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刚刚住建部发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6月1日起施行
来源 :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布平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20年1月19日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
2020年4月1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殊建设工程,是指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的建设工程。
本规定所称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该建设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
第四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第五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
第七条
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工作人员,以及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定期参加职业培训。
第二章 有关单位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与义务
第八条
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
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
第九条
建设单位
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二)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办理备案并接受抽查;
(三)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依法将消防施工质量委托监理;
(四)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五)按照工程消防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六)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消防要求进行查验;
(七)依法及时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消防有关档案。
第十条
设计单位
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二)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章确认,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负责。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
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或者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二)按照消防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检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章确认,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二条
工程监理
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或者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二)在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使用、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章确认,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三条
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技术审查、消防设施检测或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服务,并对出具的意见或者报告负责。
第三章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是特殊建设工程: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第十五条
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制度。
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二)消防设计文件;
(三)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四)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七条
特殊建设工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交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材料外,还应当同时提交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必须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
前款所称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应当包括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有关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资料。
第十八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九条
对具有本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查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由具有工程消防、建筑等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组成的专家库,制定专家库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以直接邀请相应专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以及境外具有相应资历的专家参加评审;与特殊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参加评审。
评审专家应当符合相关专业要求,总数不得少于七人,且独立出具评审意见。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经四分之三以上评审专家同意即为评审通过,评审专家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请评审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同时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查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三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设计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三)消防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具有本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通过专家评审)。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查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应当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技术审查并入联合审查。
第二十五条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规定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查。
第四章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
第二十六条
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制度。
特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三)建设单位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施工、设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四)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
经查验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验收申请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验收申请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二十九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受理消防验收申请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建设工程进行现场评定。现场评定包括对建筑物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内容。
第三十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消防验收意见。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完备;
(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
(四)现场评定结论合格。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一条
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出具。
第五章 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备案与抽查
第三十二条
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第三十三条
对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
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三十四条
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办理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本规定第二十七条有关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的规定,适用于其他建设工程。
第三十五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备案材料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备案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三十六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进行抽查。抽查工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内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示。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其他建设工程被确定为检查对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完成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收到检查不合格整改通知后,应当停止使用建设工程,并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复查。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出具复查意见。复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建设工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除依法给予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则和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文书式样,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条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依法审查合格的,按原审查意见的标准执行。
第四十一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取消监理,由建设单位自管!试行建筑师指导监督!又一省发文
来源:山西、
广
州、北京、成都、天津、上海、厦门住
建部门官网,
建筑最新政策
4月2日,山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
1、除了以下工程,
其他项目可
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
,实行自我管理,
由建设单位承担工程监理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及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等。
2、依法可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
办理施工许可时
,
不再提供监理单位有关资料
。
-
鼓励有条件的小型项目
试行建筑师团队对施工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
的新型管理模式。
-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开展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项目,
在监理资质许可的范围内可不再委托监理
。
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第5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进一步优化我省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职能作用,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第86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完善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非必须监理项目自我管理。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包括: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及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等
,
其他项目可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
,建设单位可通过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履行监理职责,实行自我管理。
二、推行多种模式监理。
建设单位委托
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开展项目管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项目,在监理资质许可的范围内可不再委托监理
;鼓励有条件的小型项目
试行建筑师团队对施工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
的新型管理模式。
三、明确质量安全责任。
实行自我管理的小型项目,
由建设单位承担工程监理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
由项目管理单位或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实施监理服务的项目,由监理服务实际实施单位承担监理法定责任和义务。
四、强化监管服务。
依法可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实行自我管理模式的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时,
不再提供监理单位有关资料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上述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执法检查,指导帮扶相关企业做好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
此前,
广州、
北京、成都、天津、上海、厦门
已相继发文,部分工程项目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2020年3月,广州市住建局下发通知,明确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
不要求强制外部监理,试行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监理
。
1、简易低风险项目不要求强制外部监理
:建设单位可通过
聘请
具有建筑学、工程学或者建设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内部工程师,履行监理职责。
2、住建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10家监理单位
,配置进施工许可证申报系统。建设单位如需聘请外部监理单位,可在市施工许可证申报系统申报施工许可证时,按照既定规则选择。
-
-
宗地内单体建筑面积小于25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
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下,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新建普通仓库和厂房,且不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
2020年2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优化本市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3月1日起执行。
-
-
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社会投资新建、改扩建项目及内部装修项目(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和特殊建设工程除外);
-
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公用事业工程(不含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
-
-
编者注:在2018年4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本市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8〕186号)中,仅提出后三类项目可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前面两类项目,为此次新增。
2、对可不聘用工程监理项目
,建设单位不具备管理能力时,可通过
购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由保险公司委托风险管理机构的方式对工程建设实施管理。
无独有偶,2019年1月11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也发布了《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四十四条指出“结合BIM、CIM等技术应用,
逐步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代替工程监理制度
”,引起业内人士广泛讨论!
