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楼道堆杂物
堆的是私心,谋的是私利,害的是性命
楼道作为小区楼房的公共部分,兼具出行和消防通道的职能,然而我们却总可以在楼道里看到满是杂物的景象。
试想一下,如果你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就算每天乘坐电梯上下楼,看着脏乱的杂物总是影响心情的吧。
万一发生了火情,这些杂物会严重影响人员疏散,而且大部分杂物都是极易燃烧的物品,如果火势蔓延到楼道,其燃烧产生的浓烟,势必会给人员的疏散和消防官兵的救援带来更大的阻碍。
物业企业在日常物业管理工作中,一发现楼道有杂物堆积的现象,工作人员都会及时与堆放杂物的业主沟通,每次都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大部分业主经过物业方的沟通和劝说,立即进行了整改;有部分是前脚刚清理,后脚又堆上了;而极少部分业主却不听劝解,拒不整改,让物业工作人员十分苦恼。
可怕的是,还有一些业主跟风,看到别人占用公共楼道堆放杂物,自己也往那里放东西,慢慢地,一幢楼的楼道内都堆满了物品,物业管理起来非常麻烦。
正因为物业方深知楼道堆积杂物可能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我们才丝毫不放松这方面的管理,所以,各位业主,真的不是物业在为难您!
公共楼道堆放杂物,这个问题不仅长期困扰着物业服务方,同样也困扰共享公共区域使用权的业主,严重影响邻里关系。
我们时常会接到有关杂物堆积的投诉,大多业主碍于邻里关系都通过物业进行协调,这样往往是治标不治本。
有些问题,还是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楼道堆杂物可能触犯这些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所以,楼道堆杂物属于违法行为,如果不是本着邻里和睦的观点,邻居完全可以起诉你!
早在今年5月份,北京就开出的首张“个人消防罚单”。
5月27日,北京市一名居住在幸福北里小区的市民,因在楼道里堆放杂物,构成“堵塞疏散通道、逾期不改”的消防违法行为,被东城区龙潭派出所处以警告以及50元罚款的处罚,这是由北京市派出所开出的首张“个人消防罚单”。
由此可见,在楼道堆积杂物的行为已经突破了法律底线,对自己对他人都是隐患。警方表示,罚不是目的,提升广大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是关键,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小区楼道属于公共空间,作为业主,为了自身及周围邻里的安全,要加强自我管理,养成定期清理自家闲置用品的习惯,不用的物品可卖掉或扔了,不要放在楼道里,这样邻里才能共同创造和谐的居住环境。
最后,小编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业主,能将它分享给更多的人,希望你能够与我们一起努力,让楼道堆积杂物的现象不再出现在小区里,还所有小区业主一个绿色、安全的居住环境。
记住:楼道堆杂物,谋的是私利,害的是性命!(摘编整理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