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监察委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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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的杭州经验:试点1年,463名党员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

监察委前沿  · 公众号  ·  · 2018-02-22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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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


浙江作为监察体制改革3个先行试点地区之一,杭州作为浙江的省会城市,改革试点工作备受各界关注。一年多来,杭州市委、市纪委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坚定、审慎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张优异的答卷。


多措并举促人员深度融合


2017年2月17日,杭州在全省率先完成13个区、县(市)监委的组建、转隶工作。4月18日上午,杭州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市、县两级实行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对党委全面负责,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脱下‘检察蓝’、转战‘新战场’,在见证监察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中,我和同事们也在书写着人生的新篇章。”杭州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黄胜贤表示,回忆转隶当天的情景,一股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总会在他的心底油然而生。


此次改革,杭州市、县两级监委从该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预防职务犯罪三个部门划转编制259名,实际转隶人员239人,其中市级43人,县级196人。


机构挂牌、人员组建,只是迈出了改革的第一步。为加快推进纪委、监委机关人员思想、工作、业务等方面的全面融合,杭州市纪委快速启动了纪检监察业务专题集中培训,并从2017年6月开始举办年轻干部夜学班。通过全员集中专题培训和年轻干部每月一至两次的夜学,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将法律法规、党纪党规融会贯通,提高了队伍战斗力。


据杭州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张振丰介绍,在机构设置方面,合署办公后的市纪委监委,共同设立了综合部门以及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等部门。检察院转隶人员与原纪委人员混编后进行统一调配,确保机构合理、人岗相适。


“通过‘两支队伍’的融合,推动机构融合、人员融合、业务融合和感情融合,实现‘物理融合’到‘化学融合’的转变。”张振丰道出了机构改革的初衷。

屡获佳绩勇当改革“探路者”


作为专门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杭州市县两级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三项职责,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探路者”作用。2017年,杭州共采取留置措施31人。留置时间人均43天,而2016年“两规”用时加检察机关侦查用时人均129天,缩短了三分之二,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其中最典型的案例当属由杭州市上城区监委于2017年3月17日开始实施的首例监察留置措施,涉案人员余建军是杭州市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贪污。


余建军既不是中共党员,也不是上城区的干部,监察体制改革以后,按照属地管辖的规定,应当由上城区监委对其采取留置措施。此时,上城区监察委员会才刚刚组建一个月零四天,区纪委原有干部和区检察院转隶干部还在磨合之中,尚未形成具有战斗力的稳定团队。而另一方面,从法律依据讲,虽然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十二项调查措施,但具体的操作细则尚未出台,甚至连办案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书都没有模板。但是,上城区纪委监委克服重重困难,通过33天的艰苦战斗,终于将这起全国监察留置首案成功办结。


2017年5月16日,余建军涉嫌贪污一案由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2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余建军有期徒刑15年。同时,杭州市纪委监委对此案启动“一案双查”,对涉及失渎职行为的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相应的党纪处分。至此,全国第一例监察留置案件顺利划上了句号。


“第一是融合,当时转隶刚刚完成;第二是创新,很多程序都没有现有的流程和细则,我们大胆探索;第三是践行,这个案子很好体现了我们对监察体制改革的践行。”上城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田涛用融合、创新、践行三个主题词总结了监委工作人员在查处余建军案中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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