1、部分社会投资项目
,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
总建筑面积
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
高度不大于24米
、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
地基基础简单
的建设项目。
-
园区内符合区域规划环评且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等需要特殊审批的
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的厂房、仓储、研发楼
等生产配套设施项目。
2、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
,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3、建设单位实施自管模式的社会投资项目
,在办理施工许可时
不再提供监理单位有关资料
。
2019年1月3日,天津市住建委发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部分工程项目可不实行监理公开征求意见:
-
总投资额
不满3000万元
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模
不满5万平方米
的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工程,
可以不实行监理
。
-
-
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但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2018年3月20日起,
社会投资的“小型项目”和“工业项目”中,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
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其它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模式。
1、“
小型社会投资项目
(符合区域规划环评且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等需要特殊审批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的厂房、仓储、研发楼等生产办公设施项目),
原则上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2、建设单位可以
自主决策选择监理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等其它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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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无阻向前进,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迈不过去的坎。立春已过,万物向阳。我们相信,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全国人民勠力同心,一定会取得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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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至疫情后(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会议延期至疫情结束后召开,新的具体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中国给水排水
2020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十一届)邀请函暨征稿启事(请提前报名,限
1000人)
共创、共生、共赢
--
鼎力打造中国污泥处理处置核心品牌生态圈
时间:延期至疫情后(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会议延期至疫情结束后召开,新的具体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会场酒店地址:
陕西省
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
38
号乙
德国
BHU Umwelttechnik GmbH
国家环境保护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生态环境部下属
)
中国水业网(
www.water8848.com
)
斯坦福大学威廉与克罗伊
•科第伽资源回收研究中心
(William & Cloy Codiga Resource Recovery Center at Stanford University)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台湾交通大学、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北京建筑大学城市雨水系统与水环境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中
—荷污水处理技术研发中心、
东北大学、沈阳建筑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等
支持媒体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中国水业网(
www.water8848.com )、
中国环保在线、《环境卫生工程》杂志、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网站
(
http://www.cnww1985.com)
、中国水网、慧聪水工业网、水世界
-中国城镇水网、必高环保人才网、亚洲环保杂志 、水处理技术杂志等.
为贯彻落实国家在经济发展中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要求,酝酿多年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
“水十条”)颁布。该计划强调水质、水量和水生态的一体化管理,预计到2020年中国水处理投资可超2万亿元。随着水行业企业迎来发展黄金时代,2020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一届)也将进入发展新阶段。
近年来,随着我国污水处理能力的快速提高,污泥量也同步大幅增加。截至
2019年2月底,全国设市城市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5500多座,污水处理能力达2.04亿立方米/日,年产生含水量80%的污泥5000多万吨(不含工业污泥4000多万吨)。“水十条”规定,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而根据调研结果显示,我国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有70%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污泥随意堆放及所造成的污染与再污染问题已经凸显出来,并且引起了社会的关注。社会的关注促使国家不得不对污泥的处理处置重视起来,国家的重视又促使了污泥处理处置市场步入快速发展阶段。住建部明确要求:各地要按照“绿色、环保、循环、低碳”的污泥处置技术路线,督促落实城市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的主体责任,合理选择工艺,加快设施建设。各级排水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污泥处理处置单位严格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要求,对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和报告;对非法污泥堆放点要一律予以取缔,不满足防护要求的污泥临时堆放点要限期完成达标改造;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转移、倾倒、处置污泥的,要严格依法处罚。要打通污泥无害化产物的出路,“以资源化带动产业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对于我国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的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水平,了解国内外污泥处理处置的现状、前景与发展趋势,切实达到污泥无害化、减量化、稳定化、资源化的要求,避免由此引起的二次污染,《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联合
西安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水务(集团)生物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德国施维英机械有限公司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伊士新创建有限公司、普拉克环保系统
(北京)有限公司、
广东芬尼克兹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广东派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国际水协污泥专家委员会等单位决定举办
