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6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浙江大学原副校长褚健贪污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案,认定被告人褚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褚健贪污所得财物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2年,被告人褚健利用担任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浙大海纳中控自动化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238.1803万元;2012年下半年,被告人褚健指使他人销毁浙江中控软件有限公司、杭州浙大中控自动化公司、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工程研究中心等相关公司单位的会计账册,情节严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褚健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应依法数罪并罚。鉴于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褚健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悔罪,且赃款已全部追缴,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案件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被告人褚健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褚健是中国控制系统工程领域的顶级专家。曾两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次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
在被立案调查之前,这位国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首批特聘教授已经进入2013年中国工程院院士的第一轮候选人名单。
公开资料显示,1978年,15岁的褚健顺利考入原浙江大学化工系工业自动化专业。
1986年,硕士毕业的褚健赶上了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及仪表专业(以下简称“化自专业”)与日本京都大学的首届博士联合培养课程,成为浙大化自专业中日联合培养第一人。
1992年,29岁的褚健成为国内高校第一个工程中心——工业自动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副主任。次年,年仅30岁的褚健成为浙大的正教授。
1999年,褚健先是成为了国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首批特聘教授,随后又成为浙江大学先进控制研究所(现浙江大学智能系统与控制研究所)所长,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除学术上的成就外,褚健还参与创建并曾担任总裁的中控科技集团,在自动化行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1993年,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建了中控科技的前身——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公司,褚健是创始人之一。如今,中控集团拥有4000多员工,2012年的产值超过30亿元,并制定了国内自动化行业的第一个国际标准。
褚健还曾担任过浙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根据湖州中院官方微博、人民网、新华网等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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