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翼科技】2019年半年度报告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营业收入(元)
本报告期:1,329,373,837.21
上年同期:调整前:1,620,262,055.92 调整后:1,620,262,055.92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后:-17.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本报告期:22,277,600.12
上年同期:调整前:34,484,022.20 调整后:27,404,333.50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后:-18.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本报告期:8,988,022.63
上年同期:调整前:3,969,635.13 调整后:1,451,035.83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后:519.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本报告期:208,441,771.68
上年同期:调整前:23,102,068.81 调整后:23,102,068.81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后:802.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本报告期:0.04
上年同期:调整前:0.06 调整后:0.05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后:-2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本报告期:0.04
上年同期:调整前:0.06调整后:0.05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后:-2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本报告期:1.11%
上年同期:调整前:1.61% 调整后:1.28%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调整后:-0.17%
总资产(元)
本报告期末:3,438,514,961.10
上年度末:调整前:3,469,550,546.16 调整后:3,469,550,546.1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调整后:-0.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本报告期末:1,958,153,289.13
上年度末:调整前:1,985,095,802.85 调整后:1,985,095,802.8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调整后:-1.36%
【富满电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新增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8年08月17日,集晶香港将其持有公司股份500万股质押给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用于融资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此笔质押于2019年8月21日完成解除质押。
二、股东新增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 股东新增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集晶香港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是
质押股数 (万股):500
质押开始日:2019-08-21
质押到期日:9999-01-01
质权人: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90%
用途:融资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电子 公告编号:2019-039
股东名称:集晶香港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是
质押股数 (万股):200
质押开始日:2019-08-21
质押到期日:9999-01-01
质权人: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16%
用途:融资
2. 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集晶香港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集晶香港共持有公司股份63,263,7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59%。集晶香港累计质押股份7,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1.0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3%。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解押凭证。
特此公告。
【横店东磁】关于投资年产1.6GW高效晶硅电池项目的公告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做强磁性、发展能源”的战略部署,多年来一直坚持专注晶硅制造、优先发展单晶、多元市场布局,强化差异优势,有效开拓结构性市场空间。根据目前的生产经营和市场开拓情况看,公司将面临着较大的供需缺口。鉴此,公司拟新增投资年产1.6GW高效晶硅电池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项目概况
(一)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拟在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光伏园区投资新建年产1.6GW高效晶硅电池生产项目,以无人化,智能化,数字化为理念,将建设成为目前光伏行业工艺技术,生产设备及自动化、智能化都领先的高效晶硅电池工厂。
(二)履行投资程序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项目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该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项目资金由公司自筹和银行贷款相结合的方式解决。
(二)投资主体
公司太阳能事业部或设立子公司负责投资,并由其承担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项目规模
年产1.6GW高效晶硅电池项目投资估算72,000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69,000万元,新增流动资金3,000万元。
(四)建设进度
项目将于2019年下半年启动,2020年逐步建成投产,分步投资新型高效技术,具体实施进度以公司有权机构审批的进度为准。
(五)财务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产能将达到1.6GW,预计可实现年新增销售收入140,000万元,新增利润13,900万元。
(六)新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公司关于投资年产1.6GW高效晶硅电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科学论证。公司会尽快向东阳市经济贸易局和信息化局申请备案,并进行环评和能评的审批。
三、投资本项目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该项目的投资建设是公司为了响应国家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方针,贯彻落实公司发展能源战略,充分依托公司在光伏行业的领先的技术研发、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多元化的市场渠道,抓住光伏产业的市场机遇,通过新增投资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光伏产业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从而实现公司在光伏行业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二)风险分析及提示
1、技术替代风险
其它新型技术如HIT、钙钛矿、薄膜类新技术等的产业化进展超出预期。
2、阶段性供需失衡
随着光伏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内部分企业有较大的产能扩张,电池片产能可能出现阶段性供需失衡,导致该项目收益低于预期。
(三)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能源”的战略部署,若该项目顺利实施,预计公司高效晶硅电池总产能将达到3.6GW左右,将进一步促进降本增效,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该项投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基本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投资年产1.6GW高效晶硅电池项目的意见。
特此公告。
【电连技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琮碧睿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琮碧睿信”)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21日,琮碧睿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06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本次减持后,琮碧睿信持有公司股份14,039,9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琮碧睿信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2019-08-05 至 2019-08-21
减持均价:38.77
减持股数(股): 214,800
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0.08
股东名称:琮碧睿信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减持期间:2019-08-05 至 2019-08-21
减持均价:30.08
减持股数(股):1,850,000
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0.66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琮碧睿信
股份性质:合计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股数(股) :16,104,757占总股本比例(%):5.74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数(股) :14,039,957占总股本比例(%):4.9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琮碧睿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关于琮碧睿信的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涉及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琮碧睿信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变动后,琮碧睿信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甘咨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19年7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7月31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2019年8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按照《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8月22日,公司已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803,2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最高成交价为13.0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0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4,874.5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5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261.90万股(2019 年8月14日至 2019 年8月20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8月14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047.78万股的25%。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比例达到1%的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集团”)于2017年10月17日非公开发行了“歌尔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规模20亿元,债券期限3年,标的股票为歌尔集团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债券简称“17歌尔EB”,债券代码“117102”。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期为2018年4月18日至2020年10月14日。
2019年8月21日歌尔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完成换股39,757,67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换股情况:
1、股东换股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歌尔集团
方式:17歌尔EB换股
换股期间:2019年8月21日
换股价格(元):10.40
换股股数(股):39,757,679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23%
歌尔集团、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自2019年8月16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起至本次减持,其拥有的权益累计减少比例为1.23%(含本次换股)(具体详见2019年8月16日披露的《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和《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股东换股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歌尔集团
股份性质:合计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股数 (股):712,089,28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94%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数(股) :672,331,60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72%
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差异为变动股数除以公司总股本四舍五入造成。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歌尔集团本次换股行为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换股后,歌尔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672,331,6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2%。本次换股不影响歌尔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3、本次减持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及违规情况。
4、歌尔集团于2007年10月8日做出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该承诺于2011年5月23日已履行完毕。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行为未违反歌尔集团做出的相关承诺。
5、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比例达到1%暨未来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提示本次可交换债券在连续六个月内存在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大于公司股份总数5.00%的可能性。在换股期内,“17歌尔EB”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歌尔集团持股变化情况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