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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能像“淘宝”那样买房了 | 证不到手,钱谁也拿不走,想买房用起来……

哈尔滨日报  · 公众号  · 黑龙江  · 2017-04-05 17:56

正文


要说这买卖二手房,可真是麻杆打狼两头怕!

编者按


大部分人在买卖房产的渠道上,都会选择房屋中介,可是中介真的靠谱吗?网络上铺天盖地的新闻已经印证,这个风险可是不小。


前不久,哈尔滨的张先生通过某房产中介公司与孙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产中介公司代收了定金及首付款10万元。当张先生在约定日前往房产交易所办理过户登记时,中介负责人却没有现身,手机也已停机。当张先生来到中介公司时,已经人去楼空。


张先生认为,中介是以孙女士委托人身份出现的,所以这笔损失应该由卖家承担,他坚持要支付剩余房款将房屋过户。而孙女士认为,中介根本没有将10万元钱交给自己,不同意补齐房款继续过户。双方各执一词,都坚持自己的观点,最终还是通过仲裁解决争端。



网签加资金监管,解决房产交易烦恼

编者按


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存在一些交易风险,其中房屋交易资金被侵占、挪用等问题最突出。


据市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中心介绍,为保证市民在存量房交易时资金的安全,根据2012年实行的《哈尔滨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哈市首次对存量房交易资金实行全额无偿监管,并在监管期间计算利息


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买卖双方达成购买意向后,可到房地产交易部门进行网签买卖合同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可以把购房款存入政府指定的银行里,交易完成后划转资金,从而保障买卖双方的资金安全。


哈市于去年全面开始实行二手房交易网上签约,一方面可以使交易房源是否存在争议一目了然;另一方面,双方一旦登记网签合同信息,这一合同将成为该房屋的唯一合同,除非该房屋的合同交易完成或是双方自动解除合同,否则房主不能同其他购房者再签合同。同时,还将二手房网上签约与资金监管进行全面“挂钩”,如果未按规定缴存购房资金将无法进行网签及资金监管。待买方全额缴存交易资金后,方可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进入资金监管专户上的资金,还将按期得到利息。待房屋产权办完后,购房资金即可划入卖房者手中。


具体流程

点击看大图



自去年5月,哈尔滨市出台二手房交易新规以来,全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覆盖面已达85%,市民投诉量也下降近30%。


对二手房交易实行网签,并与之前实行的《哈尔滨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进行“挂钩”,通过政府免费监管的方式来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以避免二手房交易中出现的交易资金风险。


下面是各房管所的地址和咨询电话,

有问题直接询问即可!


哈尔滨日报记者:刘述波

编辑:王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