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成为自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就安全隐患给予的最高罚款。
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2005年7月经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央企)对其资产重组,成为中国化工集团下属企业。该公司法人代表张树生注册资本1.74亿元,主营业务是以原油和燃料油为原料生产汽柴油、液化气、丙烯、聚丙烯、苯、甲苯、二甲苯、MTBE、石油焦、硫磺等十几个品种的产品。
山东昌邑某石化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7年5月22日到期。按照规定,该公司应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前三个月,即应在2月22日前提出延期换证申请。但由于企业自身原因,5月18日才向潍坊市安监局提出申请,导致逾期未办理延期手续。
5月22日,山东省昌邑安监局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公司暂时停产停业,补办延期换证手续。
在国家安监总局督导组检查时发现企业存在继续无证生产的违法问题,昌邑安监局即以行政许可类违法为由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7月5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7月6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山东省安监局批准,该公司于7月5日取得了延期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月10日,为落实7月6日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昌邑安监局委托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2017年5月23日至7月4日期间违法所得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经审计确认该公司实现违法所得12081911.57元,处罚了9.9万元,并于7月14日依法没收,7月15日上缴国库。
7月2日,在国家安监总局督导组检查时发现企业存在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部分工艺指标制定不严密等16项安全隐患。
截至7月19日,该企业已完成整改13项,尚有3项正在按照相关要求整改。
7月份,国家安监总局作为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总指挥,全面部署、各地自查自改的阶段,全国共排查重大隐患3191项,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6977项,停产整顿企业4362家,关闭取缔企业1382家。依法暂扣吊销执照602个,行政罚款1.4亿元,追究刑事责任461人。
本次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主线,除对没有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重发展、轻安全,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外,一律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内容整合自人民日版、劳动保护杂志,“流程工业”编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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