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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巷2号凶案

xinklings  · 公众号  ·  · 2025-01-06 08:00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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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诸人

(紫藤巷)
2003年10月2日23:59,山西省翼城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北关小康村紫藤巷2号住宅发生凶案。住在那里的是马朝晖李慧夫妇以及他们的儿子,32岁的马朝晖遇害身亡,报案的是公安局的临时工、技术科技术员董昀。

董昀

(董昀)
董昀是李慧的中学同学兼好友,通过李慧,他和马朝晖也互相认识成了牌友。据他说,当晚最先发现马朝晖尸体的其实是李慧。李慧看见丈夫倒地,没有立刻报警,而是先后电话联系自己的姐姐李翠仙、丈夫的弟弟马朝新、董昀以及李文浩。接到电话前,马朝新和董昀才刚聚餐。用餐完毕,马朝新回父母家,董昀回租住的单元楼。

董昀的住处离紫藤巷2号很近,开车不过3、5分钟。他最先来到紫藤巷2号独门独院的马朝晖家。李慧的汽车停在门口,李慧坐在车里给自己的情夫李文浩打电话。李慧和马朝晖关系不佳在闹离婚,她们的朋友对李慧和翼城报记者李文浩的婚外情都有所耳闻。

见到董昀,李慧告诉他李文浩也想到紫藤巷2号来看看,但她拒绝了。

(紫藤巷2号的院子)

(紫藤巷2号客厅)

董昀推门进去,见到院子地上很多血迹,沿着血迹朝客厅走去,通向二楼的楼梯间里,马朝晖躺在地上,头上身上很多刀伤,头部几乎与躯干分离,双眼和生殖器也遭到砍伤。

两分钟后,马朝新也开着摩托车赶到,董昀怕他见到哥哥的惨状会情绪失控,就拦住他让他不要破坏现场。当时董昀踩到了地上的血迹。得知李慧还没有报警,董昀用自己的手机报了案。

董昀开车准备把李慧送走,路上正好遇到李慧的姐姐李翠仙。李翠仙把李慧接上自己车子,董昀迎接出警的110民警。

马朝新

马朝新在父母家接到嫂子电话,骑摩托车赶到哥哥家,在客厅看见李慧和董昀。马朝新一把揪住李慧的衣服,问她:“妈的,你把我哥咋啦?”董昀怕出事,赶紧想要拦住马朝新。马朝新晚上聚餐喝了酒,不顾董昀劝阻跑进楼梯间上到二楼,没有看见哥哥,返回一楼,才看见楼梯间下方马朝晖的尸体。马朝新抱起尸体又放下,边哭边痛骂嫂子李慧。董昀对马朝新说不要破坏现场。

马朝新不管不顾,冲去客厅,和李慧起了肢体冲突。董昀再次上前抱住马朝新,想把他拉出屋子,但马朝新挣脱后又跑回楼梯间。董昀见马朝新不受控制,就把李慧拉出客厅,用手机拨打110。

董昀和李慧都走了,马朝新抱着哥哥的遗体哭个不停,哭得昏了过去。等他醒来,董昀和李慧都不见了。

董昀和110民警返回紫藤巷2号时,马朝新在院子地上打滚,嘴里不停骂着李慧和董昀。

李慧

(李慧)
李慧的说法是,晚上她和李文浩在李文浩的哥哥李文涛家里吃晚饭看电视,期间马朝晖两次给她打电话。大约晚上23:20李文浩的哥哥催李文浩和李慧离开,两人开车在县城里兜风,之后李慧把李文浩送回他父母家,再开车到家。李慧在大门口按了车喇叭,但是丈夫马朝晖没有开门,李慧就停车自己拿钥匙开了门。李慧透过外面路上的灯光看见家里地面上的血迹,赶紧进屋查看。一楼的卧室和卫生间里都没有人,她经过客厅准备上楼,在楼梯间右手边见到脸朝上倒在通向卫生间的狭小过道里的丈夫。李慧模模糊糊看见马朝晖脸上身上都有血,因为没有开灯,她看不清楚,喊了两声 “狗狗” ,马朝晖没有答应。狗狗是马朝晖的绰号。

