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
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可加载金融功能并扩展应用至其他公共服务领域。
2014年,人社部开始启动了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工作,以“一卡多用,全国通用”为目标。
截至2016年底,我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9.72亿人,在许多地方,百姓持一张社保卡,就能满足挂号就医、金融支付等多种需求。
2016年5月6日,人社部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明确,2017年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
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全面发行和应用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支持社会保障卡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应用,建立社会保障卡应用平台和覆盖广泛的用卡终端环境,健全社会保障卡便民服务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卡规范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
2014年7月31日,人社部提出,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在标准统一、功能兼容方面的优势,重点开发6项基本功能:
(一)电子凭证功能。将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参保登记、工伤认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社保服务、人才服务的主要电子身份凭证。
(二)信息记录功能。在社会保障卡内或相关后台系统记录个人基本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键业务信息,形成电子形式的证件副本。
(三)自助查询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在自助服务一体机或其他服务渠道连接后台系统,方便持卡人查询个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信息及办理相关业务。
(四)就医结算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本地和跨地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即时结算,支持挂号、诊疗、妊娠登记、住院登记、购药等就医过程的信息服务,实现就医一卡通。
(五)缴费和待遇领取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实现各类缴费和待遇领取。包括个人各项社会保险缴费、人事人才考试缴费,各项社会保险定期待遇和一次性待遇领取、报销费用领取、就业扶持政策补贴资金领取、重点行业(企业)农民工工资领取等。
(六)金融支付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办理存取款、转账、代收代付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