“2020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一届)”。届时将邀请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到会作主题报告,针对污泥处理处置的标准实施、成熟工艺及设备运行经验、污泥处置政策等问题进行解答和研讨交流,同时为相关单位搭建推介城镇污泥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平台。
本次会议将邀请国内外排水行业设计、科研、运营单位、建设单位的领导、知名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国内外知名机构和企业参会并作学术交流。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于
2010年(第一届,秦皇岛)、2011年(第二届,青岛)、2012年(第三届,大连)、2013年(第四届,上海)、2014年(第五届,长沙)、2015年(第六届,宜兴)、2016年(第七届,天津)、2017年(第八届,北京)、2018年(第九届,保定)、2019年(第十届,上海)分别在秦皇岛、青岛、大连、上海、长沙、宜兴、天津、北京、保定、上海 举办了第一至十届污泥处理处置高级研讨会,此次是第十一届,在大家的关心和支持下,它已成为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规模最大的污泥处理处置行业会议。
本届大会按照专业化、高规格、高水平的要求,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特色。
邀请污泥处理处置各个研究方向的知名专家学者和主要单位代表,办成中国规模和影响力最大、最专业的行业盛会。
本届大会以会议研讨交流为主(约
60个专家报告)和现场参观典型工程 为辅助的形式。
项目地址: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大道延伸段与皂河交汇处西南,渭河防洪堤
200米防护林带以南,皂河以西,渭水汤苑温泉以东。
建设规模:日处理市政污泥
1000吨(含水率80%),年处理36.5万吨。
工艺路线:热水解
+厌氧消化+离心脱水+密闭式低温干化。
1、各地城镇污泥处理处置的概况及规划(工程信息和工程实例介绍);
9、热电厂、水泥厂等工业领域掺烧城市污泥的应用实例;
13、国内外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及工程实例,设计经验,调试、运行管理经验等;14、高效污泥脱水技术与装备;
16、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调研报告和市场分析;
18、工业污泥处理及处置/工业园区污水污泥处理处置/村镇污水污泥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19、国家“十三五”城镇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总体思路及投资热点;
20、污泥干馏,污泥碳化,污泥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技术;
24
、中国污水污泥综合治理投资运营管理公司(机构),
设计院(公司),
总承包公司,工艺技术专业公司,装备、材料、药剂供应商等单位名录汇编。
25
、青年创新技术成果、专利
、解决方案等展示交流对接(利用
会议论文集
、网站
、微信平台
、会议现场展板等
)。
26、无废城市环境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标准、技术及案例
27、其他相关主题(如除臭、渗滤液处理、水环境综合治理等)。
同济大学前校长、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资深教授 高廷耀 先生 致辞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吴凡松 总经理 致辞
(主持人: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总工/教授级高工 郑兴灿 博士 )
报告人:戴晓虎,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城市污染控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中组部千人计划国家特聘专家教授,麦迪逊大学教授
报告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原巡视员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 理事长 张悦 教授 (张悦 先生 曾任住建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城市建设司巡视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副院长等职务。长期从事城市供水、节水、污水、污泥和垃圾处理等方面的技术和行政工作。)
题 目:“高压带式TJSD连续污泥深度脱水设备+低温干化”联用污泥处理技术
报告人:上海中耀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申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题 目: 景津压滤机污泥装备在污泥行业中的应用
报告人: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姜桂廷 董事长
报告人:浙江向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胡雁龙 总工程师
报告人:哈尔滨工业大学 许国仁 教授 国家“万人计划”专家
报告人:曹业始--新加坡公用事业局(PUB)前首席专家,国际水协会会士(IWA Fellow), 国际水协会营养物去除和回用专家领导小组成员,世界银行环境顾问
共同作者:Daigger G.T. 密西根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系教授,美国工程院院士,国际水协(IWA)和美国水环境联盟(WEF)前主席
摘要:污泥处理和处置是目前我国污水处理瓶颈之一。2017年全国污泥产率高出正常污泥产率值约50%。进水中低VSS/TSS比是造成这现象决定因素。本演讲就此结合实际数据和数学模拟进行了定量化说明,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主持人: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李金河 总工 )
题 目:容积式堆肥与污泥回归良性物质循环报告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朱向东 副总经理
题 目:低温热泵干化技术市政污泥及工业污泥运用和注意事项
题 目:普拉克市政污泥及有机垃圾厌氧处理技术及案例分享
报告人:普拉克环保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傅强 销售经理
题 目:艾尔旺AAe技术及装备在污泥处理领域的应用
报告人: 艾尔旺新能源环境有限公司 柳才华 副总经理
报告人:康碧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邓缔 销售经理
题 目:
恩萨污泥处置核心技术装备及应用案例 报告人:北京恩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冯磊 技术市场经理
报告人:北京环球中科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张伟军 副教授
题 目:
新型连续生物焦吸附再生装置及瑞典污泥分析仪表介绍
报告人:天津机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谢小东 技术经理
报告人:Prof. Numrich GEV 曹臻 项目经理
题 目:缓解污泥围城的困局—苏伊士污泥焚烧及前处理工艺
报告人:苏伊士新创建有限公司 程忠红 技术推广经理
报告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李成江 顾问总工
题 目: 游离亚硝酸(FNA)预处理剩余活性污泥提升厌氧污泥消化池处理能力
报告人: 华南师范大学 环境科学研究所 张立国 博士 副教授/副所长
题目:施维英脱水污泥泵送系统及料仓存储系统技术和工程应用
抽奖奖品【
华为笔记本电脑
等】由 青岛欧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等单位 赞助提供)
(
主持人:杭世珺 北控水务集团 顾问总工程师、技术委员会主任
)
报告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李金河 总工
题 目:污泥热水解+厌氧消化技术的能源化利用及发展前景
报告人: 北京首创污泥处置技术有限公司 梁远 总经理 / 颜莹莹 技术总监
报告人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胡维杰 三院总工
抽奖(奖品【
华为笔记本电脑
等】 由 青岛欧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等单位 赞助提供)
(主持人:天津市华博水务有限公司 陈凡阵 研究员级高工 )
题 目: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最新技术一一利用烟气余热的污泥低温干化(以废治废、节能减排、“泥”“霾”共治)
题 目:
基于连续热水解+厌氧消化的生物质污泥处理技术
报告人:北京洁绿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张锋 研发总监
报告人:安德里茨(中国)有限公司 化学制浆及动力技术部 张勇 总经理
题 目:基于有机无机分离技术的污泥全面资源化工艺综合应用及工程实践
