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
社会各界参与数据相关工作者
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国家数据局的政策方向和工作重点,国家数据局于2025年1月在其官方公众号发布了专家解读系列文章。这些文章邀请了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数据治理、数字经济、数据安全等热点话题展开深入分析和探讨,全面地解读国家数据局在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强数据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思路和举措。从即日起,海南省数据产品超市将对该系列文章进行整理转载,以供学习借鉴。
专家解读之一 | 以标准引领建设,加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肖良华
随着数字经济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作用日益突出。2022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数据在经济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战略意义。标准化工作可谓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重要前提和必由之路。2024年4月,在全国数据工作会议上,国家数据局宣布将建立健全国家数据标准化体制机制,研究成立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统筹指导我国数据标准化工作,加快制定和发布一系列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旨在通过加强标准引领,充分发挥数据标准体系在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建设数据产业生态、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指导数据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和协调配套,为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规范支撑。
自党的十八大提出“数字中国”战略以来,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重要性不断提升。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四个方面提出指导意见。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2023年12月,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为主线,以推进数据要素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作用发挥为重点,强化场景需求牵引,带动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合规高效流通,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随着这些政策的出台,数据要素的战略地位愈发凸显。
在政策指导下,各级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企业机构积极响应,纷纷开展数据开发利用实践,“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层出叠见,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初步显现。伴随这一进程,完整的数据标准体系成为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强烈诉求。此次《建设指南》的发布适逢其时,不仅填补了数据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方略的空白,也为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建设指南》从数据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思路、建设内容、组织保障等方面,对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进行通盘规划,明确提出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标准化方向,为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明确了方向指引。《建设指南》涵盖基础通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融合应用和安全保障等七个部分,各部分细分若干子体系。概括起来,有以下五个鲜明特点:
一是目标导向明确。
《建设指南》立足国家战略需求,提出至2026年底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的明确目标,强调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这一主线,确保数据资源的高效开发、利用与安全保障。围绕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和安全等关键领域,《建设指南》提出标准化解决路径,通过推动数据要素合理配置和高效流动,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不仅契合我国当前的数字经济发展需求,也与《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保持一致,充分体现《建设指南》的前瞻性和现实针对性。
二是框架科学清晰。
《建设指南》构建了科学、全面的标准体系结构框架,涵盖基础通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融合应用和安全保障七大部分,确保标准体系对数据全生命周期的覆盖。基础通用标准涵盖术语、参考架构、管理、服务、产业等,为其他部分提供统一依据和基础支撑;数据基础设施标准涵盖存算、网络、流通利用等内容,确保数据的高效流转与存储,保障基础设施高效稳定;数据资源标准关注数据基础资源、开发利用、数据主体、数据治理、训练数据集等方面,为数据的生产与共享提供基础保障;数据技术标准规范数据的汇聚、处理、流通、应用、运营、销毁等技术,提升数据应用的效率,为数据处理和应用提供技术支撑;数据流通标准针对数据产品、确权、资源定价、流通交易等环节,提供可操作的规范指引,解决市场中的流通问题;融合应用标准着眼数据标准化重点行业领域,推动全行业数字化转型;安全保障标准包括数据基础设施安全、数据要素市场安全、数据流通安全等领域,全面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控措施,确保数据在开放、共享、应用等各环节的合规性。
三是指引实用可行。
