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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高校人才网  · 公众号  · 求职  · 2017-07-13 11:58

正文

导读

1、云南财经大学2017年招聘50名辅导员公告

2、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7月公开招聘4名辅导员公告


云南财经大学2017年招聘50名辅导员公告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50名,其中男生辅导员(男性)30名,女生辅导员(女性)2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的情况;

(二)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

(三)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四)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五)学历学位: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全日制本科学历;曾担任过本专科学校学生辅导员职务,或本科在读期间担任过校级学生会副主席及以上职务或院级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以上职务,或本科在读期间有一年及以上团学工作经历并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六)学校相关专业。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请登录云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页(网上报名地址:http://202.203.192.65)招聘考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7月12日8:00至7月17日17:00。

(二)报名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由学校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据网上报名信息,就应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复核人员名单。2017年7月18日在云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告现场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2.现场资格复核。初审通过人员按要求提交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1)现场资格复核时间:2017年7月20日9:00至12:00,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核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

(2)复核地点:云南财经大学秋实楼学生服务中心一楼。

(3)现场资格复核应提交材料:

①应聘人员个人简历;

②一寸免冠近期彩色标准照片3张;

③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⑥证明符合应聘条件的其它材料。

3.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公告:现场资格复核通过领取准考证人员名单于2017年7月20日在云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告。

三、考试

(一)笔试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笔试时间:2017年7月21日。

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公告安排为准。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及安排另行公告。

面试分为心理测试和专业测试。心理测试不计成绩,心理测试结果为专业测试提供参考。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专业测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考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选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学校按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通过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示

拟聘人员在云南财经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七、待遇

(一)本次招聘辅导员为我校非事业编制人员,实行劳动合同聘用管理,签订五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

(二)正式聘用后执行4000元/月的工资标准,试用期间工资为正式聘用后工资的80%。

(三)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社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及孕产假等待遇。

(五)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享受与编制内人员同等的推优评优权利。

八、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学校监审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时监督。

招聘电话:0871-65112829

监督电话:0871—65114879

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7年7月11日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7月公开招聘4名辅导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下属公办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莫干山路。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专职辅导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共4人。考虑到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保持同类岗位人员性别结构平衡等需要,根据性别分别确定岗位进行招聘,其中男3人、女1人。

岗位具体要求为:

1.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具有3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专业不限,学历可放宽至本科(但对硕士学位要求不变);

2.中共党员;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21日后出生);

4.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

5.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曾任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含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等);

6.在岗位聘用期间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7年7月底前。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至2017年7月21日16:00前,登陆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线报名系统(http://zhaopin.zjvtit.edu.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相应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7月21日-7月22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也可在报名系统内公告信息栏查看有关考试情况。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由于暑期招聘,笔试时间初定于7月23日在我校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与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数不足5倍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我校网站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其他材料可供我校参考)。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http://zhaopin.zjvtit.edu.cn/,“公告信息”栏);

2.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http://www.zjt.gov.cn/,“信息公开/人事管理”);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zjhrss.gov.cn,政务公开/专题专栏/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交通运输厅,0571-87804906(人事处),87800911(机关纪委)。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组织人事处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489311(吴老师),0571-88481797(俞老师)

2017年7月11日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即可查看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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