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主义哲学通常问:如果这个思想或信念为真,究竟它之真对谁的真实生活造成具体不同?如果这个信念为伪,则什么样的经验会因此不同?简言之,真理若兑换成经验的描述是什么? ——
William James
世界上再也找不到一个国家,像美国那样强烈地质疑形式主义,尤其是在司法和经济领域。
这得归因于他们引以为傲的
"实用主义哲学(Pragmatism)"
:承继于英国的自然法传统,对于问题的思考更佳注重事实、讲求实际效果,排斥抽象的讨论和先验式命题,
重视问题能否具体妥当解决,而不强求形而上学的统一解决
。
在他们看来,
法律和市场其实都是"社会建构"的结果,是
政治的一环
,是主流社会势力为了巩固利益,基于特定的意识形态所编织的一套制度
。于是,美国在这两方面的研究非常重视与社会科学研究:社会、心理、政策取向……
因此,他们习惯于质疑传统理论,实际上在他们看来,书本中的司法和经济虽然可以逻辑严谨、理论完美,但
若在事实运作中无法解决问题
,甚至还造成了新的问题,那么从实用主义哲学的角度观之,
根本就是失败
的理论。
更不要说,任何理论都是建立在大量的(乃至于无法完全列举)完美假设上的,即从未改变,灵活性极差,但事实运作中的法律和市场却随时代而大幅改变。
法释义学和理性人派对形式主义的追求——"法律确定性"和"有效市场",更多的时候可能只是一种虚幻
。于是乎,
如果一个法律人和经济人若是不曾研读社会学,"他将非常容易成为公众的敌人"
。
于是,我们能够看到西方学者大量的关于对主流和传统的批评,比如"人们对待金钱和消费的态度是情绪化的,而非教科书那样理想化,如此的认知偏差会导致过度消费"。
不过,非美利坚人在阅读的"实用主义哲学"时,不得不时刻警惕一点,那就是在吃面包之前,必须要知道面包是怎么做出来的。
实际上,包括包括法律与经济学在内的美国后现代理论,使得仍然陷于"前现代"概念法学的欧亚多数国家,几乎全无抵御余地。欧亚国家,需要的是引进"现代性"论来破除其落伍保守的性格。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对本国国情的掌握和美国社会有这深厚的了解。
否则,就算对美国法学专家和经济学家的名言朗朗上口,就算对理论和实践的介绍和赞扬也是日益频繁,如果缺忽略其背后存在的思想渊源和学术理路,没有搞清楚这些批判人士实际上基本都是
"忠诚的反对派"
,就会导致Mattei所预言的那样——
引进带有虚无色彩的美式后现代理论,只会巩固前现代的体制
。
比如,
在一个"司法权威"从未被大众真正接受的地区,在"有钱判生无钱判死"、"法院是XX开的"等前现代说词下的脉络,喊出美国实用主义的"法律即政治"口号,只是强化了许多人的前现代信仰而已
;
而
在一个刚把市场从"基础性作用"转变到"决定性作用",并带着"计划经济"余温的国家,如果不加思辨、囫囵吞枣地接受超级大国的"监管胜于放任"、"政府主动干预"等宣言,极易让人们的思维倒退到五十年前
。对"市场和民主机制是组织人类生产活动和政治生活唯一可行的制度"的理解就更遥遥无期了。
所以,
关注国外的先进之处,最重要的部分往往不是那个
理论
,而是那个借由实际研究、搜集事实资料来检验假设和理论的
过程
。不同经济思潮和学派的分水岭与其说是对于市场本质的不同理解,可以更进一步地说是对所处环境的理解,所需要的是积极实践,
在实践中摸索规律,总结经验;而非笔杆子和话筒子能争论出来的
。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
看到学习的"榜样"在成才路上是"如此混乱、充满插曲、富有戏剧性",也能对于本国的发展与改变,停滞与倒退,都能抱有宽容和信心
——
越痛越坚韧,越梦越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