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内参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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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3日,据媒体报道,荷兰Talpa终止与唐德“the voice of”版权合作,并要求唐德继续支付剩余的4125万美元的授权费用。此时距唐德与talpa正式就第5-8季“the voice of…”签署模式许可协
议已近两年,“唐德版好声音”迟迟未见启动,即使是“五年四季”的合同也已逾期。
随着引进模式热潮中的代表“the voice of”如今无处落脚,光凭舶来品身份就能吃得开的综艺局面已经不再。无论平台还是广告商都普遍意识到,只有好的制作团队才能最大化地开发出模式本身的价值;而对从业者而言,原创才是根本出路。
唐德Talpa之争引发思考
电视产业依赖创作而非资本泡沫
去年1月,唐德影视高调宣布联手荷兰Talpa公司进军综艺市场。此举令外界颇感疑惑。面对质疑,唐德表示,自获得授权后,“已经积极地开始进行该节目第五季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正在与卫视平台沟通,即将联合推出‘唐德好声音’第五季的海选,并计划于明年推出新一季的‘唐德好声音’”。
但随后有法律界人士披露,唐德与Talpa所签协议中,明确约定唐德“无制作义务”,即唐德只是模式代理,无义务制作第5-8季节目。这一内容在之前与被授权方灿星制作的合作中并不存在。
有业内人士猜测,唐德只是按照资本运作的方法来操盘the voice of模式,即以高额资金买入然后寻求更高价码卖出。事实上有消息透露,唐德的确在拿到授权之后多次接触灿星,商谈模式转售,但终究未果。灿星转向原创节目的研发。
如今随着四季度各家卫视均已上新,依旧不见“唐德好声音”。
Talpa公司此次发出协议终止函,可以看做是对唐德两年无作为的回应。但终止授权后仍然追讨4125万美元的授权费用,也暴露了海外版权方觊觎中国综艺市场的真正意图。
可见,中国电视产业的发展需依赖脚踏实地、倾力创作,而不是买进卖出的生意。
好模式≠好节目 创作、制作不能二缺一
模式的真正价值,必须依赖本土电视制作团队的创意和创作才能得到体现
,例如《歌手》、《爸爸去哪儿》,但孤立的模式本身不应被炒作高估。所以在国际通行惯例中,合理的模式费大约300万人民币左右。
《人民日报》评论也曾写道:“一些优秀的本土原创节目,比如《中国诗词大会》《中国好歌曲》等,之所以收获良好口碑,靠的不只是对市场的把握能力,还有精当的制作水平。因此,
引进海外综艺模式不可怕,但在这个过程中,激发自己的文化想象力,培养将想象力‘变现’的专业队伍,才是正确的拿来主义。
”
但随着前几年引进模式的井喷式发展,模式费在中国水涨船高,甚至出现了天价泡沫。因此总局限制境外模式引进是真正有益于中国电视产业发展的决定。去年7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细致、明确地限制引进模式数量。
灿星制作副总裁陆伟也在接受采访时指出了戳穿天价模式泡沫的必要性:“没有与之对相匹配的制作能力,花了高价买来再好的模式也只能竹篮打水一场空”。他认为,
将来的电视市场是属于具有原创能力的优秀制作团队的
,“灿星也在进一步加强原创模式创作,不排斥跟海外有经验的电视模式机构公司合作,但必须拥有百分之百的知识产权。
此外,模式决定论正在走下神坛。每一档成功的节目都需要有好的创意、好的执行团队、更要借助优质平台的品牌影响力。The voice of模式在国内的价值极大程度上依赖浙江卫视所拥有的《中国好声音》的中文节目品牌,因此
国有媒体的电视品牌也应该得到保护,提高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