命令。按照韦伯的说法,权力以稳定的方式分配,并且规则严格划定了可供官员支配的强制手段。这种 "稳定的方式 "就是官僚制典型的等级结构。在这种结构中,有一个明确建立的上下级制度,其中上级官员对下级官员进行监督,至少在纸面上,权力链应该是比较清晰的。但是在区块政体中,权力、治理结构以及制定和修改规则的方式都非常不同。一个区块政体并不存在一元化的权威结构,每个人不会受到更高等级的人的监督,层次之间也没有上诉制度。区块整体最底层是互联网的底层生态系统,由应用程序、操作系统以及各种网络协议组成。往上一层,就是区块链层,这是一个基于规则的系统,它也是区块链的核心,包括比特币和加密货币。这些规则规定了比特币矿工必须如何验证和记录区块链上的交易。除此之外,还有第三层去中心化应用(DApps),它们是基于互联网的软件程序,在没有中央权威机构的情况下运行。第四个基础设施层的应用,如Sapien可以部署在DAApp之上,并有自己独特的治理协议。
因此,在代码层面上,有(至少)四层规则嵌入其中。每一层都在没有国家支持的法律的情况下创建了秩序,实施了一个私有的监管框架。各层是私有的,因为每一层的规则都是由每一层特定的社区决定的,它基本上独立于其他层的社区。然而,较低层协议的变化会影响较高层的操作方式。



区块政体的治理


每一层都有其独特和独立的治理形式,本文将区块链层的治理区分为两种形式:一方面是通过代码进行治理(governance by the code),指的是规则和协议被直接编码在构成该层的软件中的,这就是区块链层的链上治理(on-chain governance);另一方面,还有代码的治理(governance of the code),指的是可能影响该层的决策过程,即链外治理(off-chain governance)。
首先考虑链上治理。由于区块链的运行完全依赖代码,如果规则制定和规则执行的代码运转正常,应该不需要中央权威机构。这体现了比特币的文化信念,即它认为人类权威机构,尤其是中心化的权威机构是不可信的。代码是不可破坏的,而人类权威是非常容易被破坏的。那么,比特币项目的核心就是要用机器代码取代 "社会关系和其他所有形式货币所依赖的信任"。比特币的算法规则被编码在软件中,软件是开源的,理论上所有(有知识的)用户都可以查看。因此,任何操纵源代码或区块链的企图都是可见的。
在考虑链外治理时,我们借鉴了Reijers等人(2018)对两种不同类型的链外规则的区分:(1)内生规则,即社区为维护和发展区块链功能而采用的规则;(2)外生规则,即第三方强加给社区的规则(如国家法律、技术标准)。
首先看内生规则,其核心问题是如何谁可以决定代码的更新,在这个问题上呈现出了高度集中化的特点,这与比特币所秉持的去中心化相违背。最初,代码只能由中本聪(比特币创始人)修改。当中本在2010年结束对比特币的参与时,他将自己的权限转让给了安德森,安德森将同样的权限给了另外四个人,他们被称为比特币核心开发者或维护者。同时,一套关于比特币改进提案(BIP)的标准流程被建立起来,通过这个流程可以提出对比特币代码的修改,不过这种提案必须由维护者最终实施,这种治理模式赋予了维护者极大的权威。
再来谈谈外生规则的治理。这些规则是外部第三方强加给社区的,社区必须遵守的规则,即使社区成员既没有参与制定也没有参与实施这些规则。外生规则的例子包括国家和超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法律合同、货币兑换政策等。在很大程度上,这些规则是由国家和国际机构制定的。这两种组织形式让人感到不安,因为虚拟货币对监管者和国家机构提出了重大挑战,而加密自由主义者则从根本上敌视政府监管。



区块政体官僚和官僚制官僚


区块政体官僚与官僚制的官僚之间也存在差异,区块官僚主要指的是代码开发者和矿工。这些行为者都不像韦伯提出的官僚。对于代码开发者而言,一些开发者是专业的软件开发人员,他们在业余时间致力于改进加密货币背后的代码,通常没有经济回报,没有固定的工资,也没有职业生涯最终获得退休金的概念。相反,正如在自由和开源项目中常见的那样,这些开发人员通常受到社会性和内在因素的激励,这意味着货币补偿不那么重要。
对于矿工而言,与官僚主义原则相反,矿工本质上是自由市场的企业家,他们的收入基于他们在挖矿游戏中的成功程度。他们可能会被认为是赌徒,因为比特币协议的结构是一个游戏,游戏中每一轮的赢家都会获得报酬(比特币的数量)。矿工必须购买挖矿设备,根据他们希望操作的规模,这些设备可能很昂贵,并支付电力费用,希望他们的投资能够获得足够的回报。虽然韦伯把资本主义企业家看成是完全游离于官僚体制之外的,但矿工却在很大程度上是区块政体的组成部分。
矿工可以雇佣工人并成立公司,他们也可以在矿池中分享风险、报酬和资源。然而,对于矿工和开发商来说,官僚体制的关键要素,如稳定的等级分工、一元化的监督、正式的上诉制度却基本不存在。矿工和工人并没有所谓的被 "指定为官方职责",任何有合适设备和动机的人都可以成为开发者或矿工,而且下达命令的权力也没有稳定的分配。开发者和矿工都不担任职务,也不存在官方活动和私人生活被分开的感觉。在区块链制度中,几乎没有证据表明这些人将他们在区块链制度中的职位视为一种 "天职"。



结论


本文对区块链进行了描述和分析,认为区块链是法理型权威的一种特殊实例,是一种与公共的、无权限的、基于币的区块链密不可分的新型组织形式。区块链是一种复杂的、多层次的、多中心的、不透明的组织形式,它仍在以新的方式出现和蜕变。那些对与新信息技术相关的组织形式感兴趣的人应该对它们进行实质性分析和批判,因此,它们为学者们提供了一系列潜在的富有成效的研究方向。

政志观察


编译 /元   兔

编辑/辛然然

审核/林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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