《建设指南》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有效指导数据相关方开展具体工作。《建设指南》不仅在宏观层面提出数据标准体系的总体构想,还在具体实施层面提供可操作的标准框架。例如,在数据基础设施领域,明确存储、计算和网络互联等具体标准要求,为各行业和地方提供了实际操作指引;在数据流通领域,针对产品设计、确权、定价和交易等环节,提供了系统的标准化指引,确保数据在市场中的有序流动。《建设指南》的实用性既体现在标准体系的设计上,也体现在各层次的推广应用上,能够为不同数据管理和应用场景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注重组织保障。
《建设指南》高度重视标准体系建设的组织保障工作,提出具体措施以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通过建立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快制修订产业急需的数据标准,并搭建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南》可进一步确保标准体系的可持续发展。为保障标准的落地实施,《建设指南》提出标准试点和示范的具体要求,建议在重点行业和地区率先应用标准,并逐步推广至全国。此外,《建设指南》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提出通过标准化技术培训培养专业人才,确保数据标准化工作的长期有效实施。组织保障的强化,不仅确保了标准制定工作的高效推进,也为标准在各行业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支持,充分体现《建设指南》在制度设计上的前瞻性与可持续性。
五是体现开放合作。
《建设指南》强调开放合作的理念,明确指出数据标准体系的建设要强化与有关标准化技术组织、行业、地方及相关社团组织之间的沟通协作、协调联动,以标准化促进数据产业生态建设,并探索推动数据产品第三方检验检测,深化数据标准实施评价管理。同时,《建设指南》还提出要优化数据国际标准化专家队伍,支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强化国际交流,意在通过积极参与全球数据标准化进程,推动我国数据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互认互通,提升我国在全球数据标准领域的影响力。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金融行业经历了快速发展与深刻变革。金融科技的创新驱动了支付、投资、融资等领域的数字化转型,移动支付、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互联网银行、数字货币等新兴业态蓬勃发展。与此同时,金融监管体系日益完善,风险防控机制逐步强化,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深入推进,金融服务多元化与高效化进一步提升。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我们既要适应当下的新趋势,也要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金融企业应紧抓机遇应对挑战,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金融强国建设目标,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扎实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行业不仅承载着海量数据处理与流通需求,还肩负着数据安全与合规管理的重大责任,在数据标准体系建设中居于显著位置。头部金融企业率先参与并推动数据标准化的建设与应用,展现出企业在数据管理、技术创新和行业引领方面的积极作为与长期积累。面向未来,在《建设指南》等国家数据标准战略的指引下,为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金融行业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扎实做好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加快金融领域数字化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法规与监管要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
在数据标准制定与实施过程中,金融行业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数据管理和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处理和管理过程中的合规性。数据标准既要满足国家层面的监管要求,也需结合行业实际,确保企业内部的数据安全规章制度有效执行。个人数据安全是金融行业的核心关切,在涉及消费者个人隐私保护方面,金融行业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技术手段和制度保障,建立健全隐私保护机制,防范数据泄露和滥用风险,通过多层次、多维度保障措施,确保数据在流通和应用过程中安全合规,不断提升公众信任感,助力行业长远发展。
二是推动协同合作,加强统筹协调与技术支持。
数据标准体系的有效推进,离不开各方力量的协同合作。金融行业应充分协同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科研机构等,建立健全跨领域、跨行业的协调机制,确保数据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推动行业间的深度交流,打破信息壁垒形成合力,确保数据标准化进程与国家数字经济战略相适应。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还需加强技术创新,积极引入新兴技术,推动标准与技术的深度融合。通过搭建数据标准验证和应用服务平台,行业可以获得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并推动标准在更多领域的应用与落地。此外,金融行业应关注全球数据标准化进程,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技术水平,确保在全球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是加强标准宣贯与监督机制,确保实施有效。
金融行业应加强数据标准的宣传推广与培训工作,面向行业、企业内外及社会不同层次群体,开展针对性的数据标准化知识普及,提升行业各类主体对数据标准的理解与应用能力。通过多形式的宣贯工作,确保新发布标准得到及时、准确的传达,并切实推动标准的执行。同时,标准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机制至关重要,金融行业应建立健全标准实施的跟踪与评估机制,确保标准落地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推动标准体系的优化与完善,确保其在实际应用中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四是突出数据价值转化,发挥数据要素战略价值。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生产要素,金融行业作为数据密集型行业,应通过高效、安全、兼容的数据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数据标准的规范引导作用,推动数据要素价值的充分释放。在《建设指南》的指引下,通过标准化建设,打通数据孤岛,促进数据在全行业的有效流通和增值,提升数据要素的战略价值。同时,金融行业要积极扩大数据要素在产品创新、风控管理、市场竞争力提升等方面更广泛场景中的应用,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打造新质生产力,为国家长远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在全球数字经济竞争中赢得战略优势。
