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创业精神?
或许你认为,只有咬文嚼字的教授才会问这种多余的问题。但实际上,和“战略”、“商业模式”等词汇一样,“创业精神”的涵义并不固定。说到创业精神,有人会想到风投打造的初创企业,另一些人则用它谈论一般小公司。“具有创业精神的企业”对一些人来说是鼓舞人心的口号,另一些人则认为这个说法本身就自相矛盾。
哈佛商学院创业研究领域教父霍华德·史蒂文森(Howard Stevenson)将“创新精神”定义为:追寻现有资源范围以外的机遇。
“追寻”指绝对专注的态度。创业者能察觉转瞬即逝的机遇,在有限时间内展现实力,吸引外部资源。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真金白银不断流失,因此创业者有一种紧迫感。而成熟公司拥有稳定的资源,面临机遇时选择更多,往往缺乏紧迫感。
“机遇”指在以下一个或多个方面有所作为:
创业者完全可能兼顾这些方面,例如用全新商业模式推出一款创新产品。以上列举的这些并未穷尽企业可能把握的机遇。企业仍可通过提价或灵活雇用更多销售代表提升利润,但这些手段并无新意,与创业精神无关。
“现有资源之外”指突破资源限制。初创企业刚起步时,创始人只能掌控现有的人力、社会和财务资源。很多创业者主张自力更生,节衣缩食,万事不求人。固然,有些新创企业可以仅凭一己之力生存下来;但为了长远发展,创始人必须设法引进生产设备、分销渠道、营运资本等外部资源。
创业者不断追求新机遇,但缺少必要的资源,因此面临四大类风险:
创业者应承认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同时力图驾驭各种不确定性因素。
创业行动容易陷入死循环:控制风险需要资源,资源却更倾向于进入低风险区域。例如,若想开发推广一款产品,需要向投资人证明技术和市场风险可控,但降低风险本身就需要外部资金投入。为避开这个死循环,创业者有以下四种对策:
或许你会问:史蒂文森对创业精神的定义有现实意义吗?在我看来,答案是肯定的。原因有两点。
首先,他把创业精神理解为一种独特的整体管理观念,而非将其限定于企业发展的某个特定阶段(如初创企业)、某种个人角色(如创始人),或某类精神气质(如激进、独立)。按照这个定义,各类企业,包括大型企业,都可能孕育创业精神。如果你相信,创业精神是全球经济增长的引擎、社会改良的动力,这无疑是个好消息。
其次,这个定义为创业行动指明了方向,创业者可据此控制风险,调动、利用资源。我的一位学生曾被要求为积极进取的创业者提出建议,他的回答很精彩:“因为资源极其有限,你必须具有创新精神,善于把握机会,并且掌握说服的艺术。’追寻现有资源范围以外的机遇’概括了我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鞭策我不断前行。”
托马斯·艾森曼(Thomas R. Eisenmann) | 文托马斯·艾森曼是哈佛商学院工商管理Howard H.Stevenson教席教授。本文有删节,原文参见《哈佛商业评论》中文版2013年5月《创业精神是一种综合的管理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