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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享】济南发布“数据要素”10大重点工作,探索发放首批“数据要素券”

智美城镇  · 公众号  ·  · 2024-05-27 19:07

正文














5月20日,济南市大数据局发布了《济南市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五大工作目标和10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政策概览


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分为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三部分。其中,总体要求提出,将济南市打造成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示范城市,建设数字先锋城市。推动济南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要深入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以数字强省战略规划为引领,推进数字济南建设全面提升,加快完善数据基础制度,积极培育数商企业,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动实现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

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五大工作目标。


一是“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体系”提出 :2024年服务企业500家以上,打造数据产品300个以上,完成50家企业数据入表工作;2025年实现数据流通交易体系全面定型,打造数据要素枢纽型城市。


二是“持续提升算力支撑能力”提出 :2024年年底智能算力规模达到3000P,占总算力的60%;2025年底,智能算力规模达到5000P,占总算力的70%。接入全国头部云服务厂商5家以上,服务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通用及行业大模型企业20家以上,形成“智算+云服务+AI”的算力服务生态。


三是“探索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提出 :到2024年底,城市数据网、城市区块链平台、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城市级一体化算力平台、城市数据流通安全平台等搭建完成并投入使用;到2025年底,形成“数据传输快捷安全、算力调度充足丰富、数据使用高效便利”的数据基础设施体系,为50家以上数商提供数据产品服务支撑,为50家以上规模企业提供大模型创新应用服务。


四是“培育数商发展”提出 :2024年引育数商企业300家以上,2025年新增数商企业超过500家,数据类业务量实现倍增,推动我市数字经济规模不断壮大。


五是“推动数据要素相关产业发展”提出 :构建“2+N”数据要素产业发展布局,形成数据要素相关产业的集聚效应。2024年,建设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工厂,推动大模型集成开发与训练产业创新发展,争创国家级数据标注基地;2025年集聚相关产业头部企业落户济南,形成数据要素相关产业发展的集群优势。


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了10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分别是:


1. 成立数据要素流通服务中心,建设数据要素流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数据登记、交易、评估、入表等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2. 开展数据要素产权登记,制定《济南市数据登记暂行办法》,开展数据资源、数据产品、数据资产3类登记,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


3. 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和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试点;


4. 建设集约高效的城市数据网、城市区块链平台和城市可信数据空间等城市级数据流通基础设施;


5. 提升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推动算网、算能、算智、算数四算融合发展;


6. 培育数商生态,提升数据要素价值化全流程服务能力;


7. 建设数据要素产业载体,打造“服务融合、产业协同”的济南数据要素改革示范区;


8. 开展“数据要素×”行动,激发数据要素倍增效应,在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等12个重点领域,打造一批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数据要素×”示范应用场景;


9. 推进人工智能数据应用体系建设,推动大模型集成开发与训练产业创新发展,构建大模型赋能体系;


10. 强化数据要素相关政策支持,探索发放首批“数据要素券”,对数据入表、数据交易等给予支持。

原文内容

原文内容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济南市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推动我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数据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山东省大数据局支持推进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数发〔2023〕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研究起草了《济南市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6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登陆济南市大数据局网站,通过网站首页上方“互动交流—调查征集”栏目提出意见;http://jndsj.jinan.gov.cn/col/col38864/index.html)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济南龙奥大厦C720房间市大数据局数据管理和安全处(邮编:25009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济南市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意见建议”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标明“《济南市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意见建议”。


附件:1、济南市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


2、《济南市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起草说明

济南市大数据局

2024年5月20日


济南市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山东省大数据局支持推进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要求,推动我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以数字强省战略规划为引领,推进数字济南建设全面提升,以推动数据高质量供给、高效率流通和多样化应用为目标,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快推进数据产权制度、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等创新制度在济南先行先试,积极培育技术型、服务型、应用型数商企业,构建数据交易场内场外协同发展良好格局,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多层次数据流通交易体系,全力推动实现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全面提升我市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全方位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将我市打造成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示范城市,建设数字先锋城市。