《建设指南》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数据标准体系的构建,为数据资源的规范管理与流通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也为各行业领域的数据应用和安全保障奠定了技术基础。在未来的实施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和行业主体应切实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按照《建设指南》要求推进数据标准化工作,加快推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等领域的标准制定,并确保相关标准的贯彻落实。同时,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技术创新与国际合作,积极推动我国数据标准与国际接轨,提升全球竞争力。通过扎实推进数据标准体系的实施,我国将在数字经济时代的国际竞争中占据战略制高点,为实现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专家解读之二 | 打造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形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框架
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数据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
鑫
近年来,全球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2019年我国首次将数据增列为生产要素,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大生产要素。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成为促进经济增长、构筑国家竞争优势的重要力量。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上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已经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深刻改变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数据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和新型生产关系形成的关键因素。2023年12月,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了《“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鼓励重点行业领域探索数据要素应用的广度和深度。2024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
数据要素流通需要在顶层规划层面解决诸多问题,202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标准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明确了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我国数据标准化工作重点方向,能统筹指导数据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和协调配套,对于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具有引领和规范作用。
《指南》以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为主线,设计了范围完整、层次分明、架构合理的的数据标准体系。数据标准体系以双支柱支撑标准体系总体框架,以五层架构搭建标准体系递进层级,包含基础通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融合应用、安全保障7个部分,全面覆盖了企业对数据标准化的需求,有力指导数据标准化未来发展方向。
《指南》的编制,遵循“顶层设计、协同推进,问题导向、务实有效,应用牵引、鼓励创新,立足国内、开放合作”为基本原则,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广大企业而言,更像是提供了一颗“定心丸”。《指南》结合数据利用的各个方面,非常全面地列举了需要建立的标准、规范、管理过程、管理模型的领域,随着《指南》中诸多标准的逐步修订和新增,有利于在全社会层面对数据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概念、技术体系、管理体系、流通体系达成共识,从而解决企业目前在开展数据要素流通领域项目过程中遇到的很多现实问题。依据《指南》,数据标准的制定可以更为完整与体系化。如果这些标准得到行业广泛的认可与接受,形成行业惯例,那么也有可能促进与之相关第三方标准化服务机构的繁荣。
未来,在政策的推动下,各大企业将加快数据要素领域布局、数据要素市场培育,从体制机制、市场流通、产品研发、标准规范等方面,多层次、多角度探索落地方案,掀起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新热潮。《指南》从基础通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融合应用、安全保障等7个部分构建了一个统一、可衔接、可持续演进的数据标准体系。同时,《指南》还提出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国家数据标准体系的目标,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指导性。指南强调以问题为导向,以应用为牵引,鼓励广大企业在数据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注重从实践中总结创新,这将有助于推动数据标准与实际应用场景的紧密结合,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标准化的数据管理体系将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一)确立数据基础设施标准
《指南》系统性地进行了数据基础设施地标准建设,全面提升数据的汇聚、处理、流通、应用、运营能力,设计了坚实的数据基础设施框架,为各个企业在数据基础设施的研发上指明了方向。企业应遵循《指南》并积极参与下属数据基础设施子模块标准的讨论和制定,锚定优势领域,积极投入相应产品的研发创新工作。
数据的价值在于流通、共享、融合、应用,《指南》以促进数据要素的高效利用为核心目标,着重打破数据要素流通过程中的标准壁垒。数据要素流通业务过程复杂、权属复杂、参与主体众多,很多时候需要摸着石头过河。企业可按照《指南》搭建的基本数据要素流通框架,从产品、确权、资源定价、交易等方面,一手敢于实践,一手积极总结经验,在实践中出真知,逐步完善各项数据要素流通标准。
