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既然是坏人,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为什么还要替他们辩护?!
一定是律师收了坏人的钱,所以,律师也不是好人!
律师这种职业,谁给钱就帮谁说话,他们是把灵魂出卖给魔鬼的人!
……
凡此种种,这样的话语,我们听过太多次。当然还有更难听的评价,比如说律师和坏人是狼狈为奸、一丘之貉……
每每听到有人这样评价,作为检察官的我,也会心疼法庭上坐在我对面的律师一秒,然后再balabala的给人家去说,律师对刑事诉讼来说是何等的重要,律师对保障人权来说是何等的重要。
总的来说,要把这个问题说清楚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但现在,事情变得简单起来了。
之所以变得简单,是因为有这样的一本书,专门回答了这个问题。
这本书的书名就是:《律师为什么替坏人辩护——刑事审判中的真相与谎言》
客观的说,这是一部不怎么正经的法律书。证据就是,我只用了两天的时间就把这本229页的书给读完了。
如果是那种特别正经的法律书,我很可能要花数倍的时间才能看一小半,最后就扔在一边不了了之了。
所以,与其说这本书是法律书,倒不如说它是一本法律人写的,具有纪实性质的小说。
“有趣”是它最大的标签。
它记录了英国一个年轻的实习律师在实习期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
在书中,他介绍了自己在中殿会馆巷中实习的经历,那些可爱的、可气的同行。
记录了作为辩护律师失败后的沮丧以及第一次赢了官司之后的喜悦;
描述了自己如何去准备一场开庭,如何用最精彩的表演去赢得陪审团的信任。
当然,还有人民群众最喜闻乐见的那些年轻菜鸟在成长过程中的各类糗事。
一卷在手,就似乎那个操着英式发音的律师,戴着假发,穿着律师袍,坐在你的对面,一边吃着炸鱼和薯条,一边向你吐槽自己是如何度过糟糕的实习期的。
听着他的不开心,你一定会开心起来。原来,全世界年轻的法律人过的都是差不多的日子,哪怕我们身处不同的法系。
而且,看着他对于自己工作的办公室、看守所、法庭的描述,能让你找到一点社会主义优越感来,跟他们比,我们的基础设施还是棒棒哒。
2.
当然,哪怕它再不正经,但他依然还是一本法律书籍。
在书中,作者用最浅显易懂的话语给我们讲述了普通法系的由来,陪审团制度的起源以及发展;
介绍了什么是交叉询问、如何进行交叉讯问;
还有该如何去看待监控视频里的录像以及辨认中可能出现的偏差;
讲真,在这本书里,我第一次弄懂了该如何去看待所谓的证据之王“DNA”。
所以,如果换个角度,你可以把这本书看做是一本介绍普通法系制度的科普书。或者说,你把它当做一本年轻律师面对以庭审为中心改革的技术类书籍更合适。
举几个栗子:
“在交叉询问时,你要问封闭式的问题,得到的答案应该是‘是’或者‘不是’。问出的问题应当简短,证人可以统一或者否认。千万不要问出‘开放’的问题,让证人偏离了你想要推动他走的那条路。避免使用‘什么’、‘为什么’、‘什么时候’就再好不过了。”
“证人的证明力基于三样东西:可信度、真实度、精确度。这三者之间当然会彼此影响,因此,如果你可以在其中的一个方面削弱一名证人的证明力——不管是控方证人还是辩方证人——你就同时削弱了其他两个方面。”
这是关于如何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的。
“你应该审慎核查进行辨认时的情况。他有多长时间能够观察他认为是被告人的那个人?对方相隔多远?光照如何?有没有什么事情会妨害观察?在此之前,证人有没有见过他所观察的整个人?如果有,多久见一次?如果只是偶然见到,他有没有什么特别理由记住它?第一次观察和警方的辨认之间相隔多久?在证人们向警方给出的第一次见到他的描述以及被告人的外貌之间,有没有什么显著的区别?”
