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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准入的逻辑演进:写于首次国家医保药品谈判结果揭晓之际

中国医疗保险  · 公众号  · 医学  · 2017-07-21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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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本公众号特约专家:陶立波   中山大学医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近日,中国医药业界的一件大事:首次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准入,终于尘埃落定了。7月19日,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这些经谈判而准入的药品纳入了国家医保用药目录,并同时发布了它们的医保支付标准。

该《通知》公布后,社会反响热烈,企业界、学术界、政府机构、医疗机构等各方各面纷纷对人士此展开分析和讨论。之所以这件事如此受人瞩目,不仅仅是因为国家医保终于为高价药品开了口子,也不仅是因为需要这些药品的患者可以拥有更好的可及性,最关键的是这次谈判准入体现了国家医保准入决策理念的变化,从粗放的、经验式的决策,走向精细的、循证式的决策,这必将对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既往医保准入机制:

众所周知,过往我国医保目录准入的方法是批量审核、专家投票的机制。每隔几年,医保会对上次准入审批后上市的新药,进行整体筛选和审核,并邀请相关临床、药学、管理等领域的专家进行投票,从而决定纳入的药品名单。采取这样的准入决策方式,是有其背后的逻辑的:


1、新药的数量很多。 由于以往我国新药的定义比较宽泛且上市审批也比较宽松,因此大量微创新的“me too”药品也都是作为新药上市的。既然是新药,医保准入时就需要进行审核,但如此大的数量使得准入决策不可能非常精细而循证,只能采用粗放、大批量的方式;


2、医保专业能力的限制。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医保管理部门的人力不足、专业能力有限,而医药领域又是非常专业、非常重要(人命关天)的领域,所以医保管理者在准入决策中需要依赖于医学专家的专业判断,采用专家投票的方式来制定目录。但医学专家对临床用药领域是专长、对于费用和价格则是不敏感的,所以经济性方面还是需要医保人员来把控,而由于专业能力限制,医保人员往往只纳入便宜低价的产品、而将大量单价较高的贵重药品排除在外。

上述既往的医保准入机制,是在新药泛滥而医保能力有限的背景下的现实选择,其背后的决策逻辑是:“满足临床需求,但价格不能太高”。这样的决策机制事实上造成了“唯低价是取”的倾向,排斥了很多有创新性、临床需要的新药,同时由于“只论价、不论量”,准入后的使用数量很难控制,导致准入后对医保资金产生了巨大压力。


本次医保准入机制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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