人工智能尤其是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基础是高质量数据集,《指南》的推出为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提供了保障,为中央企业加快实施“AI+”专项行动提供了基础。
在《指南》的指导下,后续应加强国际国内数据标准的衔接,促进国际间的数据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数据规则的制定,提升我国在国际数据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专家解读之三 | 加强数据标准化建设,引领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文|中国联通集团 数字化部副总经理 娄瑜
数据要素是支持数字经济高速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关键支撑力和驱动力。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及《“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政策文件,大幅拓展数据要素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数据标准化建设是保障国家相关战略、政策落实的基础性建设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六部委近期发布《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指南》),有助于指导和加强数据标准化建设。
建立国家数据标准体系,是深入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石
构建和完善国家数据标准体系,不仅是推动数据要素资产化、资本化的核心引擎,也是加速数据行业创新应用、规范数据市场秩序、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
标准化可为数据领域建设发挥引领性、支撑性作用,本次《指南》的发布,填补了在数据标准体系化建设实践指导方面的空白,以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为指引,指导国家数据标准化工作。
一是优化了国家数据标准化布局。
《指南》明确了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强调了顶层设计、问题导向、鼓励创新等基本原则,明确了近三年数据标准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具备直接落地的指导意义。
二是强化了数据标准引领作用。
《指南》构建了完善的标准框架,坚持按需发展、急用先行,紧密贴合数据领域高质量发展需求,旨在通过标准化加快推动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技术等发展,持续总结、提升技术先进性。同时充分考虑各区域各行业不同发展需求,解决数据要素流通、数据应用等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是以标准推动产学研生态繁荣。
《指南》遵循产业发展规律,鼓励在核心标准化技术组织的牵头推进下,联合国内标准化技术组织、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和产业联盟,加强标准技术交流与合作,进一步促进产业生态繁荣。同时注重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和推广,提升我国在全球数据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推动构建更加开放、公平、安全的国际数据环境。
体系化夯实数据标准化工作,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明确指出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
本次发布《指南》,即首次明确了数据标准体系的基本组成单元,具体为A基础通用、B数据基础设施、C数据资源、D数据技术、E数据流通、F安全保障、G行业应用等七部分,为国家数据标准建设提供了明确的落地实施指导。
一是基础通用标准,
旨在统一数据领域相关概念,界定数据相关方之间的逻辑关系与相互作用,确立标准化的数据管理参考模型及其能力评估模型与方法,规范数据服务分类与服务能力评估模型,明确数据产业规划和产业发展指标要求,为其他数据相关标准的制定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
二是数据基础设施标准,
旨在统一存算设施、网络设施、流通利用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能力评价标准,规范公共、企业、个人、行业的高效敏捷的存储和计算能力要求、高效泛在的连接传输能力要求、为实现数据要素价值而提出的系统平台能力要求。
三是数据资源标准,
是数据流通和行业应用的前置基础,规范元数据、主数据、数据目录、数据模型等基础资源标准,构建数据开放、共享、授权运营等能力评价标准,明确公共、企业、个人等数据主体标准,统一数据业务规划、质量管理、调查盘点、资源登记等治理标准,拉齐数据采集处理、标注、合成等训练数据集的技术标准,以支撑高效、精准的数据应用与创新。
四是数据技术标准,
贯穿数据生命周期,聚焦数据汇聚、处理、流通、应用、运营、销毁等方面,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来保障数据的质量、安全与高效性,促进数据在各环节中的衔接与协同,为数据价值转化提供坚实保障。
五是数据流通标准,
是数据行业应用的重要基础,是数据要素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的重要保障,聚焦数据产品的定义和规范,统一数据确权授权规则和方法,明确数据资源价值度量技术要求和评价要求,制定数据流通过程和交易环节的参考架构、管理规范和指南要求。
六是融合应用标准,
根据《“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重点行动的12个行业领域,数据标准化重点行业融合应用包括不限于工业制造、农业农村、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
七是安全保障标准,
旨在从数据基础设施安全、数据要素市场安全、数据流通安全三个方面,构建全面、系统、可操作的安全保障体系,以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坚决落实标准体系,是构建数据要素型企业、释放企业数据要素价值的必经之路
企业应高度重视标准化体系在数据领域的引领与支撑作用,配合落实国家标准政策制定,打造企业内部标准体系,为企业当前及未来数据领域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标准保障与方向指引。
一是全力配合推进数据标准化工作。
企业应响应国家贯标要求,对标国家标准全方位提升企业数据能力。近年来,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18家单位分别通过了DCMM五级评估认证。
二是以数据标准化全面指导数据资源建设。
企业应统一构建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全面指导大数据建设,实现数据标准上下贯通、刚性执行,确保数据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互操作性、可比较性和可重用性等,降低数据处理的复杂性和成本,提高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打造业界领先的大数据平台,充分赋能企业内部智慧运营及外部行业客户。
