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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重要提醒!

深圳大件事  · 公众号  · 深圳  · 2025-01-17 17:20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介绍了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寒假期间校外培训的重要提醒,包括家长如何选择培训机构、注意培训安全、理性交纳培训费用等关键点,同时也对校外培训机构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和提醒。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家长应合理安排假期生活,不盲目参加校外培训。

家长应重视孩子的道德品质和习惯培养,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不盲目参加校外培训。要鼓励孩子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关键观点2: 家长要谨慎选择培训机构,注意查看机构资质和培训师资。

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注意查看机构资质,包括办学资质、教师资质、办学场地等。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机构,避免选择违规培训机构,以免产生安全隐患。

关键观点3: 家长要理性交纳培训费用,警惕一次性交纳长时间大额培训费用。

家长在交纳培训费用时,要警惕培训机构以折扣优惠等方式诱导一次性交纳长时间的大额培训费用。建议使用数字人民币预付或先学后付的缴费模式,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后再付款,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

关键观点4: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具办资质,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机关审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登记获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科类校外培训。

关键观点5: 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实行清单制管理。

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必须列入清单制管理范围。各类教育机构和其他机构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清单之外的竞赛活动。违规竞赛行为将被查处并停止举办。


正文



寒假是孩子们

放松和充电的好时期

如何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如何审慎选择培训机构?

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重要提醒



一起关注



关于2025年寒假校外培训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安全、快乐的假期,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尊重孩子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和禀赋特质,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参加校外培训,科学合理安排孩子寒假生活,多鼓励引导孩子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不参加违规培训 


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不为孩子报名参加学科类培训;不参加以竞赛、游学、研学、思维训练、素质拓展、AI自习室等名义开展的各种变相违规学科类培训。违规培训逃避监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场地、设施等方面缺乏安全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三、审慎选择培训机构 


家长朋友在选择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时要保持理性和谨慎,报名前要注意查看培训机构资质和条件:


(一)查看办学资质


参加校外培训须选择证照齐全的机构。家长可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询机构信息,选择“证照齐全”(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的培训机构。要注意核对实际培训地址、培训的项目、类型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载明的内容保持一致,不要选择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


(二)查看师资


家长要选择师资有保障的培训机构,从事培训的教师要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或职业(专业)资质。教师资格或职业(专业)资质材料要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三)查看办学场地


培训机构教学场地是否安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视频监控设备是否配备、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备、安保设施是否健全等。


(四)查看收费


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标准等信息要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四、理性交纳培训费用 


家长在交纳培训费用时,建议优先考虑使用“数字人民币预付”或“先学后付”缴费模式,须认准缴费账户为培训机构公示的银行监管账户,须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后再付款,务必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作为维权凭据,保障合法权益。警惕培训机构以“折扣优惠”“充值赠送”等大幅度降价促销方式诱导家长们一次性交纳长时间的大额培训费用,谨防产生“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自身权益的事件发生。建议在交费前确认收款方单位名称与培训合同、机构证照上的名称是否一致,不要转账给个人账户。


 五、筑牢安全意识 


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孩子安全教育,重点防范火灾、意外伤害、交通事故、触电、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教育孩子自救自护知识,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家长朋友要主动了解培训机构所在商超等场所的逃生路线和消防通道,在遇到暴力伤害等事件时保持冷静、团结防护。


 六、不要参加违规竞赛 


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实行清单制管理。2022年9月,教育部公布了审核通过的《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29/202209/t20220929_665926.html)。2022年12月,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审核通过的《2022-2025学年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竞赛活动名单》,并在2024年5月更新了名单(网址:https://edu.gd.gov.cn/ztzlnew/xxl/tzgg/content/post_4061107.html)。各类教育机构和其他机构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清单之外的竞赛活动。


请家长注意,根据竞赛管理办法,教育部联合相关省份查处了《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全国青少年音乐素养大赛》《全国青少年文化遗产知识大赛》三项白名单竞赛违规行为,并要求三项竞赛2025年停止举办、全面整改。《“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空天科技体验与创新大赛》主办方也宣布2025年暂停举办。暂停赛事期间,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以这四项竞赛的名义举办任何形式的竞赛及相关活动。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祝全体学生假期愉快,祝您及家人顺遂安康!


深圳市教育局

2025年1月17日


2025年寒假

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各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市绝大多数校外培训机构主动配合、积极落实政策要求,全市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持续巩固我市“双减”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推动校外培训服务规范发展,确保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我们向全市面向3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和中小学生开展非学历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发出如下提醒:


 一、开展培训必须具备办学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机关审批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登记获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做到“证照齐全”后,方可开展培训。机构在筹设期内不得招生,不得以正在申请办证为由招揽学员。校外培训机构须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xwpx.eduyun.cn/)监管,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二、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不得接受寒假期间学科类培训报名。


 三、规范收取培训费用 


深圳市校外培训机构全面推广使用“数字人民币预付”或“先学后付”的收费管理模式。培训机构在收取培训费时必须使用在银行设立的监管账户或数字人民币账户收取,须与学员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含以现金形式收取)应当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监管账户,与其自有资金实行分账管理。各从业人员不要混淆个人账户与培训机构账户,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收取应当由机构收取的费用。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接受家长合理退费的要求。


 四、规范信息公示 


校外培训机构在办学场所应主动公示机构资质(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信息等)、教师资质(包括姓名、照片、教师资格证编号等)、收退费标准(包括收费标准、退费办法、培训费收取账号等)、培训内容(包括课程名称、时间、价格等)等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校外培训机构要把学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场所安全要求,配齐消防安全设施,畅通消防安全通道,确保培训机构场所消防安全,保障培训师生人身安全。安全生产要树立预防为主、预案在前的安全应急管理意识,常态化开展培训场所安全隐患自我排查,在寒假前至少开展1次安全自查自纠,完善消防疏散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定期开展宣传教育、疏散演练等。监管部门将对培训机构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存在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机构应立即停业整改,切实保障学员生命安全。


 六、不得违规举办中小学生竞赛活动 


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实行清单制管理。2022年9月,教育部公布了审核通过的《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29/202209/t20220929_665926.html)。2022年12月,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审核通过的《2022-2025学年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竞赛活动名单》,并在2024年5月更新了名单(网址:https://edu.gd.gov.cn/ztzlnew/xxl/tzgg/content/post_4061107.html)。各类教育机构和其他机构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清单之外的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根据竞赛管理办法,教育部联合相关市份查处了《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全国青少年音乐素养大赛》《全国青少年文化遗产知识大赛》三项白名单竞赛违规行为,并要求三项竞赛2025年停止举办、全面整改。《“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空天科技体验与创新大赛》主办方也宣布2025年暂停举办。暂停赛事期间,培训机构不得仍以这四项竞赛为名开展违规竞赛、违规培训活动。


希望全市广大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有关要求,诚信经营,推动校外培训服务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切实保障学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各级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依法查处力度,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深圳市教育局

2025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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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件事(nandusz)、N视频报道

来源:深圳教育

编辑:欧阳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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