李慧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给姐姐李翠仙打了电话。

李慧第二个电话打到婆家,接电话的是马朝新。李慧告诉马朝新,他的哥哥出事,要他快来自己家。

因为婆家和姐姐家距离紫藤巷都有一些距离,李慧又想到住得最近的好友董昀。况且董昀在公安局技术科工作,对类似的事情有经验。

等着董昀、姐姐和小舅子来帮忙的时候,李慧给情夫李文浩打了电话。

李翠仙

接到妹妹李慧电话时,李翠仙已经睡着了。李慧对她说“不知道狗狗是喝了酒了还是咋了”,要她到自己家来看看。

李翠仙到紫藤巷2号时,董昀和马朝新都已经到了。李翠仙的丈夫开车,李翠仙在车上看见董昀的车里坐着李慧,就让董昀停车,把妹妹接走去自己家休息。

最后见到马朝晖的人

王玉林在晚20时许到过紫藤巷2号,当时马朝晖坐在电脑桌前玩电脑。王玉林和马朝晖聊了几分钟后,王玉林告辞离开。

21:45左右,马朝晖和李慧的邻居家保姆听到紫藤巷2号有像是男女吵架的声音,保姆看了时钟,所以知道时间。


二 错综复杂的关系网

马朝晖是翼城县计生委的干部,马家兄弟的父亲是翼城县审计局副局长、母亲是县人大副主任。

李慧在唐兴镇财政所做会计。李慧的父亲是临汾市人大代表,曾担任过县城建局副局长,2003年时是北关村的党支总书记。

李慧的哥哥在翼城县公安局刑警队技术科工作、马朝晖的弟弟马朝新是翼城县公安局的刑警。马朝晖的姑父在县公安局法制科工作、姨父在治安科工作、李慧的大姐夫在户政科工作。马朝晖和李慧双方都有亲属在公安系统,双方家庭的地位也比较敏感,案件惊动了时任翼城县县委书记。翼城县公安局副局长决定先封锁现场,等天亮通知临汾市公安局的鉴证人员展开勘查。

李慧是警方的第一个怀疑对象。首先,她与马朝晖不和众所周知,她有杀害马朝晖的动机;其次,发现丈夫倒在血泊里,她的第一反应不是报警,也不是去找住在隔壁的邻居求助——住在隔壁的是翼城县人民医院院长;再次,警察上门前,李慧跟着姐姐李翠仙走了,甚至没有想到留下来说明情况。

10月3日凌晨2时许,两名刑警到李翠仙家里找李慧配合调查。其他相关人等包括董昀、李翠仙、马朝新和李文浩也纷纷被带去公安局接受讯问。


三 变质的婚姻

李慧与马朝晖结婚时分别只有21岁和23岁,案发时已经结婚九年,育有一个五岁的孩子。

(李慧、马朝晖)
起初夫妇的感情很好。1999年李慧与前男友李文浩恢复联系有了婚外情,马朝晖一直不知情。2002年李慧听说马朝晖和她的两个女同学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要马朝晖注意影响,马朝晖解释说只是和这两个女同学打牌,没有逾矩。一次李慧从其中一名女同学的手机看到马朝晖发的暧昧短信,回去质问丈夫,马朝晖虽然承认了与这个女同学的往来,却同时也指责李慧和其他男人有染。马朝晖听说李慧与税务局一名干部有暧昧,去殴打了这名干部。李马的婚姻丑闻在小县城里传得沸沸扬扬。

2003年正月初四,马朝晖到李慧的女同学家里打麻将彻夜不归。李慧气极,带着儿子搬去姐姐李翠仙任总经理的北关宾馆暂住。马朝晖多次前去请求李慧原谅,李慧毫不退让。双方的家长和兄弟姐妹也轮番上阵劝两人和好。李慧僵持到六月初才搬回紫藤巷2号。不过李慧回家后睡卧室,而马朝晖睡客厅的沙发。

(李文浩)