报告人:天津壹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王学科 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题 目:
超低能耗无臭气干化新技术——污泥无热干化技术
报告人:北京三益能源环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宋丽 产品经理
题 目:带式污泥干化机在污泥减量过程中的热平衡
报告人:南通爱可普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陆建国 总经理
题 目:
深耕城镇污泥炭化技术,开拓有机固废协同处置
报告人: 安徽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何光亚 技术研发部部长/高工
报告人: 北京艺高人和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胡文韬 副总经理
报告人:同济大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赵由才 教授 /博导
报告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杨家轩 高级工程师
(主持人: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环保技术与装备研究所 王涛 副总工 研究员级高工 )
报告人:北京建筑大学 郝晓地 教授 (郝晓地,男,山西柳林人,教授,从事市政与环境工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污水生物脱氮除磷技术、污水处理数学模拟技术、可持续环境生物技术。现为国际水协期刊《WaterResearch》区域主编(Editor))
报告人:哈尔滨华崴重工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 别如山 技术总监/教授
题 目:多段回转发酵舱式污泥高温好氧发酵技术及工程应用
报告人: 上海万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史东明 总经理
题 目: 低温真空脱水干化成套技术的工程设计与应用
报告人: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许太明 总经理
报告人: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 汪印 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报告人: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张春霖 董事长
报告人: 湖南鼎玖能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姜良军 总经理
报告人:广东派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李相宏 董事长
报告人: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孙红波 副总经理
报告人:中大万邦(厦门)有机质科技有限公司 詹技灵 总工
报告人: 江苏鑫泰岩土科技有限公司 金亚伟 总经理(温州大学特聘教授)
题 目:
基于土地利用的市政污泥稳定化技术优化及生态风险管控
报告人:同济大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杨长明 教授
题 目:
从洛阳两期工程设计看中国污泥堆肥技术发展
报告人: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环保技术与装备研究所 王涛 副总工 研究员级高工
报告人 :北京合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陈俊 博士
抽奖(奖品【
华为笔记本电脑
等】由 青岛欧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等单位 赞助提供)
(主持人:天津大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季民 教授 )
报告人:朱南文 教授(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上海交通大学环境与工程学院,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技术研究所所长
题 目:微粒塑料污染,防治对策与生物降解创新研究(Microplastics pollution,prevention strategies and biodegradation innovations )
报告人:斯坦福大学威廉与克罗伊•科第伽资源回收研究中心 吴唯民 教授 博士
报告人: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李小伟 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报告人: 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 刘和 院长 教授
抽奖(奖品【
华为笔记本电脑
等】由 青岛欧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等单位 赞助提供)
1、政府管理部门:建设厅、城建局、各地建委、水务局、环保局(厅)、排水处、海绵办、开发区管理部门、各地方河湖长单位等。
2、行业协会:国内外知名行业协会学会代表等;各地供水排水协会学会代表等;中国给水排水品牌委员会会员单位代表等。
3、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南南设计研究院、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同济大学设计院、天津大学设计院、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中铁二局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镇江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武汉市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浙江省环科院、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辽宁城建设计院、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东分院、
中设设计集团、
山东省阳光工程设计院、光大环保技术研究院、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化学工业部第六设计院)、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市市政设计院、净化集团(玉环)给排水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环科院、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华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武汉市给排水工程设计院、常德市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给排水工程设计院、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工程技术研究院、四川蓉信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等。
4、高校(研究院所): 清华大学、台湾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同济大学、天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重庆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建筑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城乡建设学院、江南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香港科大、上海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太原学院、斯坦福大学 威廉与克罗伊•科第伽资源回收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南京河海环境研究院、宁波诺丁汉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原工学院、浙江工商大学、 河北工程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吉林建筑大学、中南大学、江苏大学、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苏州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浙江工业大学、
吉林化工学院、
大连理工大学、
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
华东理工大学、
韩国庆北国立大学、浙江大学热能所、宁波诺丁汉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等。
