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10日17:00前完成网上报名并递交全部报名材料,仅网上报名未完整提交所需的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我院将不再受理。
(1)应聘人员登录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zp.caa.edu.cn:8080/zpNew/index.do)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报提交后生成《中国美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报名表》,与报名材料一并通过邮寄(仅限顺丰速运或邮政EMS)或直接送达至我院人事处。
(2)报名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②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③学历学位证书。提供最高学历、学位等证书复印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一并提供。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留学人员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④学术成果。应聘人员均须提供个人绘画或设计作品集、代表性论文或著作、科研成果、获奖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套(请自留原件,报名后不再退还)。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日内,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中国美术学院网(网址:www.caa.edu.cn)首页右上方“通知公告”栏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根据学校的考试安排,于考试前3日自行上网(即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专任教师岗位原则上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我院将根据相应岗位合格报名人数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考试。
(二)招聘方式
本批次公开招聘,要求为海外博士和副教授以上的岗位采用考核招聘的方式,其他岗位采用专业测试(考试)的方式。
1、考核招聘
陶瓷教师岗位(岗位编号A19-17-12)和工业设计教师岗(岗位编号A19-17-13)等两个岗位采用考核招聘的形式。考核招聘包括资格评估、专家评议和综合测评等程序。
(1)资格评估
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的教育、学术、科研、工作经历、业绩等背景资料的真实性及其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进行评估。
(2)专家评议
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对通过资格评估的报名人员的学术水平和能力进行鉴定和评议。
(3)综合测评
学校招聘专家组通过面谈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工作经历、业务能力、主要实绩、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并根据测评意见择优确定入围和候补人选。没有理想人选的,相关岗位招聘计划暂予取消。
2、考试招聘
(1)笔试(专业测试)
除采用考核招聘的教师外,其他的专任教师岗位(即岗位编号A19-17-14至A19-17-26)采取考试招聘的方式,具体实行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的权重比例因岗位而异。
艺术类专任教师岗位(即岗位编号A19-17-14至A19-17-25)主要以展览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按专业测试80%、面试20%,计算总成绩。进行专业测试时,应聘者须提供造型基础(含速写)与专业基础习作4件、创作(设计)作品4件、论文1-2篇等材料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展览,展览地点为我院南山校区美术馆。经评委量化打分后,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语文教师岗(岗位编号A19-17-26)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总成绩。
(2)面试
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与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面试方式为试讲。
面试前将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申报认证的,可暂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准考证。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