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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药技术与药代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0 年开放研究课题申请指南

天津药物研究院  · 公众号  · 药品  · 2020-05-11 20:58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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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药物研究院“释药技术与药代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于 2010年12月由国家科技部批准成立,是中国药理学会药物代谢专业委员会(CSSX)的挂靠单位,与国际药代学会(ISSX)联合设立办公室,成为ISSX在全球的第一个国家级密切合作伙伴。实验室在刘昌孝院士领衔下,以释药技术和药代动力学研究为主线,从新药发现、剂型设计、释药技术研究、药物动力学以及安全、有效的体内生物学效应等多领域开展研究工作。 研究方向包括:①制剂成药性的分子模拟研究;②药物制剂的生物药剂学与药代动力学研究;③释药技术研究;④中药现代制剂研究。

为充分利用平台资源并发挥平台的优势作用,培育释药技术与药代动力学的 科研创新学术团队和国际一流的释药技术研究团队,打造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引领我国创新药物制剂、药代动力学等学科的应用基础的发展,现围绕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面向全国相关研究团队设立开放课题。形成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如下:



一、研究方向


围绕释药技术与药代动力学的重大关键科学技术问题,结合药物创制的成药 性瓶颈难题及依托单位的学科优势,重点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1. 释药技术研究;

2. 生物药剂学与药代动力学研究;

3. 成药性分子模拟研究;

4. 现代中药释药技术研究。



二、课题类别及要求


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种类型。
优先支持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与技术路线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的申请。
1. 重点课题
围绕本领域国家重大需求或学科发展前沿,以取得重大基础理论突破和技术创新成果、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展为目标的基础、应用基础或技术创新性课题;资助额度10-15万元,项目周期3年。
2. 一般课题
具有前沿性、探索性有研究基础的课题,特别是前沿、边缘、交叉性和技术方法创新性课题;资助额度6-8万元,项目周期2年。



三、申请条件


1. 各类项目申请人均须具有博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特别优秀但不具备以 上条件者可提供两位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见申请书中专家推荐意见);

2. 优先支持青年科技工作者;

3. 优先支持省部级以上项目承担者;

4. 申请人为项目第一负责人,需联合一名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为第二负责人(可 以由重点实验室根据项目需要协调指定或者负责人自己联合)。



四、 申请与立项


1. 课题申请时间自重点实验室办公室发布开发课题指南通知开始至30天结束;

2. 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提交《释药技术与药代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发课题 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3. 申请书内容以“宋体、小四”书写;签字盖章后扫描(要求清晰整洁),生成 PDF 文件,命名为:“开放课题-课题名称”,发送至重点实验室邮箱(见联系方式);纸质版申请书于立项后上交。

4. 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负责课题的申请受理和项目管理工作;

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不受理:

①《申请书》不合要求,申报材料不齐全;

②不符合资助范围;

③按有关规定不予受理的课题。

6. 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组织开展课题立项评审工作,组织专家提出初审意见,学 术委员会按照“公平、择优”原则审查确定是否支持立项;评审结果在网站公示3 天;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后立项资助。

7. 通过评审的发放立项通知书,申请人接到立项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 写并签署《释药技术与药代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计划任务书》, 开展项目研究工作。



五、 课题管理


1. 涉及内容
①项目任务书合同的签定;
②核定课题经费;
③跟踪课题的进度、 进展和问题;
④课题结题验收;
⑤汇报科研成果。
2. 过程监管
①课题负责人每年提交阶段性总结,课题结束时提交结题报告;
②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组织课题汇报会和结题报告会,课题负责人根据要求完成课题材料归档(涉及原始记录、实验报告、阶段性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等相关材料原件归由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管理);
③课题因故无法进行、研究内容与任务书相差较大、未能按时完成的课题,由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组织项目专家评审会,评估意见为终止的项目,停止经费的资助。
3.结题管理
课题结束时,需进行结题验收评审。课题负责人填写《释药技术与药代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工作总结报告》,并于工作结束2个月内报送重点实验室(附相应的原始成果证明材料)。验收通过后将结题报告、成果目录清单等相关材料报重点实验室。
结题验收合格的最低标准如下:
① 重点课题:完成预期技术研究内容;至少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2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需获得专利申请受理号)。
② 一般课题:完成预期技术研究内容;至少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需获得专利申请受理号)。
3. 成果署名要求
①专利成果须以“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共同申请人;奖项申请时须以“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为联合申报单位;
②发表的论文或著作须以本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以第二负责人(本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为共同作者。
中文署名全称:

释药技术与药代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天津药物研究院),天津 300301。
英文署名全称: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Drug Delivery and Pharmacokinetics, Tianjin Institute of Pharmaceutical Research, Tianjin 300301,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③发表论文需标注课题基金编号:
中文标注:

“释药技术与药代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天津药物研究院) 开发课题资助(编号…) ”。
英文标注:

“The Project was Supported by Open Research fund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Drug Delivery and Pharmacokinetics, Tianjin Institute of Pharmaceutical Research, Tianjin 300301,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NO… ) ”。
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研究成果。



六、 经费管理


1. 开支范围严格按照国家及院部有关文件制度执行;
2. 分两次拨款:立项后首次拨付 50%;第二次拨款时间根据中期或课题进展情况评审确定;
3. 课题负责人按课题任务书编制课题经费使用预算,其中总经费的80%用于课题直接经费,20%用于与本重点实验室的交流及其它相关支出;
4. 课题经费采取协议付款或者开支报销的形式。开支报销形式经费的使用和报销须符合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由本实验室联合申请的课题第二负责人协助完成;
5. 停止资助或终止的课题,组织课题评估讨论会,确定经费收回情况。



七、 成果管理


重点实验室基金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论著,授权的专利,所获奖励以及收集到的资料、研究报告、相应软件及其测试检验报告等)所有权归本国家重点实验室。

联系人:李 新     王玉丽
电 话:022-23006846
邮 箱:[email protected]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开放课题申请书,百度网盘提取码7ibd,永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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