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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法》修订:为新时代科普工作注入法治动力

科普中国  · 公众号  · 科学  · 2025-02-12 12:00

正文


2024 年 12 月 25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这是科普法自 2002 年颁布以来首次修订,也是我国科普事业法治化进程的关键一步。


作为参与中国科学院科普云平台——中国科普博览建设的科普工作者,我们深感 这次修订不仅是对科普工作的完善,更为我们未来的科普工作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保障和更加广阔的空间。


《科普法》修订的三个关键变化


《科普法》的修订为中国科普事业注入了新的法治动力。通过对比修订前后的变化,可以看到这次修订为科普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加清晰和有力的法律支撑。特别是在科研机构、科技工作者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工作方面,修订后的《科普法》带来了三个显著变化:


1

科普工作的专业化与制度化


新修订的《科普法》明确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设立专职科普岗位,解决了长期以来科研机构的科普工作由科研人员或管理人员兼职、科普工作不深入、针对性不强、影响力弱等问题。作为中国科学院的科普云平台,中国科普博览一直在探索如何将科研成果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科普内容,而这个变化 将推动更多科研机构设立专职的科普岗位,进一步提高科普内容的专业化水平。

在科普工作者的职称体系问题上,修订后的《科普法》也给出了明确指引,鼓励设立科普职称评价体系。这将为从事科普工作的人员提供更多职业发展机会,推动科普事业的专业化发展,并为科研机构招募更多具备专业素质和传播能力的科普人才提供了有力支持,将会对今后科研机构的科普工作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2

科普创作中心的建设与资源整合


新修订的《科普法》 鼓励科研机构建立科普创作中心 ,这一条款为中国科普博览提供了极大的发展机会。自 1999 年成立以来,中国科普博览一直承担着中国科学院科普信息化支撑的职责,服务各科研院所和社会公众的科普需求。

未来,在新修订的《科普法》保障下,我们将能够更好地整合资源,推动科普创作中心的建设,从而在创作更多高质量科普作品的同时,也能更好地支持全社会的科普工作。

3

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


新修订的《科普法》特别强调了社会力量在科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鼓励社会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科普活动。 随着科技创新日益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科普作为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事业,也亟需社会各界的支持。中国科普博览早已通过与各类社会机构合作,推出了多个富有影响力的科普项目。

例如,我们与哔哩哔哩联合举办的“格致科学传播奖”,以及与《流浪地球》影视团队合作推出的科学文化直播等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影响力。未来,我们将继续推动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依托《科普法》提供的法律支持,更加深入地与社会各界合作,推动科普工作的发展。

中国科普博览的科普创新与发展


自成立以来,中国科普博览一直紧跟信息技术的发展,紧密团结科学家、科研团队、科普团队,持续开展科普创作和传播工作。在过去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中国科普博览长期致力于科普图文、科普视频、科普 AR/VR 展品等各种形式的科普作品的创作和开发,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线上线下科普活动,深入研究互联网背景下的科普发展规律,逐步从国内最早的虚拟博物馆群,发展为大型综合性科普网站,再发展为中国科学院的科普云平台。

现在, 我们拥有了 一支专业的队伍 ,积累了 丰富的科普工作实施经验,团结了上千位一线科技工作者和上百个科研机构参与科普,建立了 以中国科普博览网站为核心、20 多个自媒体号为主体、100 多家合作媒体渠道为扩充的新媒体传播矩阵,全网粉丝超过 1200 万。 在中国科学院网信办、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等单位的指导和支持下,以中国科普博览为起点和支撑,我们细分应用场景,共同打造“科学大院”“格致论道”等具有影响力的科普品牌,推出一系列高质量的科普作品,成为互联网上优质原创科普内容的提供者与服务者。

其中,科学大院作为中国科学院官方科普公众号,长期致力于最新科研成果的深度解读、社会热点事件的科学发声。一方面,它聚焦硬科技,对各领域的前沿性研究、进展、话题的科普解读和评述;另一方面,围绕科技工作者群体,分享科技创新背后的科研故事,弘扬科学精神。至 2024 年底,科学大院纯原创的科普图文已经超过 2000 篇。

