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乐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内容: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商贸”)计划于2018年8月7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100万股,不高于5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9)。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19年2月11日收盘,科达商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63,2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交易金额合计21,729,780.92元。
科达商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于2019年2月11日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前,科达商贸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65,081,106股, 占公司总股本714,796,449股的23.0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100万股,不高于500万股;
4、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科达商贸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的实施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8月7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在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科达商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63,2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累计成交金额21,729,780.92元。
增持计划实施前,科达商贸持有公司股份165,081,10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3.09%;增持完成后,截止2019年2月11日收盘, 科达商贸持有公司股份166,144,337股,占公司总股本23.24%。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增持期间,科达商贸累计增持1,063,231股,在增持计划承诺的增持数量范围内,科达商贸严格履行了承诺义务。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公司股票于2017年12月26日开市起停牌。2018年1月9日经初步判断,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公司股票于2018年3月26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公司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8年1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调整重组标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公司对重组标的进行了调整。2019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对重组工作进展及风险进行了提示。
本次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联创光电】关于大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赎回的公告
2019年2月14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本公司大股东邓凯元先生的通知,邓凯元先生持有本公司14,2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于 2019年2月13日办理到期赎回,本次解除质押股票数量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54.5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1%。
截止本公告日,邓凯元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票26,121,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89%。本次解除质押回购后,剩余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11,262,068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43.1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4%。
特此公告。
【优博讯】关于公司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解除的公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深圳市中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创投”)函告,获悉中洲创投因其经营发展需要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通过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解除手续(以下简称“本次解除质押回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解除的基本情况
2018年3月2日,中洲创投将其持有的9,050,000无限售流通股票质押给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开始日期为2018年3月2日,质押到期日为2019年3月2日。2018年3月8日,中洲创投将其持有的8,100,000无限售流通股票质押给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开始日期为2018年3月8日,质押到期日为2019年3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2018-013)。
2019年2月13日,中洲创投对上述质押股份中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解除手续,相关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中洲创投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否
解除质押股数:2,800,000
质押开始日期:2018-3-2
质押提前解除日:2019-2-13
质权人: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股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6.327%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中洲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7,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25%。本次解除质押回购后,中洲创投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为14,35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3.673%,占公司总股本的5.125%。
三、备查文件
1、中洲创投《股票质押式回购解除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2018年11月15日,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告编号:2018-082,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文件。根据《预案》,公司拟通过向控股股东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魔声学”)之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万魔声学(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018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鉴于有关方完成对问询函中涉及问题的核查尚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2018年11月23日发布延期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根据《问询函》的要求,上市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部分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后于2018年11月26日进行了回复,但鉴于有关方尚未完成《问询函》其余问题的相关核查工作,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再次发布延期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对《问询函》全部问题进行了回复,并于2018年1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披露了《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18-091)。
2018年12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
2019年1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现将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以来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在有序推进,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评估工作以及审批程序等各项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并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以及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好利来】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好利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或“Hollyland”)于近日收到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送达的民事索赔案件通知书。现将相关诉讼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 ULTRASAVE LIGHTING LIMITED and ENERGY EFFICIENT LIGHTING LTD.(以下简称: Ultrasave Lighting and Energy Efficient)
被告:好利来有限公司,英文名:HOLLYLAND CO LTD.(以下简称:Hollyland)
受理机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
2、诉讼理由与事实
(1)Ultrasave Lighting and Energy Efficient 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诉讼案S-184107 中作为被告,被Cerelia Vineyard & Estate Winery Inc.(以下简称:Cerelia)起诉,起诉原因为2016 年3 月28 日在Cerelia 的一家酒厂中发生的一起火灾。
Cerelia 称,在其使用的吊顶荧光灯中,ER434120MHT-W 型镇流器为火灾的起火源。Cerelia 起诉Ultrasave Lighting and Energy Efficient 作为该镇流器的设计者、制造者或分销商,违背了其应对Cerelia 承担的责任,在该诉讼案中,Cerelia 要求对火灾造成的损失索赔。
(2)Ultrasave Lighting and Energy Efficient 根据事实已对该诉讼案作出回应。Ultrasave Lighting and Energy Efficient 否认他们是镇流器的制造商,该镇流器的制造商是Antron Electronics Co., Ltd., (以下简称:Antron)。
(3)Ultrasave Lighting and Energy Efficient 认为 Hollyland 作为该镇流器中所使用的保险管元器件的设计商、制造商或分销商,提供的保险管应当在过热环境下切断镇流器的电源,起到应有的热保护作用,因此要求Hollyland 承担损失与赔偿。
3、诉讼请求
根据该诉讼案中Ultrasave Lighting and Energy Efficient 应对Cerelia 承担的责任,Ultrasave Lighting and Energy Efficient 提出以下赔偿要求:
(1)Cerelia 的所有损失由Hollyland 承担;
(2)如Cerelia 要求Ultrasave Lighting and Energy Efficient 承担赔偿,所有赔偿应由Hollyland 支付;
(3)法院认为合理的应由Ultrasave Lighting and Energy Efficient 支付给Cerelia 的赔偿,应由Hollyland 支付,包括利息;
(4)由本案引起的Ultrasave Lighting and Energy Efficient 应支付的诉讼费用或其他相关程序费用,由Hollyland 承担;
(5)法院认为公正的进一步或其他费用。
备注:控股子公司好利来收到的民事索赔案件通知书暂未提及具体金额。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次披露诉讼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目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涉诉金额及责任归属尚不确定,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的民事索赔案件通知书(法院文号:VLC-S-S-190042温哥华登记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