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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胆资本」的「底气」: 为科技金融、创投机构「突围」| IIR

机构投资者评论  · 公众号  ·  · 2024-11-15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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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评论Institutional Investor Review:资本向善 专业求真 有温度 有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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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公开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中最为耀眼、最受行业关注的,莫过于其首提的“大胆资本”。

IIR此前曾解读过, 深圳首提“大胆资本”这个概念所对应的场景,主要在于先行探索国资、政府性投资基金的引领作用,通过对深圳市政府性投资基金、国资平台的适度松绑,来推动早期机构、创投机构、CVC机构更好地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不过,显而易见的是,深圳并没有简单地提了句口号,或是仅仅为“国资”适度松绑 (《行动方案》指出,支持国资基金大胆试错,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首次提出分类研究降低子基金返投认定和要求,对于种子和天使等初早期基金,探索取消返投时序进度、资金规模等要求;整体构建投资容错和尽职免责机制,实行差异化考核监督制度,区分基金属性) ,事实上,深圳还在积极创新,通过多维度疏导、解决科技金融体系中的卡点,引导更多社会资本,甚至是保险资金,来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今日,在第二十六届高交会上 (高交会自1999年首次举办,此前在深圳成功举办25届;高交会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高新技术与产品的展示交易盛会之一,在推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等层面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深圳发布了 “科技创新种子基金”风险补偿方案,引入“科技保险”为“耐心资本、大胆资本”保驾护航 ,推动硬科技成果产业化。

据第二十六届高交会组委会发布的消息,为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 深圳将在“科技创新种子基金” (去年11月推出,见段后IIR的背景介绍) 的基础上,推出风险补偿方案,通过“基金+保险”,进一步推动更多金融资本大胆地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IIR注: 去年11月,深圳市委市政府推动落地总规模20亿元的深圳市“科技创新种子基金”。 种子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区联动、更早更小、风险容忍”的原则,联动市、区、国资、社会资本,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种子基金在深圳天使母基金投资阶段的基础上进一步前移,聚焦首轮融资且估值不超过1个亿的“种子期”项目。
2024年10月10日,由“深圳天使母基金” (全称“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代深圳市科技创新种子基金 ,认缴出资1亿元)、 深圳“光明区引导基金” (全称“深圳市光明区引导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6000万元) 与“力合科创” (通过旗下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800万元; “力合科创”( 全称“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002243.SZ) 是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控股的高科技企业和A股上市公司,“力合科创”实控人为深圳市国资委 共同设立的“光明力合科学城种子基金” (全称“深圳市光明力合科学城种子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正式落地。
该基金注册规模2亿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力合科创”旗下私募基金管理人“力合创投” (全称“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光明力合科学城种子基金”主要投向生物医药、高性能材料领域项目, 基金的落地也意味着,深圳首支科技创新种子基金正式进入实质性运营阶段。

据介绍, 深圳推出的“科技创新种子基金”风险补偿方案,将引入科技保险补偿,以种子基金投资的种子期企业或项目为保险标的,通过保险分担被投项目的科技成果转化风险,保险期限最长可达15年。 在子基金到期时,由专业第三方机构对科技成果转化结果进行认定,对于未能成功转化的项目,保险机构将根据约定赔偿相关方的损失。 同时,建立“保投联动”模式,保险资金可以通过“优先认购权”参与种子期项目投资。 通过这样一系列制度设计,破解早期项目风险高、周期长等资本“不愿投、不敢投”的痛点。

基于IIR的理解,此次深圳推出的“科技创新种子基金”风险补偿方案,实际上一方面为投资种子期的早期基金,提供了多一层的早期项目保险保障,或将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设立种子期基金,投资种子期项目;另一方面,通过“保投联动”等创新方式,鼓励保险机构积极推进、开发优质的科技保险产品,并吸引更多保险资金参与到此前很难“触及”到的种子期项目投资中去。

可以说,深圳通过“科技创新种子基金”风险补偿方案,一举多得,或能巧妙撬动社会资本及险资参与种子期项目的“热情”,带动更多资源支持早期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保险的定义,发展现状及各地政府的政策扶持情况



有关深圳推出的“科技创新种子基金”风险补偿方案,实际上其基础是“科技保险”产品。

经IIR查询,“发改委”规划司曾对“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的“科技保险”释义为:

