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特质中的第一个便是“对一项事业、对作为这项事业的最高主宰的上帝或恶魔的热切献身。”现在正如其他人已经强调的那样,事业(cause)这个概念对于戴高乐的史诗领袖这一观念同样至关重要。对于他们两人来说,正是事业为英雄意志的观念提供了实体内容,因为——正如韦伯所说的那样——如果没有一项事业,那么“对权力的追求就不再具有客观性,而变成纯粹个人的自我陶醉”。 戴高乐,化用尼采的说法,谴责了那些自视为超人的精英的虚荣心,当这类人在追求自己的荣耀时,却以他们在追求普遍利益来自我欺骗(1944:ix)。 因此,对于两者来说,最大的政治罪恶都是虚荣。而且对他们两位来说——在一个用霍布斯的话讲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斗争的世界上,他们是坚定的国家主义者——政治英雄应予服务的最高事业,都是国家:对戴高乐来说当然是法国,而对韦伯来说是德国。关于颂扬坚定意志的人同尼采以及(对戴高乐来说)佩吉(Peguy)之间的联系,经常被人提及(Aron,1970;Fleischmann, 1964; Hoffmann and Hoffmann,1968)。[4]政治意义上的“权力意志”都是他们用语的显著特征,但它是一种附带有更高目的的责任的权力意志。这便第二个特质,它将一个有节制的英雄,一方面区别于格局相对狭小的人物——用韦伯的话说即“没有使命召唤的政客”,另一方面则区别于更为狂热的人——他们的妄自尊大乃属英雄主义的病态。
戴高乐和韦伯对这样一类议会政客的鄙夷之情若合符契:这些政客不是在业绩中而是在花言巧语这种替代品中不负责任地和稀泥。戴高乐终其一生对[议会]这个体制(le systeme)的鄙夷几乎是毋庸赘言的;而韦伯对法国第三共和国的评估——缺乏“具有真正领袖能力的人”(1968,III:1459)——也没有让人感觉更舒服一些。最重要的是,他谴责俾斯麦愚昧的“追随者们”,他们那“求无能的意志”与英国议会领袖“求权力与责任的意志”相比,实在是相形见绌(1968,III:1429,1459,楷体强调为引者所加)。
另一方面,权力意志与责任意志的联合,将伟大但节制的领袖,同——用韦伯的话来说(1958:116)——拥有一种“对政治力量予以更为有害的扭曲”之能力的狂热人物区别开来。因为滥用权力这一蠢行而受到他们指摘的所有领袖所缺乏的,是第三种决定性的品质:分寸(proportion)感。此处韦伯和戴高乐的观念之间的类似性——以及他们对柏格森的共同反对——被一个术语的事实上的等同所增强。分寸感——用韦伯的德语来说是Augenmasse——要求“凭借内在的专注与镇静而使现实作用于[他]的能力”。戴高乐的说法“分寸感”(sens de la mesure)表示一种“对现实的体悟”,并且表现在,在“所追求的目标与国家的军力之间”遵循“恰当的分寸”(1959:54)。在两者,这一实用论的现实主义者的能力都使英雄获得内在的节制,并且产生出可能性艺术的实践者。
对于那些以同其资源不相称的方式从事其事业的文官与军事领袖,戴高乐和韦伯都反复表达过轻蔑的意见。两人都分析了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失败:韦伯在战争期间以及战后的机密备忘录和报纸文章中对之作过分析,戴高乐(1944年)则是在后来根据他作战俘期间所读到的资料进行了分析。戴高乐分析的中心主题是认为失败源自德国二级军官模仿尼采式的超人所作的部署方式。个人的并且不协调的进取心过度膨胀,导致了灾难性的不协调的军事行动。“不惜任何代价”地把无拘无束(absence of discipline)提升为一种制度,这违反了适度(measure)这一要求。韦伯对德国政策的批评虽然用的是否定性的表述,但实质上是一样的:俾斯麦的那些为德国国家掌舵的继任者们,没有能力对不计后果的军事下属施加一种理性的、协调的意志。因此,戴高乐指责较低层级领导层过度的权力意志,而韦伯则对当属最高层级的责任领袖过度的求无权的意志予以指责。
