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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奸”这个词,是从雍正那会儿开始流行的 | 短史记

短史记-腾讯新闻  · 公众号  ·  · 2018-07-29 10:57

正文

文 | 谌旭彬


近些年流行一种很奇怪的意见,说晚清并不存在严重的“满汉矛盾”,是革命党人刻意煽动,才造成一种对“满清政权”的强烈不满情绪。


我们略举几个例子,就可以知道,这种意见,是幼稚的。


例1:军事改革歧视绿营



清廷高层“区别满汉”的心态,由来已久。


比如, 顺治十年三月,汉臣李呈祥鉴于当时的满官文化水准普遍太低,不能胜任各部院的工作,上奏建议各部院衙门裁去满官,专任汉人。顺治览奏大怒,恨骂李呈祥:


“朕不分满汉,一体眷遇;尔汉官奈何反生异议?若以理言,首崇满洲,固所宜也。想尔等多系明季之臣,故有此言尔?”


李呈祥被免职下狱,流放盛京。


顺治十二年,朝廷讨论如何处置满人所蓄汉奴逃亡,汉官赵开心主张宽仁,又遭顺治猜疑,斥责其心机叵测:


“汉人欲令满人困苦,谋国不忠,莫此为甚!”


再如,康熙时有规定,“子母炮”这种先进武器为八旗专用,他人一概不得铸造。太原总兵金国正私铸二十二门,康熙曾去旨严责:


“子母炮系八旗火器,各省概造,断乎不可!”


这种军事上的满汉之分,在满洲八旗与汉人绿营的身上,体现得极为充分。八旗驻屯务求集中,绿营驻屯务求分散;八旗使用最优良兵器,绿营只允许使用普通兵器;京师禁卫独由八旗负责,绿营不得参与;八旗无差役,绿营如劳工;……这些,都是满汉之分的具体表现。


及至晚清,太平天国的冲击,使军事力量的重心,从中央八旗转移到地方绿营。


作为补救,在 洋务运动中,清廷再次在政策上对八旗和绿营实施区别对待——八旗被选定为军事改革的主体,绿营则被限制乃至禁止学习先进的军事科技和练军理念。


比如,在选派军事人员出洋接受训练这件事情上,八旗出身者在数量上完全碾压绿营出身者。


据罗尔纲《湘军新志》统计, 清廷在19世纪中后期约有25万八旗兵,64万绿营兵。但在洋务运动中选派去外国接受军事训练的八旗/绿营人数比例,却是450 10——同治元年十二月壬寅上谕,选派八旗兵450名,绿营10人,去接受外国军事新式训练。这是恭亲王奕訢等人商议的结果。


军事器械方面,也延续了康熙时代的限制政策。


同治三年,恭亲王上奏,谈及学习洋枪洋炮事宜,明确主张严禁八旗之外的绿营掌握新的“精秘之器”:


“唯此项精秘之器,京营学成后, 只可推之各省驻防旗兵学制。


图:晚清八旗兵的军事训练


例2:同文馆“专用旗人”



为更好地与外国交涉,在奕訢等人的主导下,晚清最高决策层创立了“同文馆”,迈出了管窥世界的第一步。


但是,奕訢同时还强调, 同文馆的学生,须选自八旗之人 ,让汉人学习外语,然后与洋人打交道,他不能放心:


“分派通解外国语文之人,携带各国书籍来京, 选八旗中 资质聪慧,年在十三四以下者,俾资学习。”


同治元年,奕訢在北京创立京师同文馆;次年,李鸿章在上海创立“上海广方言馆”;再次年,广州成立“广州同文馆”。 除了“上海广方言馆”,北京、广州的同文馆,都是典型的旗人学堂。


广州的《同文馆章程》里规定,馆内学习名额二十名,其中 旗人十六名,汉人四名 ,年龄在二十岁以下,十四岁以上; 教职员等则全为旗人 京师同文馆章程,仿照了清廷早年设立的俄罗斯文馆,录取对象同样限于八旗子弟。 (附带一提:俄罗斯馆曾发生过一件极荒诞的事情:教授俄文的满洲教师,一年之后被人发现根本不通俄语,也不知道他叽里呱啦每天教的,究竟是什么语。)


