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阿卓|文 杨阿卓 张殿元|影
4月13日下午,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核安全局在北京组织召开《“华龙一号”国家重大工程标准化示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会,标志着“华龙一号”国家重大工程标准化示范正式启动。
《方案》要求依托“华龙一号”示范工程开展核电标准化示范,利用4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完善优化现有压水堆核电标准体系,健全一套自主的、能够满足“华龙一号”国内建设与出口需求的,涵盖核电全生命周期的压水堆核电标准体系。
基础:我国已制订核电标准743项 基本成体系
我国核电标准化工作已经有较好基础,目前已发布核电标准743项,初步建立了结构完整,内容齐全的核电标准体系。各专业领域的重点标准或急需标准基本齐全,填补了国内空白;标准的总体水平与国外相当,部分关键技术标准跟跑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力地支撑了我国核电建设。
记者了解到,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当前我国核电标准化工作与核电建设的现实尚有差距,存在技术路线不统一、基础研究欠缺、自主标准推广应用不足等短板,多数标准仍处于跟跑国外先进标准的状态,标准的质量和水平还有待提高。此外,我国多堆型、多技术路线并存的现状也客观上增加了制定统一、自主核电标准的难度。
会议介绍,《方案》将从进一步优化现有标准体系、持续开展标准化基础研究、大力推进核电标准应用实施等多个方面深化核电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另外,后续还将积极推动我国标准与国际接轨。一方面,我国将积极参与ISO、IEC等国际标准的制修订,提升国际话语权与影响力;另一方面,建立与美国、法国等核电强国,以及核电“走出去”目标国家标准化组织的长期交流与合作关系,积极开展标准对比、互认、技术交流等合作,让国外能够深入了解中国标准,为真正实现标准的“走出去”搭桥铺路。
任务:核电标准化示范将做好三个“衔接”
“华龙一号”是在汲取国际最新科技和工业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30多年来的技术与经验,实现技术再创新的成果,是我国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堆型,依托“华龙一号”示范项目开展核电标准化示范将做好三个“衔接”。
一是与现有核电标准体系的衔接,按照现有核电标准体系中的通用类标准,很大一部分经适用性分析论证后,可直接采用;还有一些标准经适当的有针对性地完善后,即可采用;对于完全技术创新的设计,需要查缺补漏,补充新编标准。
二是加强与福清、防城港“华龙一号”工程项目的衔接,通过标准来固化华龙技术创新特征,认真论证现有标准对华龙堆型的适用性,并紧密结合工程经验健全现有标准体系,为后续国内和海外“华龙一号”项目全面采用我国自主核电标准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针对我国多机型、多技术路线并存的局面,加强与国内其他机型和堆型技术的衔接,保证标准的通用性和适用的广泛性,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国压水堆核电标准体系。
目标:输出中国标准是更高层次的“走出去”
“十三五”期间是我国向核电强国迈进的重要发展阶段,根据《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预计到2020年,我国核电运行装机容量将达到5800万千瓦。同时,随着“华龙一号”、CAP1400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堆型的推出,核电“走出去”取得初步成果,核电已成为继高铁之后又一张代表中国高端制造业走向世界的国家名片。在此背景下,我国核电标准化的需求更加迫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
会议指出,核电要发展、标准需先行。未来5年是我国建立与核电强国地位相匹配的核电标准体系的关键窗口期,是实现我国核电标准从‘跟跑’、‘并跑’到‘领跑’的攻坚时期,制定并输出一套完整、自主、先进的核电标准是我国由核电大国向核电强国迈进的必由之路。
会议强调,核安全是核电发展的生命线。核电标准与国家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共同构成了保障核安全的重要基础,建立完整配套的核电标准,指导核电的研发、设计、建造和运营,才能为核电的安全和质量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完整配套的核电标准还有利于核电系列化发展与批量化建设,从而降低核电造价,提升核电经济性与竞争力,提高核电发展效益和效率。
会议指出,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气候下,标准已成为构筑非关税壁垒的重要手段。从美、法等国家核电标准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任何国家核电标准体系均与自身工业基础和技术能力紧密结合,以扬长避短、促进自身核电相关产业发展。中国作为世界上最主要的核电装备生产国之一,只有制定与我国现有工业体系与技术水平相适应的自主技术标准,建立衔接配套、易于复制和推广的技术产业化发展机制,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核电自主化,才能更好地支撑核电装备“走出去”。
会议强调,先进核电标准是核电强国的重要标志。建立高水平、与国际接轨的自主标准,是争取世界核电技术话语权的重要举措。只有掌握了核电标准话语权,我国才能真正成为世界一流的核电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