李文浩1990年高中毕业后去云南的部队服役三年,退伍后在翼城做过司机,被单位送去中国新闻学院取得大专学历。1999年李文浩调入翼城报社工作。李文浩的妻子宋元红是翼城县电视台的播音员。夫妇育有一子。

李文浩与李慧在各自与他人结婚前就谈过恋爱。当时李文浩在云南当兵,和李慧靠通信维系感情。李文浩发现李慧也与自己军队的战友在通信,有暧昧,于是分手。

1999年,李慧以为李文浩还在北京,去北京的时候想和他见面未果。李文浩得知此事,从北京进修回到翼城就与李慧联系,两人迅速突破了朋友的界限,并一直秘密交往着。

李慧赌气搬去北关宾馆不久后,非典爆发,宾馆里几乎没有客人入住。李文浩经常在宾馆留宿,他俩的关系也成了公开的秘密。这期间李文浩决定要和妻子离婚,与李慧重组家庭。

马朝晖不想离婚,但吵来吵去离婚协议已经签好,准备10月8日去民政局办理手续。

李慧与马朝晖在离婚协议里商定,孩子由女方抚养,马朝晖从紫藤巷2号搬走,李慧支付20万折合一半房款给马朝晖。两人共同经营的货车,由李慧经营,马朝晖不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

9月27日,马朝晖去太原的同学那里散心。在太原的时候,马朝晖给李慧发了很多短信,其中一条信息说:“看到别人恩恩爱爱,我的心很痛。过去的一切就算我的错,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李慧心软了,把留在北关宾馆的衣物全都带回紫藤巷2号,打算和马朝晖和好。就在同天,李文浩的电话改变了李慧的想法。李文浩说在妻子宋元红的手机看到马朝晖发的信息,内容是“我想你的小身体了”。虽然始作俑者马朝晖还在外地,他的短信却成功激起了宋元红与李文浩,宋元红与李慧,乃至李慧与李文浩的矛盾。

10月1日下午,马朝晖从太原市回到翼城县,夫妇晚上依然是分开睡。


四 现场鉴证

马朝晖和李慧家的大门是双扇开铁门,门上无撬痕、门锁完好。进入大门,院子一角有一块拖布。院子里的血迹一直延续到客厅,再从客厅延伸到楼梯口。客厅茶几旁的地面上有一个带血的沙发靠垫。马朝晖的尸体仰卧在楼梯下通向卫生间的过道里,头朝西脚朝东,双腿分开,臀部和左腿下有大量血迹。马朝晖头部旁边有一只沾血的无帮白色运动拖鞋。

尸检结果表明,马朝晖被砍了49刀,其中颈部约五分之四离断,创口整齐,可见反复切割痕迹,头颈部仅剩部分表皮和软组织相连;双眼被刺;左上臂、右手背和左大腿均有多处贯通性创伤;会阴部和阴囊处有9处伤口。马朝晖系遭单刃锐器刺伤胸腹部、砍切颈部,致脏器和大血管损伤及失血性休克而亡。警方没有找到作案的凶器,法医根据创口推测这把刀宽约三四公分, 长约二三十公分,刀背厚四毫米。

马朝晖指甲缝里有三根头发。

根据马朝晖胃内未消化的食物,法医判断他死于10月2日晚21时左右。

现场的柜子、床单、电灯开关上有多枚血手套印。床头柜上的血衣经李慧辨认属于她,但案发当天她并没有穿那件风衣。楼梯间里、马朝晖头旁的运动拖鞋,经李慧辨认也是她的,她表示当天她没有穿那双鞋子。另一只拖鞋很干净,与马朝晖的皮鞋并排摆在客厅入口处。

(床头柜上带血的风衣)


五 角力

刚得知儿子马朝晖遇害时,马朝晖的母亲李毅还担心李慧和孙子,得知二人无恙,李毅最关心的就是要抓住杀死儿子的凶手。马朝晖一家和李慧一家无可避免走向决裂。

双方都在公安系统有人脉,对于马朝晖案件的调查,从某种程度上也成了两家人的角力。尽管翼城县公安局副局长做出了把这个烫手山芋推给临汾市局的决定,县公安局的警力还是参与了现场勘查,能够自由出入。县公安局技术科的科长是李慧哥哥的上司,更是李慧姐姐李翠仙的情人,他选择给李慧“帮忙”。他把现场见到的关键物证都一一告诉李家兄弟姐妹,又替李慧取走了原先放在家里的离婚协议。董昀把拍下来的凶案现场照片先交给李家人过目,专案组还是在李家人之后才见到这些照片。