在那些不计后果的德国军官之中最突出的是战争狂人海军上将冯·提尔皮茨(von Tirpitz)。他曾为旨在引导不明就里的公众支持一项潜艇战政策的宣传助以一臂之力,而这一政策具有把美国卷入战争这种不必要的、危险的风险。1918年在给弗里德里希·瑙曼(Friedrich Naumann)的信中(1921a:465f-466f)和一系列报纸文章中,韦伯强烈反对提尔皮茨这一推波助澜的做法。戴高乐与韦伯有共鸣,他(1944:151)谴责冯·提尔皮茨通过鼓吹全面的潜艇战,在德国人民当中释放出一种蔑视对手段与目的进行理性计算的“狂暴而剧烈的激情”。
尽管这一例子表明,他们俩谁都没有为这样的领袖人物作辩护——由于对权力的一种非理性的、不节制的滥用,他对其所担当的事业没有尽到责任——但是仍然有人主张(Larmour, 1966:500),戴高乐对拿破仑的评价包含着这样的含义,即英雄主义就是它自身的正当理由。尽管拿破仑的狂热干劲有着“致命的过度”,但是戴高乐仍然断定,“在伟人的竞争中,拿破仑总是排在帕芒蒂埃(Parmentier)之前”。但是如果拿破仑的“沉郁的荣耀”(somber glory)优于帕芒蒂埃那种不求荣耀的中规中矩的话,那么也还存在一个更优的模式:伟大且有价值的事业的实现,要比对过于宏伟以至于从事它将会带来灾难的计划的追求更优。拿破仑可能优于帕芒蒂埃,但是提尔西特(Tilsit)[合约]之前的拿破仑要优于提尔西特之后的拿破仑。正如在面对拿破仑“令人惊异”的生涯时,戴高乐“在指责与钦佩之间出现分裂”一样(1945:150),在“巨人”俾斯麦面前,马克斯·韦伯也是矛盾的(1968,III:1391)。对于两者来说,建设性的不墨守成规者都优于自食其果的超人,而自食其果的超人反过来又都优于官僚等级制度中的官员。
节制的英雄主义这个观念的伦理视野即现实政治(realpolitik)的视野;韦伯明确地阐述了这一视野,戴高乐则更多地是假定了而非论述了它。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它坚持一条绝对命令——国家伟业(the cause of national greatness)——这一绝对命令除确定为其服务所必须采用的手段外,排除任何其他形式的成本计算。但是在这些手段的选择中,它要求领袖拥有随机应对事变的自由——领袖为追随他的大众赋予国家之形;用戴高乐的话说,领袖蔑视“束缚了行动之偶然性的所有公式”(1962:171)。
马基雅维利、尼采、高乃依(Corneille)、黎塞留抑或佩吉——无论是谁对他们的现实主义政治伦理产生了最重要的影响,韦伯和戴高乐都共享了一种新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主题。他们两人都赞同,登山宝训——扩展而言,所有的绝对主义伦理——对于政治生活的道德复杂性来说是不适合的。韦伯断言,“政策制定不是道德交易,而且永远也不可能是”(Marianne Weber,1926:249)。戴高乐也反复地讲到,领袖“不是一个关乎道德的问题,福音书上的完人并不建立帝国。”(1962:87)实际上,如果韦伯——正如卡尔·雅思贝斯所说的(1946:227)——在自己的本性中看到魔鬼,那么戴高乐(1962:101)则看到了自己也是天使:“虽然路西法(Lucifer)利用[武器],但这些武器也在可天使手中看到。”
虽然他们的后果伦理允可了航脏的手段,但它并不是一种不受限制的暴力的道德观。既然暴力——像煽动以及其他“在道德上危险的手段”(Weber,1958:121)——作为政治生活中一种不可消除的事实,无法被第六诫的约束或“冷静”的康德式命令所排除,那么,它就必须被委托给一位节制的英雄的理智,这位英雄会为其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韦伯坚定地认为,暴力不可被托付给那样一些道德绝对主义者,他们“感到‘有责任’,仅仅是为了确保纯粹意图的火焰不被扑灭”。(1958:121)不仅善良的意图不能为灾难性的后果进行辩解,韦伯还认为,更大的暴力可能来自那些心智被意识形态狂热所迷惑的人而不是遵循马基雅维利“无害的君主”(harmless Principe)这一基本原理的人(195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