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小黄车进入德州已满一个月时间
摩拜单车也已近半月之久
不文明用车现象却层出不穷
车筐成儿童座椅
单车沦为“玩具车”
将单车上私锁据为己有……
这些象仍屡禁不止
针对这些不文明现象
本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并进行现场直播!
警方:尚未接到此类警情
“大街上的共享单车不能随便扫。骗子贴了诈骗二维码在单车上,一旦你扫描后,立马中招,破解手机内各种支付软件,转走你的所有钱财!请大家扫码时用手摸一下,原车二维码是被固定在塑料壳里面的,如果是贴在外面的,请谨慎扫码!”近日,德州市民微信朋友圈里流传着这样一则信息,提醒市民谨慎扫码。
7月3日,记者走访澳德乐时代广场、天衢购物中心、德州学院等多处共享单车存放集中地,并未发现有张贴双二维码的单车。ofo小黄车运营商表示,为避免扫码中毒的情况出现,40多位运维人员每天都会检查维护车辆,网格化管理,每个人负责一个区域,每天循环检查自己区域内的车辆,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记者在德州市110报警服务台、反电信诈骗中心了解,目前相关部门并未接到此类警情,提醒市民在扫码时提高警惕,一旦被骗立即报警。
7月2日下午,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中心广场附近,一位年轻女士将三岁左右的孩子放在共享单车车筐中,让人禁不住捏了一把汗。
当天正是周末,路上车辆相对较多,年轻女士骑着单车载着孩子接连拐了两个弯,晃晃悠悠地拐入了广场。在准备过桥时女子才从车上下来,而男孩仍坐在车筐里,女子推着车过桥。女子推车下坡时由于车把太重操控不稳,导致车身摇摇晃晃,看起来十分危险。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ofo小黄车和摩拜单车车筐内均明确标注着“禁止载人,最大承重5公斤”的字样。但是还是有家长一意孤行,将孩子放在车筐中骑行,完全不考虑孩子的安全问题。
(视频源自网络)
最近,德州市民李先生回河北景县农村老家,发现有个孩子骑着辆很漂亮的自行车,仔细一看正是ofo小黄车。“小黄车的车筐已经不见了,但二维码还清晰可见。村里的小孩每天放了学都会骑着车子在村里转几圈,鲜黄的颜色,很惹眼。”李先生说,在村里骑该车子的大多是10多岁的孩子,车比人大,看起来十分危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儿童禁止骑自行车上路。
据ofo小黄车运营商介绍,目前车子的流失问题不是个例。“其实每辆车子去了哪里,后台都是有定位的,车子跑得再远我们在系统里都能看见。”ofo小黄车运维人员说,“共享单车有流失到德州周边县市的,而坏的也有不少,更有一部分遭到人为恶意破坏,车牌被喷了漆。目前已陆续找回二十多辆了。”
日前,不少德州市民的微信朋友圈流传一张“加强版小黄车”的照片(上图)。从图片中可以看到,小黄车的车筐被换成了更大口径的大号车筐,在车座下更是安装了一个儿童座椅。
此外,还有不少市民将共享单车跟自己的自行车锁在一起,推进小区楼道或自家储藏间,甚至放进后备箱带走。
由于共享单车的“公共”属性,骑行人上私锁此类行为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符合“任意占用公私财物”的“寻衅滋事行为”,轻者行政处罚,重者亦可构成犯罪。
行为人通过破坏共享单车锁具、定位系统、改变车身颜色等形式,排除单车公司对共享单车所有权的控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定性为“盗窃行为”,根据具体情况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予以追责。此前在上海和广州就有人因破坏、私占共享单车被刑拘。
(视频源自网络)
7月3日,记者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红路中茂家园小区附近,看到一辆ofo小黄车被放在草坪里。此外,更有甚者将共享单车推进小区放置在消防通道处,这已经影响了他人正常通行,甚至威胁公共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此外,如因乱停乱放共享单车致使他人受到伤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如果停放的位置明显不当,比如将共享单车停放在正常通行的道路上,还将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据ofo小黄车运营商介绍,现在德州城区ofo小黄车已投放3000辆,庆云县也投放了1000辆,后期还会陆续投放。目前ofo小黄车已更换了智能车锁,市民上私锁的问题明显减少。
“一个月来,车子因人为破坏或其他故障发生的损耗数量,目前正在统计,但从损坏情况看,损坏率较高的有脚踏板、车座、车筐。”ofo小黄车运维人员呼吁市民文明用车,也希望能与政府部门联动,引导共享单车走向法制化发展轨道。
为了深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倡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道德支撑,德州市委宣传部、德州市文明办、德州日报社、德州广播电视台、德州晚报社联合开展德州市民“十大不文明行为”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在公共道德领域市民反映强烈的“十大不文明行为”,范围以人际交往、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等方面为主。
二、征集要求
列举的现象要有针对性、代表性,言简意赅、准确贴切。
三、征集时间
2017年7月3日-23日。
四、征集方式(任选一种)
1.登录“德州云”手机客户端、德州新闻网、德州大略网或“德州24小时”手机客户端、“奏嘛”手机台,按照提示进行投稿。
下载并登录“德州云”App点击左上角人物图标后,点击“报料”进行投稿即可。
2.关注“德州发布”“德州晚报官方”“德州日报”微信公众号后,按提示进行发送。
给德州晚报公众号回复“不文明行为”即可参与投稿。
3.关注“德州发布”“德州晚报官方”“德州日报”新浪微博后发送私信。
4.将稿件发送至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为德州市民“十大不文明行为”。
5.来稿请注明投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6.联系电话:0534-2686153
五、奖励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根据征集结果综合选出“十大不文明行为”,并在媒体公示。同时,根据来稿质量,评选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投稿内容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
德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安全用车,文明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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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康 董迎春|编辑: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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