李毅怀疑李慧,最初是因为被问到家中是否少了什么时,李慧说家里丢了耳环项链等等,总值4万多元。李毅对于儿媳能够迅速得知家里失窃的物品价值有些狐疑。按理说,李慧是在10月2日晚马朝晖已经遇害后才到的家,之后她给四个人打了电话,被大姐李翠仙接走。警方封锁现场。李慧总共在家里待的时间也就一个多小时,为什么会这么清楚了解哪些东西不见了?

有了儿媳杀死儿子的念头,李毅基本不可能从客观的角度来思考马朝晖被杀的案件,而是带着李慧杀人这个预设的观点,想要找到能够佐证李慧犯罪的证据。

马朝晖被害两天后,李慧因涉嫌伪证罪、妨碍作证罪被监视居住。警方在对李文浩、李文浩的哥哥嫂子还有李慧的分别问话中,发现李慧教唆李文浩的哥哥嫂子替她和李文浩做不在场证明的伪证。3日凌晨,李慧被大姐李翠仙接回自己家中。李慧在那里给李文浩的哥哥嫂子打去电话,叮嘱他们如果被警察问起,就说李文浩和李慧在他们家一直待到2日晚23:20才走。李慧这样做的原因,一是想着如果能不牵涉李文浩进来就尽量不承认案发当晚和他在一起,二是假使隐瞒不过去,至少也要向警方证明她和李文浩没有杀死马朝晖的时间。李慧的这个举动引发的麻烦远比她能想到的多得多,而案情也因为她和李文浩离开李文浩哥嫂家的时间点被篡改过,而愈发扑朔迷离。

不过经过一段时间调查后,李慧恢复了自由。警方不认为她有杀害丈夫的嫌疑。

2004年4月李文浩和宋元红离婚。因翼城报停刊,李文浩去北京找同学散心。6、7月间,李慧带着和马朝晖的孩子也到了北京。翼城县有了李文浩和李慧住在李慧父亲在北京置下的豪宅里衣食无忧的传言。李慧的哥哥姐姐强烈反对她和李文浩在一起,要求她们等马朝晖的案子破了再联系。李慧和李文浩迫于压力分头回到翼城。

李慧和李文浩在马朝晖尸骨未寒就迫不及待地公开同居,无疑极大激怒了马朝晖的母亲李毅。她联系媒体巨细靡遗地报道李慧和李文浩的婚外情、指桑骂槐暗示李慧在马朝晖死后毫无悲伤,表现非常可疑、去太原和北京的各级人大、公检法机构求助,请求尽快破获马朝晖的案子。

2004年10月,李慧和李文浩被刑事拘留,后分别因伪证罪和妨碍作证罪及故意杀人罪被批准逮捕。

2005年9月7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以李慧故意做虚假证词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以李文浩涉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


六 终审铁案

李慧、李文浩被释放后,李毅去了北京上访。警方再次成立专案组调查马朝晖的案子。2006年2月14日,董昀被公安机关拘捕,关押在绿苑渡假村整整一个多月。与他一同被抓的还有马朝晖案的杀人嫌疑人李慧和李文浩。董昀由两名武警和两名警校学生看守,不能睡着。一旦警察发现董昀在打瞌睡,就会要求开始审讯。

董昀被打得无法,只能承认有罪,但坚持自己没有犯罪的董昀,在认罪书上签字时,故意写错了名字昀,把日字旁改成目字旁。

(李文浩在绿苑渡假村接受讯问,后来他和李慧也坚称遭到刑讯逼供,才会按照警方的意思承认杀人)
3月16日,董昀因涉嫌帮助毁灭和伪造证据罪被正式逮捕;17日李文浩和李慧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正式逮捕;几天后李慧的姐姐李翠仙因涉嫌伪证罪被刑事拘留。

