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AI与网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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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莱姆利 | 生成式人工智能如何颠覆版权(中译版)

AI与网络法  · 公众号  ·  · 2024-03-01 16:00

正文

编者按



编辑丨 明珂  陶园  吴梓聪  钟坤洋


【作者简介】

Mark A. Lemley(马克·莱姆利)是一位杰出的知识产权学者,目前担任斯坦福法学院的William H. Neukom教授。他在斯坦福大学获得了学士学位(1988年),并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Boalt Hall)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1991年)。Lemley教授在知识产权、计算机与互联网法、专利法、商标法、反垄断法以及救济措施等领域有着深入的教学和研究。


该文章我们以机翻为主,并进行了人工微调。由于篇幅原因,本文仅展示其中的部分核心内容,如需获取全文翻译pdf文件,请在本公众号后台回复“ 马克·莱姆利—生成式人工智能如何颠覆版权 (中译版) ”(不含双引号),供各位读者参考。


【摘要】

虽然法院正在就许多涉及人工智能生成技术的版权问题进行诉讼, 从谁拥有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训练的合理使用到人工智能输出的侵权行为 ,但人工智能生成技术将给版权法带来的最根本变化却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类。生成式人工智能带来的新创造力模式对版权的两个最基本的法律理论造成了相当大的压力: 理念-表达二分法和实质性相似性侵权测试 。创造力将越来越多地体现在提出正确的问题上,而不是创造答案。提出问题有时可能具有创造性,但人工智能所做的大部分工作是传统版权所奖励的,而这些工作将不受保护。这就颠倒了版权法现在的奖赏标准。而且,由于提问将成为版权的基础,答案中表达的相似性对于证明复制问题的事实将不再有太大作用。这意味着 我们可能需要放弃我们的侵权检验标准,或至少以根本不同的方式加以应用。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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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内容参与贡献的有:

明   珂,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人工智能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陶   园,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人工智能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吴梓聪,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人工智能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钟坤洋,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人工智能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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