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石普氏指数定价形成机制的合理性、透明性一直为市场所诟病,国内市场主要的反对、异议的理由在于普氏指数以极少的样本数,较少的远期现货数量,影响着长协占比量的价格,且部分市场参与者认为由于普氏指数样本选择的问题,存在矿山串通下游客户,抬高招标价格等诸多问题。
9
月
25
日笔者本人详细的聆听了铁矿石普氏指数形成的方法论讲座。现就铁矿石的定价机制问题展开一点讨论,欢迎大家沟通交流。
任何一种定价模式、定价机制都存在其优劣势,存在着一定的弊端。从定价机制上看,下游钢厂与贸易商热卷的销售模式上,也是延续着矿山与钢厂的铁矿石模式,而在定价机制上,钢厂相对而言仍具有较强势地位,其制定的结算价、基准价等对贸易商亦是存在着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尴尬局面。所以任何一种定价机制、业务模式核心焦点是利益的分配问题,具有强势地位的某一方必然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形成一定的不公。但市场格局中的强势地位与弱势地位的形成由供需关系决定。从铁矿的情况看,前四大矿山力拓、必和必拓、淡水河谷、
FMG
主宰了全球
70%
的市场份额。铁矿石的供应方资源高度集中,具有较高的市场垄断特征。选择何种定价模式,虽有供需双方的谈判作为基础,但更多的还是考虑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当原有的定价模式不再适用时,引入的第三方机构定价体系,则是双方博弈的重点。强势的一方要维护自身利益,弱势的一方找不到其他理由,就只能对第三方机构定价体系的透明度、公正度等考虑问题,不断的诉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铁矿石定价机制问题的核心还是利益的分配问题。
从标普方面介绍的铁矿石普氏指数形成机制的方法论中相关的要素来看,并不具备太大的逻辑缺陷,仅存在样本个体数量不充分、采集的成交价格的总数量偏少等问题,但这是由市场的特性决定的。价格的形成由买价、卖价的成交决定,不仅需要有买盘,还需要有卖盘。铁矿石普氏指数的采集、形成过程遵循了标准化流程。而普氏指数的形成机制与铁矿石定价机制应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普氏指数作为市场最主要的铁矿石定价方式,受到市场的诟病并不是完全是普氏指数自身形成的问题,不属于形成机制上的问题,是由于市场的供需关系决定的因弱势一方想最大化自身利益。市场不仅仅有普氏指数,还有我的钢铁铁矿石指数、
MB
指数、
TSI
指数等,各家指数都有自身的利弊、优劣势。要完全让铁矿石的价格体现出买方的的利益,很难实现。
全球
70%
左右的铁矿石供应由四大矿掌握,按照招标程序,标的物由价高者得,是最能体现市场真实意愿的供求关系的。而需求方由于需求主体众多、议价能力则已经相对的降低。铁矿石市场存在一种带有偏见的看法,认为中国市场是全球最大的铁矿石需求市场,铁矿石价格应该由需方决定,而并未真正理解铁矿石价格最终由市场博弈形成。
无论是采取哪种定价机制,不可避免的存在的招标价、平台成交价、收盘价等诸多价格因素,投放多少资源由招标方决定,采购多少资源由需求方决定,如果没有与供应能力相匹配的需求能力,需求是处于下滑的,则铁矿石价格也处于下行的。以
2015
年为例,铁矿最终也跌至
40
美金以下,
35
美金左右,大部分中小矿山处于亏损。
市场弱势一方要改变自身的话语权,不是从攻击、诋毁某方入手,而是要利用好市场的力量,去合理的谋划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如在铁矿石价格最低迷的时候增加自身权益资源的战略性投资、在价格低迷时,通过行业的力量,增加铁矿石港口库存规模,做好战略储备,而不是等到价格上涨时,说指数不合理、定价机制不合理,不能把自身的战略决策性失误的责任推卸到定价机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