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数据已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燃料。然而,数据的流通与安全之间的平衡问题,一直是制约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关键瓶颈。为了破解这一难题,国家数据局近日发布了
《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明确提出:
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
支持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创新,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标准,引导企业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要求,采取不同的安全技术开展数据流通。对于不涉及风险问题的一般数据,鼓励自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进行流通利用。对于未认定为重要数据,但企业认为涉及重要经营信息的,鼓励数据供给方、需求方接入和使用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安全流动。对于重要数据,在保护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通过“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控可计量”等方式,依法依规实现数据价值开发。
实施方案中,国家数据局明确提出:
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
支持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创新,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标准,引导企业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要求,采取不同的安全技术开展数据流通。对于不涉及风险问题的一般数据,鼓励自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进行流通利用。对于未认定为重要数据,但企业认为涉及重要经营信息的,鼓励数据供给方、需求方接入和使用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安全流动。对于重要数据,在保护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
鼓励通过“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控可计量”等方式,依法依规实现数据价值开发。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方案中提出了“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控可计量”的数据流通方式。这一创新性的流通模式,旨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的合规高效流通。
“原始数据不出域”
意味着数据在流通过程中,其物理存储位置不会发生改变,从而有效避免了数据泄露的风险。这一举措确保了数据在源头上的安全性,为数据的后续流通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数据可用不可见”
则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了数据的匿名化处理。在数据流通过程中,数据经过脱敏、加密等处理,使得数据的使用者无法直接获取到原始数据,但仍能基于处理后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应用。这种方式既保障了数据的隐私性,又满足了数据使用者的需求,实现了数据的价值开发。
“数据可控可计量”
则强调了数据流通的可控性和可度量性。通过建立完善的数据流通监管机制,对数据的流通数量、流通范围、流通方式等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数据在合规的前提下进行流通。同时,通过引入数据计量技术,对数据的价值进行量化评估,为数据的交易和定价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实施方案还强调了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的重要性。国家数据局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数据安全技术,如数据脱敏、数据加密、区块链等,提升数据流通的安全性。同时,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标准,引导企业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要求,采取不同的安全技术开展数据流通。
在推动数据流通的同时,实施方案也注重防范数据滥用风险。国家数据局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数据的黑灰产业,加强敏感个人信息保护,限制超出授权范围使用个人信息。同时,依法依规惩处利用数据开展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维护数据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综上所述,《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设立首席数据官、推广“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可控可计量”的流通方式等创新举措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我国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为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