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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记忆|为艺术而艺术

译言  · 公众号  · 国际  · 2016-12-09 10:36

正文


圣-桑很直爽,对他不认可的音乐家尽情戏谑嘲讽,对他首肯的后起之辈绝不吝惜赞美之词。圣-桑很坦诚,愿意分享自己的人生经历,毫不掩饰地将个人情感呈现在读者面前。圣-桑很幽默,即使是讽刺也巧妙机智,令人捧腹又不致唐突。当然,圣-桑还有些自恋,他对自己幼年便显露出的才华十分得意,也毫不避讳以天才自居——不过,以他的音乐造诣,这样的自我评价似乎也不未过。


所有这些,刻画出一个真实的圣-桑,率性之中带着几分可爱。了解了这样的作曲家后,再去回顾他的音乐,或许会有不同的感受。



为艺术而艺术


艺术是什么?


艺术是神秘的——它只对特别的感官做出反应,而这种感官只为人类所特有。通常,这种感觉称为审美感,但是这个说法并不确切,因为“审美”意味的是对美的事物的感觉,但是具有审美价值的事物却不一定都是美的;称之为格调感可能会更好点。


有些野蛮种族有这种格调感,因为他们的武器和日常用具展现出了卓越的格调品味;而当他们接触文明后,这种品味就消失了。


提到艺术,你也许认为只包括高雅艺术,还有装饰艺术。音乐也应该包括在内。


如果我说鲜有人懂音乐,大多数读者都会惊讶。像维克多·雨果说的那样,大多人只当音乐是艺术呼出的气体,供耳朵享用;就像香味对嗅觉一样,只是很模糊的感觉的一个源头,必然像其他所有感觉一样不成熟。但是音乐艺术完全不是这样。这种艺术通过乐器展现出线条、立体感和颜色,所有这些组成了一个理想的世界。有些人跟笔者一样,自童年时期就生活在这个世界中;有些人通过教育认识到了这个世界的存在;还有很多人从来就不知道。此外,较之其他高雅艺术,音乐艺术的变化更多。音乐艺术是所有高雅艺术门类中最神秘的,尽管其他艺术也显而易见地颇具神秘性。


艺术的首次展示是人类尝试复制物体。这种尝试可以追溯至史前时期。但是原始人类这么做的时候在想些什么呢?他想要用线条记录下来对象的轮廓,把与记录对象相似的形象保存住。轮廓和线条在自然界中都不存在。艺术的所有哲理都存在于那粗糙的绘画中。虽然艺术回应了人类精神上的一种特殊、难解的需求,从而创造了一些大为不同的东西,但艺术的根基还是在自然界。因此,要让艺术家忠于事实,真是再荒诞不过了,也只会是徒劳。艺术绝不可能是真实的,尽管它也不应该是假的。它应当给出艺术的诠释,来满足我们提到过的格调感,从而达到艺术上的真实。当艺术满足了这种格调感时,艺术表现的目标就达到了,再也不能要求更多了。但是,它并不是曼恩(de Mun)[1]所说的“无产出的聪明人进行的徒劳努力”;它是满足合理需求的尝试,这种需求是人类本性中最高尚、最值得尊敬的——对艺术的需求。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为什么还要求艺术有实际用途或有道德意义呢?艺术以自己的方式体现了实际用途和道德意义,因为它激起了灵魂中高尚诚实的感情。这是泰奥菲勒·戈蒂埃的观点,但维克多·雨果并不赞成。雨果曾说:太阳很美,也有用。这是没错,但是太阳并不是艺术的客体。此外,雨果曾写过一些诗,它们除了华丽的描述或令人赞叹的想象力外空无一物——他这样自相矛盾有多少次了?


然而,我们是在讨论艺术,不是文学。文学中,诗歌可以称得上艺术,但是散文称不上,虽然有些伟大散文家笔下的段落优美和谐、表达栩栩如生。他们赋予了自己的作品艺术性,但是散文本质上仍然不是艺术。所以,如果不算粗鲁的无理言论的话,对诗歌来说不道德的语句到了散文里面就不会不道德,因为在诗歌中艺术遵循自己的规则,而且形式超越了主题。这就是为什么伟大诗人苏利·普吕多姆(Sully Prudhomme)[2]想要写得具有哲学意味时,更偏爱散文而不是诗歌——因为诗歌的形式大于内容,他担心写成诗歌的话他的观点不会被认真对待。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父母愿意带自己年轻的女儿们去听歌剧;但是同样的作品上演时如果没有音乐伴奏,他们就会被带孩子去看演出这个念头吓到。会有哪个基督徒为《犹太女》而震惊?又有哪个天主教徒会被《胡格诺教徒》吓跑?


因为散文远远谈不上艺术,所以不适合改编成音乐,然而时下这种不协调的搭配倒是很流行。在诗歌界,有人试图更加强调艺术感,只考虑形式,写出来的诗句完全没有意义。但这只是一时的潮流,持续不了多久。


以前,曼恩说过:


人们不允许写作者保持中立;但就我看来,艺术就是提出观点。如果不是这样——假如艺术只从自身出发,局限于形式上的考虑和对美的崇拜,而不关心它所引来的事件和思想,那么对我而言,这种艺术不比无产出的聪明人进行的徒劳努力好到哪儿去。


如果只考虑散文的话,这位杰出的演说家完全正确,但是考虑诗歌的话我们就不敢苟同了。


维克多·雨果在他那首美妙的颂歌《七弦琴与竖琴》(La Lyre et la Harpe)[3]中,让异教和基督教面对面轮流讲话,诗人在最后一节似乎承认双方都对,但这并不妨碍这首颂歌成为杰作。这在散文中是不可能的,但是在这篇作品中,诗歌光芒四射,势不可挡。



晚年的圣-桑


为什么像维克多·雨果一样的天才、杰出人士、思想家、渊博的评论家都不愿意承认艺术是对某种感官做出回应的特殊实体呢?就算艺术能奇迹般地适应各种情况,就算艺术能符合道德和激情的戒律,它也仍然是能自我满足的——艺术的伟大就存在于它的自我满足中。


塞巴斯蒂安·巴赫的《优律钢琴曲集》的第一首序曲未表达什么内容,但它仍然是最伟大的音乐作品之一。米洛的维纳斯(Venus de Milo)[4]也没有表达什么内容,但它仍然是最伟大的雕塑作品之一。


我要在这里再说一句实话:为了符合道德标准,艺术必须对那些对艺术有感觉的人有吸引力。艺术家眼中只有美的形式,而粗俗的人却只能看到裸体。我曾亲眼看到,一位好人在看到安格尔(Ingres)的《泉》(La Source)时异常震惊。


道德不必体现艺术性,所以艺术跟道德也没任何关系。两者各有其职能,并且都以各自的方式发挥着作用。道德的最终目的就是道德;艺术的最终目的就是艺术,并无其他。


译注:

[1]曼恩伯爵阿德里安·阿尔贝·马里(Adrien Albert Marie, Comte de Mun,1841-1914)是法国政治人物、社会活动家。

[2]雷诺-弗朗索瓦-阿蒙·(苏利)·普吕多姆(René-François-Armand (Sully) Prudhomme,1839-1907)是法国诗人,首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3]《七弦琴与竖琴》是雨果于1822年写的一篇颂歌,圣-桑后来为其配乐,写成一部同名清唱剧,于1879年完成。

[4]米洛的维纳斯即著名的断臂维纳斯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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