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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布10起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最高单笔奖励15.75万元

兵团零距离  · 公众号  · 新疆  · 2025-02-07 17:3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布的10起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均经核查属实,涉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弄虚作假、瞒报生产安全事故、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采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等问题。新疆应急管理部门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奖励,最高单笔奖励达15.75万元。文章还提供了三种举报方式,包括微信公众号、网站举报专栏、举报热线等,并强调举报人信息将受到严格保密。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公布

本文介绍了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布的10起依法依规查处的举报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弄虚作假、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等。

关键观点2: 奖励举措

新疆应急管理部门已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最高单笔奖励达15.75万元。

关键观点3: 举报方式

群众可通过三种方式进行举报:关注“新疆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进入安全生产举报专栏进行举报、拨打安全生产举报热线进行举报等。


正文

2月6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公布10起依法依规查处的举报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分别由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政务热线以及群众举报等方式提供,经核查均属实,新疆应急管理部门也已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奖励45.93万元,最高单笔奖励15.75万元。

案例1:举报某铁矿涉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弄虚作假
2024年6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应急管理局通过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铁矿涉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弄虚作假、部分人员下井未携带自救器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该企业还存在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尼勒克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尼勒克县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19500元。
案例2:举报某矿山企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2024年6月,塔城地区托里县应急管理局接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某矿山企业2023年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企业瞒报。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托里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2024年7月,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托里县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30000元。
案例3:举报某铁矿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采矿
2024年5月,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应急管理局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某铁矿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非法采矿活动。
经核查,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在原有废弃矿硐内进行非法采矿活动。乌恰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2024年9月,乌恰县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15000元。
案例4:举报某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2024年10月,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煤矿存在未按照国家规定安设甲烷传感器的重大事故隐患。
经核查,该企业存在未按照国家规定安设甲烷传感器的重大事故隐患以及违章指挥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昌吉州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2024年12月,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奖励举报人157500元。
案例5:举报某煤矿企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通过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某矿山企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经核查,温宿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2024年10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奖励举报人60000元。
案例6:举报某化工企业安全设施设计未按规定报审
2024年7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某化工企业安全设施设计未按规定报审,违规生产建设。
经核查,该企业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违规生产建设。柯坪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2024年12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奖励举报人82500元。
案例7:举报某企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2024年5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某油田瞒报事故。经核查,该油田发生一起其他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企业瞒报。拜城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2024年12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奖励举报人30000元。
案例8:举报某企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2024年4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准东经济开发区某煤矿发生安全事故,企业瞒报。
经核查,该企业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企业瞒报。昌吉州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2024年10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奖励举报人30000元。
案例9:举报某企业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2024年4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某矿山发生安全事故,企业瞒报。经核查,该矿山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企业瞒报。巴州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2024年10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奖励举报人30000元。
案例10:举报某煤矿存在违规动火作业等违法行为
2024年5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某煤矿存在违规动火作业等问题。经核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拜城县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2024年10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奖励举报人4800元。
群众如发现身边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举报:关注“新疆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进入安全生产举报专栏进行举报;拨打安全生产举报热线0991-5093123进行举报;将举报材料邮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59号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进行举报。举报人信息将受到严格保密。

来源: 天山网-新疆日报( 记者杨舒涵

编辑:丁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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