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没有黄段子的无聊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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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t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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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小说作家赤城大空在《没有黄段子的无聊世界》之后执笔的《第二次的夏天,无法再见的你》,风格与前作迥异,是一部正统的青春纯爱小说,还被改编成了真人电影。然而在转型成功之后,赤城的第三部作品《相遇一发绝顶除灵!》,却又回到了黄段子的路线,甚至还被书店误以为是色情小说,差点遭到退货。
赤城自己在推特上是这么说的:在商业轻小说里加入露骨的色情内容这种做法,很挑读者。轻小说的主要受众是初高中生,他们其实不太能接受那些刺激性比较强的色情内容,而且会不好意思去书店买,也不好意思向别人推荐。所以从商业的角度来讲,写这样的小说,并不是很明智。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写这么一本书?是因为他喜欢啊。
(https://twitter.com/akagihirotaka/status/920958489811238912)
同人漫画家 ハルカチャンネル 也提到了类似的现象。他说,推特上可能有人觉得“发黄图更容易挣转发量”,但事实恰恰相反,因为闷骚的人太多,所以真枪实弹的黄图转发量很难提升,反倒是稍微有点色气的图更容易被转发。如果是恶搞的画作,只要够好笑,那不管你画功如何,都容易被疯转。
ハルカチャンネル 自己对此有亲身体验。他在推特上发的黄图,转发:点赞比往往是 1:3 左右,大家都只点赞不转发。而一张恶搞《动物朋友》的图,不仅转发量远远比黄图多,转发:点赞比也更平衡。
但不管是什么类型的画作,都还是战不过猫片的。
(https://twitter.com/halcachanel/status/921252685562593281)
和 TYPE-MOON 有密切合作的星海社副社长、编辑太田克史说,版权不会无条件地保护“想法”或者“概念”。其中缘由,简而言之,就是如果过度保护“想法”和“概念”,最终并不会促进文化的发展,反而害处更大。
比如说,如果“巨大机器人”这个概念当初有了版权,那《机动战士高达》和《新世纪福音战士》就不会存在。如果“密室杀人事件”这个创意有了版权,那绝大多数本格推理小说都不会存在。这就是版权不会无条件保护“想法”或者“概念”的理由。
从很大程度上来讲,正是因为版权“不去”过度地保护一个“想法”或者“概念”,才会有如今如此繁荣发展的文化种类。至少,可以说现阶段的法律是基于这种观点树立的。
从○○的狂热粉丝的视角来讲,“××像○○!侵害版权了!”这种批评可能是正义的,但是太田认为,这种做法最终只会阻塞这一类型的发展,是一种愚蠢的行为。更何况,你所说的○○,也一定离不开前人的想法和概念做基础。
但是,如果是具体的表达手法相似,那就又是另一个问题了。
(https://twitter.com/FAUST_editor_J)
插画家清水洋一看到有漫画家说自己画商业漫画,一页的单价只有两万日元,不由吃了一惊。他说,漫画家连故事都要自己想,可以说是最难的工作了,原来只能赚这么点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