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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经内参(mofzpy)、央广网
在境外逃税、避税或隐藏资产,从此基本别想了。
本·富兰克林说过:“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死亡和税收以外,没有什么事情是确定无疑的。”的确,对公民而言,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对国家而言,应该坚持税收法定、依法征税。
5月19日傍晚,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联名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尽职调查、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
被调查统计的个人资产信息,不仅仅
包括银行存款
,还将包括
股票、债券、基金、保险等。
这个管理办法推开后,将在国内对外国机构、个人的账户信息开展调查,为将来实现跟其他国家的信息互换做准备。而其他国家,也会向中国的税务部分提供中国居民、企业在他们国家的资产状况。
税务总局称,该《管理办法》对社会公众影响较小,主要对在中国境内开立账户的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影响较大。利用消极非金融机构跨境逃避税的做法将受到一定控制。
在富人圈,该政策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过去,国内很难掌握居民海外金融账户信息,只能眼睁睁看着富豪们的海外收入游离监管,而管理办法实行后,
中国将对个人和企业金融账户进行一次彻底的筛查;不论金额大小,个人和企业的境外金融账户信息将被清楚掌握。
你在海外的金融资产对于中国税务机关来说,将是透明的。
对此,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陈凤英表示:
把我们过去没有监管到的,没有看到的很多钱要管起来。
避税是一方面,更多是流向,我们还是要掌握。还有谁持有的,持有的合法性问题。
已经实施了OECD“标准”的国家和地区。长远来看,
“标准”在全球范围内的实施是大势所趋,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终将覆盖绝大部分国家(地区)。
我国将与哪些国家(地区)交换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已承诺实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于2014年7月发布的
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标准”
的国家(地区),
可参见上图,中国将与尽可能多的国家(地区)建立信息交换伙伴关系。相关情况可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管
理办法》对哪些人影响较大?
《管理办法》
主要对
在中国境内开立账户的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极非金融机构
影响较大。
这里所称非居民,是指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和企业(包括其他组织),但不包括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中央银行、金融机构或者在所在地政府认可和监管的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关联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