这是在说该怎么审核辨认的笔录。
“每一份案情摘要,不管详略,都有一张附表,你得在上面记下在法庭上发生的时期,以及为了下一次开庭需要做的事情。”
这是介绍该如何制作案件附表。
以上还只是这本书中技术流的一小部分,主要是因为作者把这些技术的部分都用小说的表达方式给说出来了,这就造成了你读起来很爽,很容易理解,但很难拿出来摘抄的情况。
所以,更多的内容,还是得自己看。
3.
在书中,作者也认真回答了书名中提出的那个问题:“律师为什么替坏人辩护?”
他将英国的法治发展史中的一个个小故事信手拈来,将律师制度如何诞生、如何发展、经历了什么向我们娓娓道来,且金句不断:
“要记住,你从来不会真正知道某人是否有罪,因为被指控的罪行发生时,你并不在场。”
“正义公开呈现,得到伸张,是因为人们看到了正义的伸张。”
“审判也并非玄妙无解。发现绝对真相,可不是现实的结果。庭审是为了决定谁有罪,谁清白,而不是要回答每一个问题、揭开每一个谜团。”
“口供证言凸显了庭审的局限性,反过来也凸显了司法制度的局限性。”
“法治保障司法制度,而司法制度或许是一个文明、宽容的社会所具有的一种基本要素,但是,令人伤心的是,这并不意味这它能让所有的事情变得更好。”
4.
看了这本书,你会发现,哪怕是在英美法系,刑事辩护律师的日子也依然没有那么好过。
你看到的那些在法庭上侃侃而谈,一战成名,收费百万,美女豪车相伴的场景,都是电视剧里的想象。
在英国“商事法院和大法官法院(审理衡平法案件、信托法案件和遗嘱继承案件)的律师们把刑事律师堪称他们的白痴亲戚。对他们来说,我们是喧哗地干着低劣工作的人,而不是律师,只会处理低端业务和低级的‘潘趣与朱迪’式纠纷。”
这样的处境是不是跟我们这也差不多。但为什么还要继续做下去呢,还要在刑事辩护这条收入不多但风险极高的道路上继续做下去呢?为什么还要顶着骂名去给坏人辩护呢?
作者的答案也许能让你找到一些共鸣的东西:
“刑事法庭令人迷恋不已,因为充盈其间的是人的境况。”
“刑事案件就是不带降落伞跳进未知的领域。当你起身对陪审团讲话时,你不得不享受掌控着你的胃的那种痛苦的、无益身心的恐惧感。要热爱无法预判证据的迷人之处。想要听从你脑海中那个持之以恒的声音,它沉着地建议你问出最后的问题,这可能让你获胜,也可能让你的客户一败涂地。”
5.
按照正常的套路,一本书的书评写到上面就该结束了,毕竟已经2500多个字了,再写下去很可能就会导致文章因篇幅过长而让人失去继续阅读的兴趣。
但,这部分真的不能省。
对于我这种英语差到不忍直视的人来说,能阅读到这样一本来自异国他乡的好书,全靠一种叫做“译者”的人在撑。
就如法律圈的智商担当、可爱担当、翻译担当——最高法的何帆所言:
“对于一个译者来说,英语好只是基础,还得中文好,没有好的中文,是翻译不出好的作品的。”
这本《律师为什么替坏人辩护?》的译者就是这样一个神一般的存在:
他是浙江大学的民商法硕士,一位律所的老板,却在挣钱之余,喜欢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翻译中来。先后翻译了《最高法院的“隐士”》、《质问希特勒》等作品。
这么有才华,还长得那么帅,虽然很年轻,但却有吴秀波一样的气质。
他就是人称:“远叔”、“何太痴”的何远(微信号:heyuanlawer)
放一张他美颜过的照片,是不是很符合你对那种高帅富律师的想象
这本书还有一位译者:汪雪。是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法律硕士、华盛顿大学知识产权与技术法法学硕士,现为执业律师。不熟,所以只能说这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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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CU检说法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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