5、各地水务、环保、污泥投资建设运营单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北控水务集团、北京城市排水集团、北京首创、北京碧水源、启迪桑德、天津水务集团、成都市兴蓉环境、安徽国祯环保、深圳市水务(集团)、上海城投水务、重庆水务集团、东莞市水务投资、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南京水务集团、杭州市水务集团、武汉市水务集团、沈阳水务集团、厦门水务集团、珠海水务集团、山东水务发展集团、青岛水务集团、济南水务集团、上海巴安水务、中环保水务投资、昆明滇池水务、云南水务、中国水务集团、中国水务投资、粤海水务、威立雅水务、苏伊士环境集团、中法水务投资、中国光大水务、贵州水务、海口市水务、华衍水务、天津华博水务、中环水务集团、成都排水、首创爱华市政环境、重庆康达环保、江苏长江水务、铁汉生态环境、沈阳振兴环保、大连德泰小窑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成都自来水公司、中美绿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开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康达环保产业(集团)、中持水务、江苏大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银泰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环保集团、
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济南市西区污水处理厂、常州市金坛区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上海南汇自来水公司、包头排水公司、中山公用水务、镇江市水业总公司、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苏州工业园区中法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中电环保固废资源有限公司、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惠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环卫集团、湖南军信环保集团、大连德泰控股有限公司、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净水有限公司、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首都机场动力公司、济宁中山水务公司、山东公用控股污水公司、湖南新晃污水厂、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研发中心、中海油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昆明滇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
财金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昆明通用水务公司、合肥热电集团、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北京首创污泥处置技术有限公司、天津生态城市政景观有限公司、金州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城北污水处理厂、长沙市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等。
6、环保、生态环境、污水、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和设备工程公司等。成都德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深圳瑞新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凯威尔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湖南北控威保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徕卡(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蒂蔼欧环保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天津管得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帕斯菲克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华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宜居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无锡通源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宁波鸿环土工材料有限公司、湖南鼎玖能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大万邦(厦门)有机质科技有限公司 、安德里茨(中国)有限公司、广东派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国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爱尔福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在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水管家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安德里茨(中国)有限公司、Prof. Numrich GEV 、大连青乌环保、江苏优联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科尼兹环保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北排建设、吉林省拓达环保、苏州四方特种滤布、 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乡仲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安阳艾尔旺新能源环境、成都中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上海环保工程成套有限公司、科蓝博(北京)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石垣环境机械(苏州)有限公司、上海美伽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力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维美德自动化公司、德国 Prof. Numrich GEV 、昆山威胜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辽宁裕嘉和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安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奥图泰、菱重环环境技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
河南光宇鸿恺电子、
普茨迈斯特、艾特克控股集团、陕西先科环境、帕克环保技术、山东省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凯英科技发展、上海莱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泰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百明汇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爱姆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神美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同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华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创源环保有限公司、江苏东邦机械有限公司、北京华瑞朗斯水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加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康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凯英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索理思(巴斯夫)、广东天凯环保有限公司、上海贡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宝联气体有限公司、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贝卡特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大连迈克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九洲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凯能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天府重工有限公司、徐州三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华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清源华