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规定,兵役登记对象包括社会适龄公民和高校适龄公民,其中,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往年已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进行兵役登记信息核验。
社会适龄公民是指:凡具有本市常住户籍、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公民(不含本市高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和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研究生(含在校研究生和毕业研究生)。
高等学校适龄公民是指:凡具有本市部属、市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学籍(不限其常住户籍地),202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在校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应届毕业生和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研究生。
符合基本征集条件、有参军意愿的女性公民,应先到其学籍所在高校或常住户籍所在街道、镇(乡)武装部应征报名,经初检初考合格的,再参加网上应征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