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后,照例开启了“部长通道”。李金早走上通道,受到中外媒体格外关注。
那些对准李金早的镁光灯,其实对准的是旅游业。就在一周前的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完善旅游设施和服务,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全域旅游。”这是“全域旅游”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再往前推一个月,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发布,“旅游+”首次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旅游业天然具有交叉融合的特点。从产业形态来看,旅游是一种市场化的消费载体,其内容可以由多种不同领域提供,如农林、文化、工业、体育等;其出行必须通过航空、铁路、巴士等交通手段;其消费涉及发改、工商等领域;其监管又涉及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据说,旅游业能跟110多个行业融合发展。
虽然过去那些年相关旅游主官都意识到了这一特点并且也积极尝试过,但李金早可能是其中最为明确且坚决的,提出旅游业要走融合发展之路。
2016年1月,在海口举办的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李金早首次立于宏大历史和现实语境提出“全域旅游”的概念。一年后,这一概念就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站在2017年的部长通道上,他已经可以自信地说,各地正迸发出实施全域旅游的巨大活力。
全域旅游是相对于景点旅游、景区旅游而言的,是要让旅游的理念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它的实质其实是双向的“借力”:旅游业借其他部门的力,改变长期以来管理缺乏抓手的困境,也将产业立体起来;其他领域借旅游的力,实现经济生产消费领域的突破。
要实现相互借力,管理体制的改革是核心。局改委成为突破点,“1+3”管理体制改革是关键。其中“1”是指旅游发展委员会,“3”分别是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和工商旅游分局。
在李金早站上部长通道时,全国已经有21个省(区、市)成立了旅游发展委员会。今天,这个数字已经变成25个。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成立旅游警察205家、旅游巡回法庭280家、工商旅游分局132家。当然,变化总比计划快,形势发展瞬息万变。在文化和旅游部的工作框架下,接下来这项工作会如何走向或者又会如何深调,是值得关注的。
各地确实表现出对全域旅游的浓厚兴趣。全国涌现出500多个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覆盖31个省(区、市),其中海南、宁夏、山东等7个省区为省级创建单位。不少地方将全域旅游作为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视之为调整经济结构、拉动经济转型的一条新路。
从某种意义上说,全域旅游的概念之所以迅速风靡,正是抓住了地方经济转型的某种“痛点”。但对概念提出者来说,提出这一概念之初并非有着十足的把握。特别是管理体制改革向来是艰难的,构建一种新的、有效的治理模式更是难上加难。在很长一段时间,还需要继续艰难地探索。但也正因其艰难,显示出了改革者的勇气和魄力。
如果说全域旅游需要的是管理体制上的融合协调,“旅游+”则强调的是市场形态的融合创新。其实李金早提出“旅游+”的时间更早,是在2015年。它是指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相结合,形成新业态,提升发展水平与综合价值。这其实也是一种双向的“借力”,只不过更强调借市场的力。在“+”的过程中,双方都能拓展市场空间,推出新产品,形成新卖点。
目前,我们已经能在健康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科技旅游、研学旅游等一系列新业态中,看到“旅游+”的初步成果。旅游与农业、工业、交通、航空、教育、卫生、体育等各领域的融合正在积极推进。
全域旅游与“旅游+”,其实是并行的两条线,似乎共同构成了李氏关于旅游融合发展的思考。李金早在旅游系统工作的时间并不长,形成这些思考,与其长期在地方及商务部门工作的经历有一定渊源。尤其是他曾长期在广西桂林任市长,而桂林是传统的旅游城市,城市发展与旅游发展密不可分,可以算是“全域旅游”的前传。
例如,在他1999年所作的题为《桂林旅游路在何方》的讲话中,他详细阐述了旅游发展与城市环境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关系,认为“不可想象在一个破破烂烂的城市中能发展高水平的旅游”,提出“桂林山水甲天下,并不必然等于桂林旅游甲天下”。这些理念放在今天依然适用。曾任一方地方官的经历,也让他明白旅游发展必须形成更强大的政策协调力。
同时,李金早对市场的开放态度也让业界印象深刻。例如,他对民宿对酒店住宿业的冲击、导游自由职业化等言论。联想到其他行业对待新事物冲击传统业界时的态度(最典型的如网约车),李氏的姿态可谓理智开明。也正是这种开放的态度,与旅游业本身的开放性相结合,使旅游业得以主动打破自身局限,去+,去融合,开辟出新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