科技保险是指以与科技企业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有形或无形财产、科技企业从业人员的身体或生命、科技企业对第三方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创新活动的预期成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006年,原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到“大力推动科技保险创新发展,逐步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让的保险保障机制”。自此开始,通过“先试点、后推广”的发展思路,陆续推出“科技保险”险种。

作为科技金融体系中的重要一环,科技保险一方面具有风险分担的功能,能够为风险较高的科技型企业提供增信和风险保障;另一方面,保险资金的中长期属性,其实也与科技成果转化的长周期性较为匹配。

从科技保险的产品种类来看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覆盖科技研发应用全周期的科技保险体系。如“人保财险” (全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已初步形成包含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知识产权、基础风险五大类产品为主体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并通过不同险种责任的组合,满足初创型、成长型、成熟型等不同阶段企业创新发展需求。 与此同时,人保财险还不断创新,通过研发新保险产品,为创新性科技公司保驾护航,如今年年初,人保财险苏州分公司联合长三角科技要素交易中心推出全国首款科技成果转化保险产品——“苏研保”,苏研保首创“保险+鉴证服务”双重风险管理模式,通过保险为企业和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提供保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全国首张保单的参保双方为:上海交通大学苏州人工智能研究院和苏州耀腾光电有限公司) 今年7月,浙江省实验室白马湖实验室与人保财险杭州市滨江支公司签约,杭州首单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也正式落地。

从业务规模来看 ,今年10月金融街论坛“金融赋能产业引领高质量发展”分论坛上,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前8个月,我国科技保险保费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等科技活动提供风险保障超过7万亿元。

今年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 (金发〔2024〕2号) ,其中明确指出, “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银行保险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将科技金融纳入机构战略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 “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等险种” ;“鼓励保险机构拓展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研发中断保险,健全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侵权责任保险等保险服务,有效分散企业研发风险”; “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科技型企业创业责任保险等产品,有效满足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风险保障需求。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引导保险资金投资科技型企业和面向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推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科技” (此外,“鼓励银行保险机构针对不同地区、处于不同行业和不同生命周期的科技型企业,建立健全差异化的专属评估评价体系。突出科技人才、科研能力、研发投入、成果价值等创新要素,分层分类设立科技型企业信用评价模型。 支持保险机构加快科技领域风险数据积累和行业协同,优化迭代精算模型,合理确定风险定价”

不过,由于科技保险的风控定价是一大难点,预期赔付成本也较高,因而使得保险公司发展科技保险的动力不足,科技型企业的投保意愿也因定价偏高而并不显著。因此,各地政府近年来不断细化、优化对科技保险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

如湖南省湘潭市早在2017年就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湘潭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 (潭科发〔2017〕23号) ,试行两年期满后,又在2019年末推出《湘潭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潭科发〔2019〕19号,该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中明确了补贴的六类科技保险险种,以及对企业、保险机构补贴的方式,相关险种补贴标准和最高补贴额度等。

今年年初, 杭州市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有关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部分提到, 深化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模式,建立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失败后风险补偿机制,对购买科技保险产品的企业给予最高50%的保费补贴,单个企业最高可补贴50万元。

今年7月, 福建省 财政厅也对外宣布,针对科技型企业更高风险保障的需求,对科技保险补贴进行扩围提标, 补贴险种进行了精细化调整与扩充,共涉及10个关键险种, 每家企业每年享受的科技保险最高保费补贴总额也提高至50万元。

此次深圳推出的“科技创新种子基金”风险补偿方案,相较于此前各地政府推出的财政补贴政策,在IIR看来,实际上“撬”动了更大的“资金杠杆”。

到这个层面,深圳首提的“大胆资本”,已不仅仅局限于鼓励国资投早、投小,助力初创企业跨越“死亡谷”;实际上,深圳已经在创新性地尝试多维度疏导科技金融体系中的卡点,为社会资本、保险资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探索一条新的可选路径。

政府敢分担,资本 (尤其是社会资本) 才敢“进”。或许,这才是深圳提出 “大胆资本”的更深层逻辑。

不论后续的实际落实中,是否仍有待破解的难题,深圳为科技金融、科技保险、早期VC基金/创投机构“突围”的努力,应该都值得今日的点赞、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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