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芬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甬和环保科技公司、格兰富(上海)公司、青岛金海晟环保科技公司、浙江三联环保科技公司、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公司、青岛思普润环保科技公司、爱森絮凝剂中国公司、山东中科恒源环保公司、江苏康泰环保科技公司、山东恒远利废环保公司、深圳深能环保上洋公司、扬州四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烟台桑尼核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国美水技术公司、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太原正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海川博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博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和惠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重庆金瑞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香港侨邦国际有限公司、
上海环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铝山东有限公司、华章科技、杭州楚天科技有限公司、常熟市德润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重庆泽正、九洲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爱森(中国)絮凝剂有限公司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巨旋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厦门曙光伟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徐州格雷安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四川宏佳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菱重环环境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湖南奇思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宁波格林兰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杰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蔚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发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桐乡市小老板特种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三川德青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瑞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郑州柳成行垃圾处理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新环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华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青岛软控海科环保有限公司、徐州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等。
3、大会上发言(报告15分钟+5分钟问答)/ 文章发表2-3篇/2个代表,发资料,现场展示易拉宝1个,论文集前彩插广告1P等共计3万元。
4、会场外集中展示区展示桌(3万元每个,含2人参会费)。
5、其他赞助方式(如礼品、晚宴、抽奖奖品等),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6、会议论文集广告:封底15000元;封二12000元;封三10000元;前彩插首末页:12000元/页;前彩色插页:8000元/页。
7、政府部门、水务集团、设计院(集团)本单位团体 30人以上的,前30人按照2000元每人,超过30人的会议代表超过部分免费(同一单位,只收前30人会议费),但须提前回执到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审核通过。
有意协办或在会上进行交流、宣传的水务、工程公司、设备厂家等可与编辑部联系(022-27835639,13752275003 王领全)。
普通参会人员(设计院、水务公司、政府部门)为2300元/人(含会务、资料、场地、用餐、参观考察等费用,不含住宿费);2020年4月10日前返回参会回执并汇款的普通参会人员为2000元/人;设备工程技术企业参会人员为2900元/人;2020年4月10日前返回参会回执并汇款的设备厂家参会人员为2600元/人。现场不能刷卡交会议费。
注:需要现场或者提前领到发票的参会代表,请提前将会务费汇款到杂志社。会议费现场只能收现金,不能刷卡。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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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1635 4000 5251 9625
(
酒店房间紧张,请提前回执、预订房间并付款。请
4月10日前联系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的
金晟
18622273726,
办理预定房间手续,请将预定住房费用汇款至:金晟
6217 9002 0000 4602 885 中国银行天津分行;汇款时请注明入住参会代表姓名及单位名称,入住香格里拉酒店的代表需提前支付实际住宿天数房费,入住蓝溪国际酒店的代表需提前支付首晚住宿房费。
)
1、西安香格里拉大酒店距离西安蓝国际酒店约700米距离,步行预计9
分钟左右。
2、西安香格里拉酒店距离西安咸阳机场约40公里,打车预计110元左右,预计用时1个小时。距离西安北站(高铁站)约20公里,打车预计50元左右,预计用时45分钟。距离西安站约12公里,打车预计30元左右,预计用时30分钟。距离西安南站约33公里,打车预计100元左右,预计用时1个小时。
金晟(会计,发票和预订房等)18622273726
电话:022-27835639 27835592 13752275003
2020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请参会人员认真填写回执后,传真和E-mail传回,以便提前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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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1200 1635 4000 5251 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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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逐项填写发票信息,以便给您开具发票(普票和专票都须填好四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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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无废城市建设及固废资源化利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大会
千人大会:中国给水排水2020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第十一届)同期会议
时间:延期至疫情后(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会议延期至疫情结束后召开,新的具体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2020
年中国无废城市建设及固废资源化利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大会
千人大会:中国给水排水
2020年中国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与应用高级研讨会
(第十一届)同期会议
共创、共生、共赢
--
鼎力打造中国无废城市建设及固废资源化利用核心品牌生态圈
时间:延期至疫情后(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会议延期至疫情结束后召开,新的具体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会场酒店地址:
陕西省
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
38
号乙
国家环境保护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生态环境部下属
)
德国
BHU Umwelttechnik GmbH
