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邯郸涉县紧紧围绕改善大气质量这一中心工作,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实施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大力提升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初步监测数据显示,2024年涉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498,PM
2.5
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全县优良天数为268天,同比增加9天,优良率为73.22%,重污染天数为3天,同比减少3天。
去年以来,涉县县委、县政府连续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题会议、空气质量会商会议等,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安排、调度推动,印发《涉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为全县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定下了主基调,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良好格局。
大力推进重点行业治理提升。
谋划实施9个重点治理项目,总投资1.37亿元,重点对钢铁、焦化企业实施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硝、烟气脱硫脱硝改造,有组织废气治理升级改造等工程项目,同时帮助企业积极申请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确保尽早投产达效,发挥减排效益。
全面推进重点行业创A工作。
邯钢华丰、邯钢能嘉、天津铁厂、金牛天铁等4家重点行业企业完成环保绩效创A。在2023年金隅水泥完成环保绩效创A的基础上,全县已累计5家企业完成环保绩效创A。通过环保绩效创A,预计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之前可减少30%以上。
强力推进结构减排。
完成2座700立方米高炉关停,开展洗煤行业和独立石灰竖窑专项整治,13家洗煤企业、12座独立白灰竖窑完成关停退出。持续推进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完成6000余户清洁取暖改造。大力推进移动源新能源替代,完成重型柴油货车新能源替代任务456辆。
深入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
积极推进路检路查,对入境或入城柴油货车进行路检路查,累计抽检柴油货车2166辆,其中查获不合格车辆7辆,全部移交县交巡警依法处罚并劝返维修。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全年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183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累计清退高排机械52辆次,淘汰国一非道路移动机械61辆。
强化臭氧污染防治。
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督促天铁焦化、金牛焦化、鑫森焦化、津东经贸、津东热媒、邯钢焦化6家企业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对全县涉VOCs企业谋划的16项VOCs治理项目进行督导帮扶,督促企业全部完成治理项目。对主城区及周边乡镇400余家餐饮单位进行帮扶,强化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强化工业企业精细化监管。
坚持“无事不扰、无据不查”原则,严格贯彻落实非现场监管要求,确保非必要不入企,让现场执法成为辅助。坚持“一次进企、全面检查”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一证式执法相关要求,彻底帮扶企业发现问题,降低和减少入企检查频次。积极开展涉气重点行业企业自动在线监测安装联网工作,完成3家企业5个排放口安装联网。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分表计电、在线监测、上级交办和视频监控推送线索等,督促企业整改环境问题136个,确保生态环境执法帮扶工作更加精准精细。
2025年,涉县将继续紧紧围绕全县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实际,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创新推动、攻坚克难,以更高更严标准持续开展蓝天攻坚行动,奋力描绘美丽河北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