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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巴达性爱女战士

连岳  · 公众号  · 热门自媒体  · 2016-08-17 15:54

正文

图:John William Godward


连岳:你好

 

先介绍他,他已婚,孩子已五六岁,在家是个好男人样子,但在外面……可以说几乎我们公司好看点的女人全曾被他拿下过。这个拿下据我所知应该是都有上过床。他的手段不外乎就是给你发微信,上班也一直缠你附近,对你细心呵护,如果这些是一个丑男来做,你肯定要反感排斥,但他的确是长挺帅,曾经校草级人物,爱运动,歌唱得好,穿衣也算有品。我当初应该就是这样被他吸引的。


遇见他以前的我三观端正,一次和他ktv喝醉的牵手都让我后怕很久…但我们也是从那时开始的……我那时还未婚,感情正处纠结期。


和他开始后到至今其实有两年时间。你难以想像我们刚开始半年是他每周来我家,有时每周两次…半年后中间断了几个月,之后也是会一个月或半个月来我家,再到最近半年,又恢复到每周来…上班对他来说就是谈情说爱,下班回家属于老婆。所以只要他来我家就会一下午呆在一起。其实说到这都觉得是个普通婚外情,持续了两年而已…但是你不知道,在后面的一年差不多时间,他同时和我们公司另一个女的好上了。那个女的比她大,他们曾经婚前一起过,但那时他也是有女友的。


他可能当时以为是和她一起后,我就断掉了。其实我们也是断了一段时间,但又因为都要一起合作工作,又不知不觉好回去了,不知道是身体的吸引还是我的不甘心。


于是,我就上班时每天过着痛苦的日子,看着他走进她办公室,看他给她发微信,他曾经对我做的事都在另一个女人身上上演。你说他是不是人渣?同一个公司,他竟然也会做出这种事,完全不顾及我的感受!可是,最卑贱的是,我竟然容忍这一切。到后来我们也几乎不会发微信,只有要来我家时联系一下,我们似乎变成了炮友…因为我一个人住,所以上床太方便,那个女人有老公孩子,所以几乎没有机会开房,当然也有可能车震。那时,我对他有恨,也对那个女人有恨,我无数次想去揭穿他,想把事情告诉那个女人或是他老婆…可是直到最后我走的那刻我也没有做。


我也一直怀疑自己这样对他是否是爱,还是只是不甘心或是因为做爱太多而身体留恋,不可否认,他床上功夫的确厉害。我也一直以为他对我没有爱,最多只是我们性爱太和谐而离不开我。可是在上周我突然要离开那个公司时,他表现得太出我意料。临走前一晚同事唱歌,他一来就求醉猛喝酒,唱得每首歌都是另有含义送与我…有首歌他唱竟然唱哭…我回头看见替他抹去眼泪…然后就当着所有人抱着他…因为我也喝多了,也可能是最后一晚也不顾及了。第二天他一直处于伤心难过的状态,还发了很长的深情告白说爱我。我和他说离开后就不要再见。他这两天也就一直表现得出乎我意料的情绪低落…我从来不知道他会这样…可能心里也有小小开心。但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只是想留住我这个身体……


现在我们都见不到了…但那个女人似乎还不知情,当晚在场的同事全都选择不告诉她这件事。但其实我是希望有人告诉她的,我希望她也尝尝我以前的痛苦…


每天痛苦到失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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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痛苦到失眠的人:


一个漂亮人物,当然能吸引到足够多的异性,他(她)若不加控制,把性当成生活的重心,那收获更是惊人。这也符合动物本能,最强壮漂亮的动物交配权也最大,甚至能独享整群母兽。


一夫一妻,忠诚于婚姻,在人类社会中,未必有其想象的那么庄严。在历史上,斯巴达严格地遵守最优选择,男人与女人不是固定的伴侣,孩子也不是母亲的私产,属于国家,因此残疾弱小的孩子不能用来浪费资源,随手就弄死。斯巴达的战斗力惊人,可能也和他们战士的来源过硬有关,再加上后天专业训练,天下无敌。斯巴达的故事,现在听起来可笑且冷酷,也终究无法压抑人性里必然产生的私有观念,它最后毁灭了。但斯巴达的鬼魂却并未消失,为了某种集体的利益,希望人们作牺牲时,斯巴达宣传都就会重生,鼓吹人们放弃私有,不要在乎个人、爱情和家庭。这些奉献最后总有人收割,就是宣布代表集体的某些人或某个人。


你的情人,在你们公司,就是代表斯巴达的性爱国君,而好看一点的女同事,就是应该忘掉自我的性爱战士,职责是为了国君的快乐而战。事实证明,独享某个人的排他性,在特定的情感关系中,是可以消失的。


一个人买春,他(她)不会奢望独占性工作者,真要这么做,每天都要付出报酬,成本很高。你成为一个有夫之妇的情人,也没有奢望独占他,让他离婚并且只忠实于自己,反而承认他的老婆比你具有更高的所有权,不会挑战她的合法性,连诅咒抱怨也没有。别说他老婆,就是公司里在你之前跟他上了床的女同事,你也未必恨得起来。可是,你对去追求新情人,却醋意大发,又失眠又痛苦,甚至到了试图去报复的地步,这是老婆才配拥有的反应。


这种关系,我认为属于“次级占有”,它不是婚姻契约里的唯一独占,只要你有第二个人,就违背契约,在舆论支持、财产分割上处于不利地位,它也不是一夜情或买卖关系,双方纯粹为了满足性器官,之外再无要求。它是这种奇妙的妥协:在我认可的占有人之外,你不许另觅新欢。相当于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但是更难维护,也几乎不可能达到目的。他的足够的魅力,贵公司的女同事也足够配合,考虑到女同事并非是个固定数字,新人不断,那么,他的猎艳行为将持续,直到他的身体没有吸引力,或者女同事的自律水准忽然提升。老婆都没让他止步,你何德何能,让他止步于你?


你的痛苦、失望,注定不能依靠这位花花公子化解,他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考虑你的感受,在他眼里,你们之间的关系是开放的,谁也不要约束谁,我想,当初你也是接受这个条件的,试图重新签约,让他更多地爱你,当你是最后一位情人,那是自寻烦恼,生气也罢,报复也罢,都没有胜算,不过折磨自己罢了。你这个斯巴达性爱女战士,是时候离开国君了。


祝开心。


连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