“格致论道”则聚焦于传播科学思想和精神,致力于打造优质的科学演讲视频。到目前为止,“格致论道”已经举办大大小小的活动超过 150 多期,制作原创演讲视频超过 800 个,推出校园系列、女性系列、军营系列、少年系列等多种演讲内容,视频在全网播出,累计传播量超过 33 亿人次,并衍生出系列科普图书,成为国内知名的科学文化演讲品牌。

作为中国科学院的科普云平台,中国科普博览长期为中国科学院的 100 多个研究院所的科普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中国科学院优质科普资源的集成化、细分化服务。包括为各科研院所提供科普活动管理支持、直播平台技术支持、科普影视创作技术支持、科普传播渠道支持等。此外,在学部工作局的领导下,多次服务保障“科学与中国——千名院士·千场科普”、中国科学院公众科学日和中国科学院科学节等重大活动的开展,在全社会形成了较大的辐射力和影响力。近年来,中国科普博览各类科普内容与资源全年年均传播量超过 15 亿人次。

同时,立足中国科学院开展基础科学与前沿科技研究的特点,在中国科协牵头实施的“科普中国”国家科普信息化建设工程中,中国科普博览承担了“前沿科技”科普的重要任务。该任务面向国内外最具特色的前沿科技成果及发展动向,特别是重大科技创新成果、重大科研突破和最新进展,以及相关基础研究,创作与传播有战略高度、科学深度和传播广度的主题式系列优秀科普作品。在过去近 10 年的过程中,已积累数千个原创科普作品,数次获得“典赞·科普中国十大网络科普作品”称号。

作为中国科学院科普云平台的核心,我们深知科普工作不仅是一个长期的社会责任,更是推动社会创新、提升全民科学素养的重要途径。 新修订的《科普法》为我们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律保障,同时也为我们未来的工作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与挑战。未来我们将持续在这几个方面不断深耕和探索:


1

提升科普内容质量, 推动原创科普作品的

创作


通过“科学大院”和“格致论道”等品牌,我们将继续推出高质量的原创科普作品,并进一步提升内容的深度和传播效果。新修订的《科普法》为我们提供了进一步提升内 容质量的法律支持,尤其是在建立科普创作中心和推进专业化队伍建设方面,将为我们提供更强的动力和保障,我们也将依托这一平台,创作更多具有战略意义和深度的科普内容。


2

激励科技工作者更加积极参与科普工作


新修订的《科普法》鼓励科研机构为科技工作者提供更多参与科普的机会和保障,这无疑将促进更多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普工作。中国科普博览一直以来通过“科学大院”和“格致论道”等平台,吸引了大量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创作。随着《科普法》修订后对科技工作者的法律保障进一步增强,我们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科研人员加入到科普的行列中,共同推动科技成果的社会化传播。


3

打造更具影响力的国际科普传播平台


新修订的《科普法》规定有条件的科普组织应积极参与国际科普活动和国际科技人文交流。作为中国科学院科普云平台,中国科普博览将进一步加强国际科普传播,讲述中国科技创新的故事。未来我们将致力于将“格致论道”等品牌的内容带向全球,讲好中国的科学故事,展示中国科研的创新成果。

展望未来:科普法带来新的机遇


随着新修订的《科普法》的实施,未来中国科普博览将在更加明确的法律框架下,继续推动科普事业的发展。我们将借助中国科学院丰富的科研资源,团结更多科技工作者,参与更多国家和地方的科普活动,为全社会提供更高质量的科普内容。

此外,我们还将继续加强与国际科普机构的合作,讲述中国的科技创新故事,推动中国科普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新修订的《科普法》为我们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与挑战,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推动中国科普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策划制作

作者丨王闰强 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新媒体部主任;王英 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新媒体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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