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上游企业对下游提供赊销,导致销售款回收放缓或大量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的情况下,上游企业资金周转不畅,出现阶段性的资金缺口时,可以通过应收账款进行融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主要指上游企业为获取资金,以其与下游企业签订的真实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向供应链企业申请以应收账款为还款来源的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在传统贸易融资以及供应链贸易过程中均属于较为普遍的融资方式,通常银行作为主要的金融平台,但在供应链贸易业务中,供应链贸易企业在获得保理商相关资质后亦可充当保理商的角色,所提供的应收款融资方式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更为高效、专业,可省去银行的繁杂流程且供应链企业对业务各环节更为熟知,同时在风控方面针对性更强。
应收账款融资一般流程:在上下游企业签订买卖合同形成应收账款后,供应商将应收账款单据转让至供应链企业,同时下游客户对供应链企业作出付款承诺,随后供应链企业给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以缓解阶段性资金压力,当应收款收回时,融资方(即上游企业)偿还借款给供应链企业。通常应收账款融资存在以下几种方式:
(1)保理。通过收购企业应收账款为企业融资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金融业务或产品,具体操作是保理商(拥有保理资质的供应链企业)从供应商或卖方处买入通常以发票形式呈现的对债务人或买方的应收账款,同时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债务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以及坏账担保等。应收账款融资可提前实现销售回款,加速资金流转,一般也无需其他质押物和担保,减轻买卖双方资金压力。保理业务期限一般在90天以内,最长可达180天,通常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其中无追索权保理指贸易性应收账款,通过无追索权形式出售给保理商,以获得短期融资,保理商需事先对与卖方有业务往来的买方进行资信审核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对买方核定信用额度;有追索权保理指到期应收账款无法回收时,保理商保留对企业的追索权,出售应收账款的企业需承担相应的坏账损失,在会计处理上,有追索权保理视同以应收账款为担保的短期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