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乃珊
查利林中文名为林秉森,父亲是老上海金牌广告公司老板,可口可乐在中国的广告代理。查利林西童公学毕业,骑马玩乐队样样在行,追女孩自然也热衷。不过,即如他这样一个洋派西化的时尚青年,其追女孩的手法对今天的年轻人看来,或者仍会觉得太out吧!
查利林说,在他年轻时(上世纪40年代),所谓交女朋友,最多也只是看看电影吃吃饭,要说接吻,那非得是未婚妻,起码也得已到谈婚论嫁的程度。否则,女孩子也绝不肯随便与你接吻,就是她肯,男士也会怀疑她的处世为人是否太轻佻,更遑论未婚先有性关系或同居,那简直是“烂污三鲜汤”,男女双方都会被视为道德败坏。
包接包送,约会周四
查利坦言,从高中时代就开始约会女孩子。在西童公学,校方并不将此作为问题,反而在礼仪课上有许多教程教你如何约会女孩子。查利是严格按照章程办事。首先,要提前一周约定时间。然后一定要包接包送,并且要在接走时见过女孩子家长,得到他们首肯。再者必须在午夜十二点前将女孩送回家,最好要与女孩父母当面道晚安。这是纯西方礼节。可见,西方人并不如我们想象中随便。
那时最时兴的约会是星期四晚上看电影,因为老上海的首轮影院通常每周四就换新影片。时间约在晚上八点半,笃悠悠吃好晚饭看电影,电影散场不过十点半钟,十一点前可将女友送到家。
当然,约请看电影的必是如大光明、美琪、南京等一流电影院。一定要先预订好票,位子总是楼上第二排(第一排前面是过道),不能临时去买票,因为万一还要排队,难道还让女朋友陪你一起排队吗?若是“吃素碰着月大”,那天影院偏挂出“今日客满,明日请早”,让女朋友扫兴不说,这余下的时间又该如何打发?难不成叫她穿着高跟鞋跟着你压几个钟头马路?
重金无益,重在情调
查利坦言,交女朋友不在你钱扔得多少,而在你有没有花心思制造情趣。在那个时代,钱扔得太多,女朋友反而给你吓跑了。只有捧舞女追歌星,她们才巴不得你一掷千金,扔金刚钻才开心呢!但查利这些小伙子追求的是闺秀,她们欣赏的是你的情趣和审美。那时连送花都很少,除非女朋友生日或毕业礼,一般是送花篮。而对于女朋友的母亲即未来的丈母娘,则必须记住,每次上门一定要记得带一小束花。当然,这位丈母娘必须是洋派、新派的母亲,否则反过来会责怪你乱花钱,倒不如送她整只火腿或几听香烟合适。送女朋友礼物,也只在她生日,也不会送昂贵的首饰——最多送一副手套或一只手提包,当然包装必须漂亮,东西一定上品,千万不能送大减价货。
智趣大考,孵咖啡馆
与女朋友晚餐,以西餐为多,因老上海的中餐店太嘈杂,且两个人吃中餐菜又难点。邀女朋友共进晚餐纯粹是吃环境、吃情调,故而西餐馆的浪漫氛围是最合适的。当然,与女朋友孵咖啡馆也是很重要的内容,问题在你必须善于辞令,要能情话绵绵,否则两人在那里闷坐,就太乏味了。查利林说到此事很得意,他常常会利用这个时间用火柴梗或随身带的纸牌变点小戏法,哄对方开心,或者为她看手相占卜,借此与女孩子有点小小的肌肤之亲。平时,多阅读一点西方杂志,记住一些幽默笑话,到时候就大有用处。其实陪女朋友孵咖啡馆是最能考察男孩子的风度、智力和人品的,也是女孩子借此了解对方的重要机会,很多男孩子有很丰富的肢体语言,但言谈则贫乏苍白,经不住咖啡馆的考验。
时尚约会,骑车郊外
当然,能约到女朋友一起看电影吃晚餐那已是感情发展得相对成熟了。如果感情在一层纸尚未捅破之时,最好是与一大批朋友一起各带女朋友一起骑自行车至郊外。上世纪40年代,骑自行车是很时尚很阳光的运动,如果一个女孩子肯答应与你一起出去骑自行车,那就说明她对你很有好感。一般约在星期天早上,这算是非正式约会,所以不用上门接,但一个聪明的男孩子就会在离她家不远的某个横街口静静地等她。
那时上海的大西路(今延安西路)江苏路一带还很冷清,两人缓缓骑车向市西行去,如果此时男孩子能用口哨吹出正流行的好莱坞电影插曲,甚至会吟唱,那一定事半功倍,这段集体活动过后,再转入个别约会,必然渐入佳境。如果与女朋友还未确定关系,一般不宜约晚餐,以免被弹得一鼻子灰,应该试着约午餐或午茶。
鸿雁传书,营养思念
写情书如今已是一道消逝了的风景。查利说他喜欢用英文写情书,表述起来心理障碍没那么大,用中文写爱不爱的,自己看着也觉得肉麻。因此从前文具店里,光信封信笺就各有各色,写情书用什么颜色的信纸信封,也颇有讲究,去挑选时那羞怯怕被人撞到见笑的心情,现在回味起来仍觉十分享受。那时与女朋友道别后心里依依,回家后马上写上一封冗长的情书,将许多当面不敢说的甜言蜜语一泻而快,次日战战兢兢地将信塞入邮筒,塞进后又后悔,怕写得太轻薄,女朋友会看低自己,如此心神不宁几天,直到信箱里看见她娟秀熟悉的信封上的字迹……那时就靠着情书,营养着对女友的思恋,直到下一次约会……
娱乐场所,精挑细选
带未婚妻或女朋友出去,场合一定要选对,如百乐门、新仙林这种有舞女的场所,是万万不可带女朋友或未婚妻去。因为其他舞客会将你女朋友误认作舞女,降低了女友的身份。当时有专门不设舞女的夜总会,譬如,今富民路东湖路上的“埃爱令”夜总会,今南京西路陕西北路口SARA的前身“曼德龄”夜总会,还有国际饭店、汇中饭店等,都有一流的菲律宾乐队,里面侍应讲英语,菜单全英文,以此筛掉市面上那些财大气粗的土财佬和舞女之类的风尘女子,以保证客人的层次。故那时的绅士或白领,多半喜带女朋友去那里跳舞或过圣诞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