案件还未开庭,临汾市公安局和翼城县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案件告破,李慧和李文浩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涉嫌销毁证据的除了董昀,还有帮李慧偷离婚协议的翼城县公安局技术科科长。技术科科长后来因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刑两年。

2006年12月马朝晖案一审在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检方指控李慧、李文浩故意杀人,董昀帮助毁灭和伪造证据,李翠仙妨碍作证。三名被告李慧、李文浩、董昀当庭翻供,称遭到刑讯逼供。

检方认定的案情是,李慧与李文浩因婚外情与马朝晖有冲突,2003年10月2日晚21:30,李文浩、李慧在李文浩的哥哥家吃饭后,开车准备回李慧暂住的北关宾馆,途中去紫藤巷2号取李慧的衣服。二人在院子里与马朝晖狭路相逢,并发生争执和厮打。李慧从厨房取了刀交给李文浩,李文浩朝马朝晖的胸腹部连续捅刺,致使其昏迷。李慧、李文浩以为马朝晖已死,抬起他朝室内移动,走了几步马朝晖醒来试图反抗,李文浩控制住马朝晖,用手捂住他的嘴,李慧则拿刀对着马朝晖的会阴部连捅数刀,再对着他的脖颈砍去。

行凶后,李慧给董昀打电话,请他帮忙处理现场。董昀提出伪造抢劫杀人现场,让李慧和李文浩把马朝晖的尸体拖去楼梯下的过道,把家中贵重物品拿走,处理现场凶器和血衣等。

董昀并安排李慧在午夜前分别给李翠仙、马朝新、自己和李文浩打电话报告马朝晖出事的消息。董昀负责报警,李翠仙指使李文浩的哥哥嫂子替李慧和李文浩做不在场证明。

2007年6月临汾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文浩与李慧犯故意杀人罪,处死刑,董昀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处十年刑期,李翠仙犯妨害作证罪,免于刑事处罚。

四人均不服并提起上诉。

2009年6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针对李文浩、李慧、董昀犯罪的部分事实不清楚且证据不足,将案件发回临汾中院重审。

2010年10月,临汾中院维持对李文浩、李慧、董昀、李翠仙的有罪判决,只是将李慧的刑期由死刑改为无期徒刑,缓刑两年执行。

2012年3月,山西高院再次撤销二审判决,发回重审。

2014年1月,临汾中院三审维持一审二审有罪判决,将李文浩的刑期也由死刑改为无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

四名被告继续上诉。

2014年9月,山西高院组成合议庭,在临汾中院审理此案,维持三审判决。

(李慧)

(李文浩)

七 勒索信和杀人供述

2016年2月,董昀10年刑期服完,刑满释放。因为他在狱中坚持不服判决、坚持上诉,没有获得任何减刑。

董昀从未停止过为自己伸冤,经常结伴与李翠仙一起去上访。

(马朝晖被害案发前的董昀)

(服刑十年出狱的董昀)

李慧、李文浩、董昀的律师们在2010年二审期间在案卷中突然见到一份来自周海清的供词。这个名字对于牵涉进马朝晖案件的所有人并不陌生,可是他供述的内容却仿佛石破天惊。

马朝晖被杀约一周后,北关村村委会收到了一封勒索信,信是写给李慧的父亲的。写信人自称知道杀害马朝晖的凶手是谁,有所有的证据,以向警方提供线索要挟李慧的父亲在10月11日下午14时之前把20万元钱打到一个账户。

(李翠仙回忆给父亲的勒索信的细节)
李慧家人立刻向警方报案。

勒索犯提供的银行账号的开户身份证是临汾市警校一名学生的。学生以前的身份证弄丢了,警方猜测可能是他的同学用他的身份证去办了银行卡。这个学生有一个同学叫马卫海,在校期间实施过抢劫盗窃敲诈等犯罪行为,被判了三年刑期,缓刑三年。更巧的是,马卫海家里马朝晖家只有300米。警方找到马卫海在警校读书时的考卷,却与敲诈信内笔迹不符。不死心的警察又比对了其它考卷,竟真地发现了敲诈信的作者,周海清。

