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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17时30分许,
下着小雨,在高新区软件园西路、
理工大学北门附近路段,
某网约车公司驾驶员吴某驾驶一台白色轿车,
在双黄线处违法掉头欲左转时,
与执勤中的高新区交警大队交警
驾驶的警用摩托车相撞,
致交警倒地受伤。
过往司机拍摄的现场视频
闻讯赶到的其他交警处置现场的时候,
吴某所驾轿车内的一名乘车男子于某某
(某网约车公司司机)下车后,
一边用手机拍摄视频,
一边用言语虚构
交警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肇事等言论,
并且不听现场执勤交警的警告劝阻,
仍然用言语挑衅侮辱执勤交警,
并随后将拍摄的视频在网上传播。
随即,相关视频在微信朋友圈等范围扩散,
对交警执法形象和交警尊严造成极大的伤害和负面影响,
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6月6日23时至6月7日凌晨1时,
专案组依法将当事人侯某
(某网约车公司司机,
乘坐肇事车辆者)
和吴某(某网约车公司司机,
事发时驾驶白色肇事轿车)
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并制作笔录材料,
证实当事人于某某当时在现场
确有侮辱和挑衅执勤交警的言语和行为
。
6月7日10时,
办案民警找到受伤的当事交警进行了询问,
并制作了笔录材料。
经诊治,当事受伤交警已无大碍
。
6月7日,
专案组立即通过涉事网约车司机
所在网约车公司负责人,
和于某某的家人取得了联系,
说明了相关情况,晓以利害,
告知于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请对方帮助查找于某某的下落,
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
6月8日9时许,当事人于某某迫于压力,
在其朋友陪同下,
来到凌水派出所投案接受调查,
如实供述了酒后拍摄视频、
造谣侮辱交警、干扰交警执法的违法事实
。
目前,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已经完成,
经高新区公安分局审批,
违法嫌疑人于某某涉嫌寻衅滋事,
鉴于其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其违法行为,
认罪态度较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违法嫌疑人于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警方已对违法嫌疑人于某某执行行政拘留。
在此,警方再次提示大家,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任何发布在网上的言论和影像,
同样要受法律法规的约束。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岳宇艳
编辑:微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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