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警方介绍,王某是镇江市丹阳人,平时性格内向,家庭条件普通,两年前刚刚结婚,婚后和妻子、父母住在一起。
2016年被誉为“中国网络直播元年”,王某也迷上了直播。刚开始,王某并不打赏,只是默默观看。
一切都随着王某掌握公司账户而发生改变。2015年10月份,王某所在公司主办会计离职,公司没有安排新人员担任主办会计,由担任出纳的王某兼任。
王某供称,掌握公司账户后,自己打赏由刚开始的几百元,几千元,直至发展成一次打赏几万元。其中,单次最高打赏记录为160万元。由于出手阔绰,王某很受女主播欢迎,并与两位女主播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
据警方通报,从去年4月份到今年2月份,除了公司库存现金外,王某从公司建行卡取现41次,计613.3万元;从公司工行卡6次转账至其银行卡,计246万元,合计挪用890万元。
“其中有600多万元被用于打赏主播。”据警方统计,王某在斗鱼平台充值打赏主播金额共计549万元;熊猫平台充值金额共计123.79万元;映客平台充值金额0.4794万元;全民平台充值金额共计0.8万元;花椒平台充值金额共计0.2万元。
一位办案民警向南都记者表示,王某挪用的款项中,并未一分钱用于其家人,案发时,其家人并不知情,以至于王某被警方拘留后,其妻子还担惊受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