曾国藩、李鸿章等汉臣,虽不愿倡导满汉之分,但满汉之分仍不可避免地会渗入到他们的事业当中。


比如,同治十年(1871年),曾、李合奏,请求公费派遣幼童赴各国留学,内附章程,建议“每年以三十名为率。四年计一百二十名”,而无只字提及满汉比率问题。恭亲王奕訢审阅奏折之后表态支持,但在幼童的挑选上,又特别含蓄地增入了“八旗子弟优先”的原则。


这种扬满抑汉的心态,在满官内部可谓根深蒂固。同治十年,已升任大学士的两广总督瑞麟,上奏汇报广州同文馆情形,再次主张以后只招旗人学生:


“旗籍诸生,咸皆踊跃。唯民籍正学附学各生,来去无常难期一律奋勉。……奴才等公同酌议,似应量为变通, 拟请嗣后同文馆学生,专用旗人,毋庸再招汉民。


这一奏请,得到了奕訢的同意,同治皇帝御批后下发,成为了政策。


图:同文馆学生学习洋文


例3:谕旨、御批和奏折里的“汉奸”



最能体现清廷最高领导层心底深处之“满汉分野”者,莫过于“汉奸”一词的出现和流行。


“汉奸”的今义,指的是“背叛了汉民族(中华民族)利益的奸人”,但在清廷统治者的语境里,“汉奸”指的是“对清廷心怀不满、对清廷造成利益损害的汉人奸民”。


比如,雍正曾指责派弟子策反岳钟琪的曾静,说他是“苗疆内多年汉奸”。


据王珂的研究:


“在清代之前的中国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并不存在‘汉奸’一词。……直到进入清代以后,由于清王朝初期的统治者对汉人抱有强烈的敌对意识,‘汉’才逐渐变为一个民族集团的概念。在这个背景下,‘汉’中的坏人便成就了‘汉奸’一词。”


“汉奸”一词在清代的流行,始于雍正的谕旨、御批和奏折。捉拿、惩处“汉奸”,是“改土归流”期间,雍正最重视的事情之一。


比如,雍正二年,皇帝下旨四川、陕西、湖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的督抚提镇官员,其中特别提到“汉奸为之(土司)主文办事,助虐逞强”。


雍正四年,鄂尔泰上奏建议在贵州搞“改土归流”,并提了十六天办法,其中的一条,就是“除汉奸”。


雍正五年,皇帝向云南、贵州、四川等地督抚下达任务,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抓捕汉奸”。


图:允礼绘雍正像


自雍正朝起,“汉奸”一词开始频繁见于统治机器的来往文牍之中。


此后,几乎每一次出现社会冲突,当局都会条件反射式地将“汉奸作乱”视为缘故之一。晚清外患频仍,这种思维定势,也就变本加厉。 当局甚至得出了“防民甚于防兵,而防兵又甚于防寇”(防范汉民,要优先于防范汉兵;防范汉兵,又须优先于防范外寇)的结论。


比如,在 1840年的鸦片战争之中:


(1)战前,林则徐赴广州禁烟,公开表示自己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抓“汉奸” ——“本大臣奉令来粤,首办汉奸。”


(2)战争期间,向道光皇帝汇报前线战事失利,主因也皆被归咎为“汉奸带路” ——广东的奕山、隆文,在奏报里大谈“省城大小衙门,俱有汉奸探听信息,传送夷人。”琦善也奏称:“汉奸人面兽心,……临阵则仿造号衣,又与营兵无别,往往混入军中,真伪莫辨。”浙江的奕经等人奏报称“江、浙一带,汉奸极多”“(宁波等地)人情险恶,半系汉奸”“曹江以东,到处汉奸充斥,商民十有七八”,钦差大臣裕谦汇报定海之战失利,说洋人在当地“驱使闽粤汉奸,舍死登岸……约计总有万余人。”


(3)战后,奕山复盘战事总结教训,其结论竟然是 : “粤省情形患不在外而在内……省城大小衙门俱有汉奸探听信息,传送夷人……是防民甚于防兵,而防兵又甚于防寇。”


清廷领导层在文牍中如此爱用“汉奸”一词,显示其对汉人始终怀抱着高度的警惕与歧视。这种歧视发展到极致,就是将所有汉人视为敌对。


比如,咸丰八年(1858年)9月,广东省城遭英法军队蹂躏,广东巡抚柏贵,在奏折里如此解释他的处置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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