二、工作目标


1.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体系。 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目标,探索数据基础制度、数据产品定价、公共数据确权等实施路径。设立济南市数据要素流通服务中心,建设济南市数据要素流通服务平台,开展数据产品交易,提供数据资源登记、数据产品登记、数据资产登记和数据入表辅导等服务,加快推动企业数据入表,鼓励场内、场外数据交易协同发展。2024年服务企业500家以上,打造数据产品300个以上,面向企业全面开展数据入表指导服务,完成50家重点企业的数据入表工作,2025年实现我市数据流通交易体系的全面定型,打造数据要素枢纽型城市。


2.持续提升算力支撑能力。 适度超前布局数据要素相关产业与技术发展相适应的算力基础设施,以“供给充足、使用充分、绿色低碳、性能优越”为目标,推动以智能算力建设为主的数据中心建设。2024年年底,智能算力规模达到3000P,占比达到总算力的60%,2025年底,智能算力规模达到5000P,占比达到总算力的70%。接入全国头部云服务厂商5家以上,服务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通用及行业大模型企业20家以上,形成“智算+云服务+AI”的算力服务生态。


3.探索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与数据发展相适应的数据基础设施体系,谋划20个以上数据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到2024年底,城市数据网、城市区块链平台、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城市级一体化算力平台、城市数据流通安全平台等搭建完成并投入使用,到2025年底,形成“数据传输快捷安全、算力调度充足丰富、数据使用高效便利”的数据基础设施体系,为50家以上数商提供数据产品服务支撑,为50家以上规模企业提供大模型创新应用服务。


4.培育数商发展。 开展数商认定和培育工作,出台相关政策,发放“数据要素券”,鼓励和支持企业探索开展数据产品加工生产与交易、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数据集建设、行业模型开发等业务,2024年引育数商企业300家以上,2025年,新增数商企业超过500家,数据类业务量实现倍增,推动我市数字经济规模不断壮大。


5.推动数据要素相关产业发展。 以数据要素开发利用与市场化配置为牵引,带动人工智能、数据中心、数据标注、信创、车联网等产业发展。构建“2+N”数据要素产业发展布局,形成数据要素相关产业的集聚效应,2024年,建设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工厂,推动大模型集成开发与训练产业创新发展,争创国家级数据标注基地,2025年集聚相关产业头部企业落户我市,形成我市在数据要素相关产业发展的集群优势。


三、重点工作


1.成立数据要素流通服务中心。 组建济南市数据要素流通服务中心,建设济南市数据要素流通服务平台,融合数据要素交易、数据资源登记等功能,作为全市数据产权登记、数据要素交易、数据资产评估、数据合规认证、数据质量评价、企业数据入表服务的总门户,为企业提供数据登记、数据交易、资产评估、数据入表等全流程、一站式服务,有力支撑数据资产合规使用与价值变现。加快推动企业数据入表,打造企业数据资产化产业生态,推动国企数据交易,支持社会数据入场交易,构建场内、场外数据交易协同发展格局。


2.开展数据要素产权登记。 制定出台《济南市数据登记暂行办法》,明确我市数据资源、数据产品、数据资产登记确权和流通要求,解决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数据确权难题,推动将数据资产登记凭证作为数据交易、融资抵押、会计核算、争议仲裁的重要依据。依托济南市数据要素流通服务中心,开展数据资源、数据产品、数据资产3类登记,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他各类社会主体提供数据产权登记、数据产品推介、数据供需对接与交易撮合、数据入表和资产评估等服务。探索完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路径,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


3.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加强公共数据“汇治用”体系建设,制定《济南市政务元数据规范》,建立政务元数据自动探查机制,实时感知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变化,全面推行数据官制度,强化公共数据供给。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济南市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办法》,加强基层治理、企业服务、健康医疗、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数据开放,每年新增开放高容量公共数据集100个。制定《济南市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在公共资源交易、机动车登记、企业融资、健康医疗、医保结算等领域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试点,以济南住房公积金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为突破点,推进国有数据资产梳理、合规性评估、价值评估和登记确权,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和收益分配提供依据。制定《济南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指南》,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选择10家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商参与我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打造一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典型场景,每年开发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产品300个。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收益分配方式,根据授权运营企业收入比例确定数据使用费,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模式设立收费账户,进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费收缴。探索数字金融发展新模式,以“泉融通”平台作为全市公共数据助力融资服务的综合平台,为金融机构开展企业(个人)融资服务提供公共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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