广东芬尼克兹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广东派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水业网(
www.water8848.com
)
斯坦福大学威廉与克罗伊
•科第伽资源回收研究中心
(William & Cloy Codiga Resource Recovery Center at Stanford University)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台湾交通大学、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天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
东北大学、沈阳建筑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等
支持媒体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中国水业网( www.water8848.com )、《环境卫生工程》杂志、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网站、中国水网、慧聪水工业网、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必高环保人才网、亚洲环保杂志 、水处理技术杂志等。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 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推进资源 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的部署,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更好地促进研究制订适应我国固废特征的循环利用和污染协同控制理论体系,攻克整装成套的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形成固废问题系 统性综合解决方案与推广模式,建立系列集成示范基地,全面引领提升我国固废资源化科技支撑与保障能力,促进壮大资源 循环利用产业规模,为大幅度提高我国资源利用效率,支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技保障。《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 联合西安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水务(集团)生物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建设科技集团、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博水务有限公司、中国给水排水品牌委员会 等单位举办“2020年中国无废城市建设及固废资源化利用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大会”。届时将邀请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等有关单位领导,全国无废城市建设、固废、排水行业设计、科研、运营单位、建设单位的专家、学者、运行管理人员,解读行业政策,分享无废城市建设、固废资源化利用典型成功案例,研讨未来技术发展方向,搭建推介无废城市建设、固废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平台。
本届大会按照专业化、高规格、高水平的要求,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特色。
邀请中国无废城市建设及固废资源化利用各个研究方向的知名专家学者和主要单位代表,办成中国规模和影响力最大、最专业的行业盛会。
本届大会以会议研讨交流为主(约
60个专家报告)和现场参观典型工程 为辅助的形式。
项目地址: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大道延伸段与皂河交汇处西南,渭河防洪堤
200米防护林带以南,皂河以西,渭水汤苑温泉以东。
建设规模:日处理市政污泥
1000吨(含水率80%),年处理36.5万吨。
工艺路线:热水解
+厌氧消化+离心脱水+密闭式低温干化。
(8)有机固废处理与资源化前沿理论技术工艺及工程实例;
(9)城市源有机固废高效资源化转化工艺技术及工程实例;
(10)农村有机固废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艺技术及工程实例;
(11)工业源有机固废高效资源化利用工艺技术及工程实例;
(12)面向未来的有机固废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标准、政策与管理;
(13)有机固废循环利用后的残渣部分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及工程案例;
(14)无废城市”推动下 ,固废投资与建设政策、标准解析 ;
(17)“无废城市”建设经验交流:“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11个城市分别为:广东省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山东省威海市、重庆市、浙江省绍兴市、海南省三亚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徐州市、青海省西宁市等等,河北雄安新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等一并推动;
(18)燃煤耦合生物质(市政污泥、生活垃圾、农林废弃物等)发电技术及工程案例;
(19)其他相关主题(如除臭、渗滤液处理、村镇及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等)。
题 目
1
:城市静脉产业构建
(固废资源化会场)
报告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原巡视员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
理事长
张悦
教授
(张悦
先生
曾任住建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城市建设司巡视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副院长等职务。长期从事城市供水、节水、污水、污泥和垃圾处理等方面的技术和行政工作。)
报告人:广州晟启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谭吉祥
市场总监
报告人: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张振宇
市场经理
报告人:傅金祥
--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学校学科带头人,沈阳建筑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研究所所长,学术委员会委员、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双聘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建设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题
目:普拉克
EFANS厨余垃圾处理整体解决方案
报告人:普拉克环保系统
(北京)有限公司 傅强 销售经理
报告人:西安水务(集团)生物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刘雄科
总经理
报告人:东北大学
过程装备与环境工程研究所
所长
朱彤
教授
/博导
题 目:城市污水厂干化污泥协同餐厨垃圾生物转
.
化研究
报告人: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
张胜华
研究员
/博士
张胜华,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水处理常规及深度处理工艺、城镇易腐有机固废生物转化机制等研究。先后主持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单列课题
“城镇易腐有机固废生物转化与二次污染控制过程中微生物群落与物质结构变化规律”、中国科学院计划-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A“长江经济带干流典型城市群水环境质量与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技术”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星火计划项目等各类项目,并多次与企业合作进行农村黑臭水体净化等技术研发。在 SCI 期刊发表论文 50 余篇,其中包括EST、Water Research等一区论文近10篇,获授权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 10 余项。
报告人:
同济大学环境学院
联合国环境署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
李风亭
教授
副院长
题
目:污水厂
COD衡算和用以分析污泥产率和能源回收
曹
业
始
1
(报告人), Helmut Kroiss
2
,Glen T. Daigger
3
1
、曹
业
始
:
国际水协会士
(IWA Fellow),中持新概念环境发展宜兴有限公司首席工艺师,新加坡PUB前首席专家2
、
Helmut Kroiss :
教授
, 水质、资源和废物管理研究所, 维也纳技术大学,欧洲科学与艺术院院士 3
、
Glen T. Daigger:
教授