周海清是翼城人,警校毕业后,没能进入警察系统,只得在社会上游荡。周海清去过北京,又在运城住了一段时间,2003年9月,马朝晖被杀前一个月才回到翼城。被抓获时,周海清身上还背着一起盗窃案。

经讯问,周海清承认勒索李慧父亲,但不承认杀害马朝晖。

2004年3月14日,在又一次关于马朝晖遇害一案的审讯中,周海清供认和马卫海为了钱,在2003年10月2日晚20时杀死了马朝晖。周海清称,马卫海用刀在马朝晖的脖子后方连砍几刀,他见到马朝晖的头都快掉了。两人分楼层搜值钱的物品,却一无所获。接着马卫海用拖布擦拭院子里的血。

(周海清的杀人供述)

案发后,县城里充斥着马朝晖的妻子李慧和情夫杀人的流言,周海清就和马卫海写了信打算从李慧的父亲那里敲点儿钱。

周海清承认杀人的口供中有他手绘的紫藤巷2号室内一层的平面图,房间的方位和各个家具摆放的位置与警方后来绘制的平面图完全一致。

对于周海清的这份供词,警方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周海清被以盗窃罪处一年刑期、敲诈勒索罪处三年刑期,合并执行三年刑期。

后来被问起这份口供时,警方称调查过周海清和马卫海在10月2日晚的行踪。马卫海的近10名亲戚朋友作证称,当时马卫海和亲戚在家里组装组合衣柜,整晚都没有出门。周海清当晚一直和家人在家中,没有离开过。

二审时,内蒙古的鉴定机构提出现场的一个足迹属于马卫海,与一审中本地警方的足迹鉴定报告相左。法庭决定不采纳内蒙古的足迹鉴定报告。

经警方确认,周海清的舅舅名叫梁华奎,案发时在山西省公安厅任宣传处副处长,后担任运城市公安局局长、阳泉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城区分局局长。2010年梁华奎因涉黑落马,马朝晖的案件二审正发生在梁华奎被控制之后,也许这一时间差能够解释为何周海清杀人的供词没有被收入一审案卷,却在二审中进入被告方视线。


八 证实证伪

李慧李文浩时间线

前面提到李慧在案发次日凌晨叮嘱李文浩的哥哥嫂子替她和李文浩做时间证人,将她们留在哥哥嫂子家的时间从22:30推迟到23:20。这个谎言被戳穿后,李文浩的哥哥嫂子乃至侄子一家遭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磨难。

嫂子撒谎被警方揭露后,坚持再也不敢骗警察,一定要说真话,坚持李文浩和李慧是在2003年10月2日晚22:30左右离开。但是警方不满意这个答案,多次传唤哥哥嫂子和即将高考的侄子。

哥哥经常在深夜被带去接受问话,拳打脚踢也是常事,第二天白天再装作若无其事去上班。警察以其他人都已经承认犯罪、承认替李慧和李文浩隐瞒杀人事实,如果他不交代,就会从严处理要他改口,要他说李文浩和李慧在21:30离开。

侄子被警察从学校接走做笔录。他告诉警察叔叔李文浩和李慧是在22:30从家走的,警察对此毫无反应,也不作记录。他被这个阵仗弄得很害怕,心理斗争过后改口说没有注意到叔叔和女友离开的时间,警察将他改口的说法记录在案。

嫂子因为拒绝按警方的要求作证被下发了逮捕令。嫂子离家出走,甚至成为警方通缉人员。时至今日,依然杳无音讯。

失踪的三根头发

最初的现场勘查报告里提到马朝晖指甲缝里有三根头发。关于这三根头发,也有各种不同版本的说法。翼城县公安局技术科指导员表示,马朝晖胸前、袖口和右手指缝间提取到毛发,有点发黄,像是染过。翼城县公安局法医则说三、四根毛发是从马朝晖胸前提取,此外马朝晖手上伤口处还有三、四根长发,临汾市公安局的法医将这些头发存证。临汾市公安局的法医称马朝晖身上找到的毛发在翼城县公安局技术科丢失。

