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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预获金奖专利1亿索赔未果后,展讯通信另一起3050万索赔也被最高院驳回

企业专利观察  · 公众号  · 科技自媒体 知识产权  · 2025-01-09 23:59

主要观点总结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展讯通信、彭小龙关于发明专利权纠纷进行二审判决。展讯通信主张的侵权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3050万元。关于展讯通信对二审结果的继续再审权利并未明确说明。此外,涉及的其他专利争议以及专利背后的授权过程等背景信息也被提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翱捷科技与展讯通信的专利纠纷经过二审判决

翱捷科技在二审中部分胜诉,展讯通信的上诉请求被驳回。涉及专利侵权、赔偿金额等争议。

关键观点2: 展讯通信的索赔金额及背景

展讯通信主张赔偿3050万元,涉及专利权纠纷始于一年多前,双方争议不止一件专利,还有其他涉及高额索赔的专利纠纷。

关键观点3: 专利的授权过程及背景

涉及争议的专利授权过程复杂,经历了多次变更和独家许可。国家知识产权局系统显示该专利曾面临无效挑战,但最终维持有效。

关键观点4: 中国专利金奖预获奖名单的争议

涉及的专利曾入选中国专利金奖预获奖名单,但因赔偿诉讼未果等原因最终未在获奖名单中。翱捷科技在上诉中也提到一审法院存在程序违法等问题。


正文

作者:黄莺



2025年1月9日,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翱捷科技”)发布诉讼结果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2023)最高法知民终2870号《民事判决书》,针对与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展讯通信”)、彭小龙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做出二审判决,结果为:

“展讯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翱捷公司的上诉请求部分成立,本院予以部分支持并作出相应认定。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清楚, 法律适用不准确部分本院已予以纠正,不影响本案裁判结果。”

至此,这起由展讯通信发起了索赔3050万元的专利侵权纠纷,暂时告一段落。展讯通信有权针对二审结果选择继续提起再审。
这起案件始于2023年1月,展讯通信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天津市南开区竞航彭通讯器材经营部(该营业部已于2023年4月17日注销,故后续变更为经营者彭小龙)、翱捷科技相关产品侵犯其拥有的201010136821.X号发明专利权, 并请求赔偿展讯公司的侵权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3050万元
2023年8月,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1. 展讯公司主张的被诉侵权产品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没有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翱捷科技不构成侵权,故不应承担侵权责任;2. 因上述情况,彭小龙无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 
后展讯通信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直至本次做出二审裁决。
实际上,展讯通信只是这件专利的独占许可人,这一点在该专利的专利实施许可备案信息中可以查询。原始申请人是重庆重邮信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后变更为锐迪科(重庆)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再变更给展讯通信,再由展讯通信变更为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再由这家融资租赁公司独家许可给展讯通信。至于为什么要搞得这么复杂,可能会有人看出端倪。
国家知识产权局系统查询显示,2022年一名自然人曾经对这件专利发起了无效挑战,但最终该专利权获得了维持有效。
实际上,双方之间在天津法院的争议不止这一件专利。还有另外一件索赔超过1一个亿的专利ZL201180004859.4,争夺的更激烈
这件专利曾入选去年中国专利金奖的预获奖名单,但是在去年7月21日最终公布的名单中,却罕见地消失了。其中最大的原因或许就是,基于这件专利在2021年7月天津三中院做出的一审判决中,认定侵权成立,判决赔偿2441万元。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二审中撤销了一审决定,展讯通信寻求最高院再审,也在去年7月3日被驳回。这一时间点也是去年中国专利金奖最终名单公布前,因此很有可能是基于这场索赔1亿元的诉讼未果的原因,在最终获奖名单中拿下了这个预获金奖的专利。

2023年4月17日公布的预获奖项目
虽然翱捷科技最终都赢得了针对展讯通信的胜利,但是对于本案一审的上诉中,翱捷科技还是提到的一审法院在审理时存在多处严重程序违法错误分配举证责任等比较明显的问题。

来源:翱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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