, 土木与环境工程系, 美国密歇根大学,美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
摘要:
演讲介绍了在欧美部分地区用于污水处理厂定量管理和
”对标比较”的工具: 污水处理厂质量流,平衡. 包括原理,步骤和采用该工具带来的益处. 並比较了传统的城市污水处理和目前普遍的省略初沉和厌氧消化的工艺过程污泥产量和能源回收的差异。
题
目:生物质炭增强污泥稳定化过程及温室气体减排效应
报告人:同济大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杨长明
教授
报告人:北京建筑大学
郝晓地
教授 (
郝晓地,男,山西柳林人,教授,从事市政与环境工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污水生物脱氮除磷技术、污水处理数学模拟技术、可持续环境生物技术。现为国际水协期刊《
WaterResearch》区域主编(Editor))
报告人:哈尔滨工业大学
许国仁
教授
国家
“万人计划”专家
许国仁
教授
国内外学术组织及学术期刊任职:
Water Science & Technology Editor, Water Supply Editor;国际水协(IWA)小规模水和废水专家委员会 副主席;国际水协(IWA)污泥专家委员会 秘书长;国家标准化委员会(ISO)污泥专业委员会工作组专家;
11th IWA Conference on Small Water & Wastewater Systems and Sludge Management 主席;12th IWA Sustainable Management of Water & Wastewater Sludges 程序委员会主席与执行主席;哈尔滨工业大学国际污泥研究中心主任;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Water Research和Journal of Hazardous Materials等评审人
题 目: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取得新突破
— 恩萨单套系统污泥日处置量达350吨(拟)
报告人
:北京恩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梁海洋
销售经理
题 目:突破瓶颈创建中国污泥处理领域发展的新方向一一源头智能化控制,终端资源化处理
(以废治废、节能减排、"泥”“霾“共治)
(
2020版)
报告人:
浙江大学地球科学学院
翁焕新
(二级教授/博导)
报告人:
武汉理工大学
桑稳姣
市政工程系副主任,副教授
桑稳姣:工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民盟成员。现任武汉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市政工程系副主任,副教授,民盟湖北省委科技工作委员会委员,民盟
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第一支部主委,国际水协会员,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家。
黄志彬
教授于
1983年在美国特拉华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现任教于台湾交通大学,曾任台湾交通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所长、台湾联合大学副校长,主要从事环境水化学、水污染控制工程等研究工作。
报告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李成江
顾问总工
报告人: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郑国砥
副研究员
/硕导
题
目:破解城镇污泥处置难题
--
威立雅污泥处置解决方案及案例介绍
报告人:威立雅水务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王维燕
污泥市场拓展经理
题 目
:广州市兴丰垃圾卫生填埋场应急库容的研究与实践
报告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李骏飞
副总工程师
/广东省勘察设计大师
李骏飞,广东省勘察设计大师,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全国排水委员会委员,科技部专家组成员,广东省重大工程建设咨询专家。长期从事市政给排水及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设计研究工作。作为设计负责人,主持完成了多项广东省重点治水工程。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内涝防治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主持完成的《广东省
“十三五”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成果,已成为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指导文件。
报告人:北京京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申维真
副总工程师
教授级高工
题 目:城镇易腐(餐厨、厨余)垃圾处理技术及其问题探讨
报告人:吴伟祥
--博士,教授,博导,研究方向“废物处理处置资源化”。浙江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2007年入选国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0年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计划。现担任浙江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所长
、
浙江大学环资学院固废研究中心主任
报告人:山东金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景元琢
副总经理
题 目
:
微塑料汚染对汚泥处理与管理的新挑战
报告人:吴唯民
斯坦福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系高级研究员
Challenge of Emerging Pollution of Microplastics to Sludge Treatment and Management Dr. Wei-Min Wu, Senior Researcher, Department of Civil &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Stanford University
题 目
:
It is now possible to give water industry waste residuals a second life 赋予自来水厂污泥“第二次生命” 报告人: Yaqian Zhao (赵亚乾) (X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University College Dublin) (西安理工大学/爱尔兰都柏林大学)
,国际水协会会士
(FIWA)
,陕西省
”百人计划”特聘教授
,甘肃省
”飞天学者”讲座教授
,
Water Science & Technology副主编
题目:污泥深度脱水系统
报告人: 徐州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张文明 总经理
题目:微生物工程技术在城市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中的应用
报告人: 盛鑫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长、陕西师范大学微生物工程与技术研究院院长 陈五岭
各地政府管理部门,国内外知名行业协会学会代表,各地环境,固废、供水排水协会学会代表,中国给水排水品牌委员会会员单位代表,国内外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公司,国内外高校(研究院所),国内外固废、水务、环保、污泥投资建设运营单位,国内外固废、环保、生态环境、污水、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和设备工程公司等。
3、大会上发言(报告15分钟+5分钟问答)/ 文章发表2-3篇/2个代表,发资料,现场易拉宝1个,论文集前彩插广告1P等共计3万元。
4、会场外集中展示区展示桌(3万元每个,含2人参会费)。
5、其他赞助方式(如礼品、晚宴、抽奖奖品等),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6、会议论文集(会刊)广告:封底15000元;封二12000元;封三10000元;前彩插首末页:12000元/页;前彩色插页:8000元/页。
7、政府部门、水务集团、设计院(集团)本单位团体 30人以上的,前30人按照2000元每人,超过30人的会议代表超过部分免费(同一单位,只收前30人会议费),但须提前回执到 中国给水排水杂志社审核通过。
有意协办或在会上进行交流、宣传的水务公司、固废投资运营公司、工程公司、设备厂家等可与编辑部联系(022-27835639,13752275003 王领全)。
普通参会人员(设计院、水务公司、政府部门)为2300元/人(含会务、资料、场地、用餐、参观考察等费用,不含住宿费);2020年4月10日前返回参会回执并汇款的普通参会人员为2000元/人;设备工程技术企业参会人员为2900元/人;2020年4月10日前返回参会回执并汇款的设备厂家参会人员为2600元/人。现场不能刷卡交会议费。
注:需要现场或者提前领到发票的参会代表,请提前将会务费汇款到杂志社。会议费现场只能收现金,不能刷卡。
账 号
:1200 1635 4000 5251 9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