血衣

床头柜上的沾血的风衣,在2006年2月山西省公安厅的鉴定报告与2004年7月公安部的鉴定报告中也作出不同结论。前者指出外套表面的血迹,符合作案者身穿风衣未系扣的状态下行凶时形成,以此推断李慧穿着这件风衣杀死马朝晖;后者则认为衣物上的血迹系擦拭型血迹,疑似案发后有人用衣物擦拭现场血迹。

风衣内侧背部62厘米x45厘米的浸染血迹,在2006年2月山西省公安厅鉴定报告中没有给出解释。如果李慧是杀害马朝晖的凶手且作案时穿着那件风衣,为何会在风衣内部浸染大面积的血迹?

足迹

现场勘察报告中附有从客厅到楼梯间的多个足迹的照片,其中3号带血的鞋印根据2006年6月临汾市公安局的鉴定,无法确定是否属于李慧;1号鞋印根据2004年12月临汾市公安局鉴定系李文浩所留,但根据2005年7月公安部检验无法确定是否属于李文浩。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的鉴定书中,作出1号鞋印与勒索案案犯马卫海有相似之处,2号足迹与周海清足迹不同,与王建足迹有相似之处的陈述。王建是谁,被告方毫无头绪,检方和警方也没有做出说明。

白色运动拖鞋

(客厅冰箱旁摆着一只干净的白色无帮运动拖鞋和马朝晖的黑皮鞋)
马朝晖头部旁有一只沾有血迹的白色无帮运动拖鞋,山西省公安厅鉴定认为,鞋上的血迹符合人穿着鞋子行凶形成。李慧坚称案发当天她没有穿过那双拖鞋。她的辩护律师提出,如果李慧是凶手且穿着那双鞋杀死马朝晖,为何只有一只鞋在马朝晖头旁,而另一只没有任何血迹,与马朝晖的鞋子并排摆在客厅的冰箱旁边?

互相矛盾的口供

(院子里的拖布)

警方提交的李文浩、李慧和董昀的口供中关于用院子里拖布擦拭现场血迹的情节互相矛盾。李文浩称杀人后,自己用沙发靠垫擦血迹,李慧将拖布交给董昀,让董昀倒退着擦拭,以免留下脚印。李慧称自己用拖布和卫生纸擦了地面。董昀则称,他和李文浩李慧三人一起擦了地上的血。

山西省公安厅鉴定报告中指出拖布上没有检测出属于人类的DNA。检方对董昀犯罪行为的指控主要在处理现场痕迹、凶器和血衣等,并用拖布擦拭地上的血迹和足印。除三名被告相左的口供外,检方没有任何物证证实董昀使用过拖布,甚至拖布曾用于擦拭血迹。(值得一提的是,周海清的口供中也提到自己和马卫海杀人后用拖布擦拭血迹。)

关于警方没能找到的凶器,董昀口供中说李文浩把装着手套和凶刀的袋子交给自己处理,他随后把袋子扔到河滩上。李文浩则说董昀把收拾出来需要扔掉的现场的物证装进黑色塑料袋交给自己,说他有事要先走,李文浩把黑色塑料袋带去工地掩埋。

检警没有也无法就凶器的下落得出切实的结论。

董昀的辩护律师质疑,如果董昀参与湮灭证据,以他在公安局技术科工作十年的经历,为何会在现场留下血迹、手印、足迹、血衣、沾血的拖鞋等诸多证据?如果董昀帮助李慧李文浩伪造现场,他与二人布置现场后各自回家,再让李慧给他们打电话把他叫回现场的逻辑是?

2018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复查通知,认为山西省高院的判决 “确有错误” 。2020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再审决定书,要求山西省高院再审案件。

2024年12月19日,案件在山西省高院开庭。

庭审时,辩护律师表示,在紫藤巷2号搜到的一件血衣上检测出一名不知身分人士的DNA,案发时可能有其他人在场。

12月21日,庭审结束,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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