三是以数据标准化推进数据要素化进程。
企业应紧跟国家政策要求,坚持标准先行,持续开展前沿课题和研究,重点布局数据价值评估、数据确权、数据赋能流通等“数据要素化”机制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以企业大数据实践为基础,探索构建“数据价值转化链”,总结数据价值管理模型及方法论,开展数据价值评估及入表探索,进一步为数据资产化、资本化打下坚实基础,全面打造数据要素型企业,激发数据生产要素活力。
《指南》的发布是实施国家数据标准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一步。未来,在国家数据局等部门的统筹部署下,数据标准化工作会进一步结合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优势,通过优化数据资源配置、提升数据价值挖掘能力、强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深度融入数字经济的各个层面,成为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产业升级、推动数字经济繁荣发展的关键力量,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和强大的动能。
专家解读之四 | 构建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助力数据要素可信流通发展
文|蚂蚁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安全官、蚂蚁密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韦韬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以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为指引,构建了涵盖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融合应用及安全保障等模块的国家数据标准体系,有利于指导数据领域关键急需标准的制修订和落地实施,满足数据要素市场快速响应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需求,提升数据标准的适用性和前瞻性,为数据标准化工作提供了基础指引,为数据要素市场指明了规范化建设路径。
相较传统侧重于数据在主体内部进行治理和利用的内循环范式来说,数据要素市场的核心在于构建跨主体、跨行业、跨场景的外循环流通利用。数据要素的外循环释放了数据更深层价值,但也增加了数据的治理难度和流通风险。第一,当数据跨越提供方的域后,存在权属、责任不明晰的情况,导致出现合规、安全保护强度、责任追溯等问题。第二,数据流通链路上的多数企业缺乏全面的数据保护能力,导致数据存在潜藏泄露滥用风险。
在此背景下,建立一个技术信任的可信数据基础设施变得极为关键。不仅可以鼓励跨主体、跨场景、跨行业的数据供应者积极参与,以激发数据要素价值的规模化转换,而且加速了数据要素在高效、安全条件下开展外循环流通利用,确保数据要素价值得到最充分的释放。针对高价值高敏感数据开展数据基础设施试点,可以梳理典范,完善行业准入标准,形成行业指导意见,并催生规模效应,降低边际成本,为数据要素大规模“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提供更有利的环境。
标准作为凝聚产业共识、明晰责权分配、确立行业水位、规范治理要求的产业工具,对于指导数据安全高效进入数据要素可信流通的外循环中具有重要作用。《指南》明确了数据基础设施在数据要素流通利用过程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对于存算设施标准、网络传输标准以及流通利用设施的技术、流程、管控要求标准等建设提出了指导意见,确保数据资源合规高效有序流通。
在这些工作基础上,针对当前比较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产业问题的角度,我们认为受控匿名化、数据跨域管控和数据可信流通安全分级三个方向值得特别关注。
可实施的受控匿名化标准是规范个人信息保护与促进数据合规流通利用的“稳定器”
现有的《网络安全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引入了专门的“个人信息匿名化条款”,将匿名化后的数据与个人信息进行了区隔,但针对匿名化的法律内涵和实施标准却有待厘清。实践中,这一条款虽已确立却未能充分发挥效用,但匿名化实施以促进数据利用的需求非常迫切。如在大型模型训练的场景下,重新获取个人数据授权用以训练的难度极高。而采用受控匿名化手段处理个人信息,则能在保障人工智能发展所需数据资源的同时,有力保障个人隐私安全。
匿名化最核心的是重标识风险是否可控可忽略。在开放空间中,由于能实施数据的高维关联,无法保证重标识风险的可控可忽略,因此必须在受控的环境中来探讨匿名化方案。受控匿名化能满足匿名化要求的核心原理在于,既然信息被限制到特定环境中,那么考虑攻击威胁及相应的重标识风险的时候,就只需要考虑结合所有可能进入该环境的个人信息可能产生的重标识风险,以及通过各种手段非授权获得该环境中的信息后可能产生的重标识风险,确保结合空间内的所有信息,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以及受控环境足够安全,能够防止非授权数据访问和窃取。
因此,制定一套针对受控环境的匿名化实施指标和评估规范等系列标准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建立统一的数据受控匿名化处理流程和方法,详细界定何为足够的数据脱敏程度,不仅可以有效防止敏感信息泄露,而且确保数据在研究、分析及其他非识别性用途中的价值得以保留。
支持数据使用权跨域管控的标准是确保数据可信流通的“压舱石”
将来自不同主体、行业的数据进行融合,能够帮助业务构建层次丰富、视角全面的数据画像,为决策提供深度更广的上下文环境。当数据提供方将数据流入到数据基础设施,转移到外部实体时,常常伴随着一种信任焦虑,担心接收方是否能妥善处理这些数据,是否会非法截取、篡改或泄露数据等。
尽管有很多流通技术可选择,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技术要求标准,我们无法确定数据是否在合作方处到有效的保护,以及数据可以被哪些算法处理、使用次数和有效期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界定并得到落实。这些都是数据使用权跨域管控的核心技术要求。
为确保数据在流通过程中,数据提供方依然能够对其进行有效控制,防止被窃取或者滥用等,应该制定数据使用权跨域管控技术要求标准,在标准中明确运维管控域的划分;明确流通参与各方需要遵从的原则、要求与义务;明确数据流通基础设施为支持实现数据跨域管控应该遵循的技术要求;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中数据跨域使用和应急处置的各种流程。由此,需要一整套围绕数据跨域流通过程中使用权的跨域保护为目标的技术要求标准,以明确保护责任、义务、技术手段、管理与运行流程等各类要素,为数据要素的流通提供制度性的安全保障。
数据可信流通技术的通用安全评估标准是数据大规模安全流通的“度量衡”
数据可信流通技术为数据流通各参与方提供高效便捷、安全可靠的数据计算分析能力,从而有效推动数据处理环节的高效率、低成本和高智能化。数据流通技术的安全性评估标准至关重要,通过对其进行安全性评估,可以增强行业信心,促进技术大规模部署,保护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