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距离2025年3月开始的新一轮H-1B申请还有几个月时间,有的小伙伴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愿意sponsor H-1B的美国雇主,不少同学在找工作时也很关心“什么样的雇主才具备H-1B申请资格?”
今天小纽文章就来和大家聊聊,作为H-1B真正申请人petitioner的美国雇主,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申请H-1B?在公司规模上是否有什么限制条件?
2025年需要申请H-1B的小伙伴,不要错过小纽正在进行的H-1B申请早鸟优惠活动~
🔲申请H-1B,美国公司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移民局在审批一份H-1B申请时,会重点考察美国雇主是否具备合格的申请资质,简单概括一般美国雇主只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有机会为雇员申请H-1B:
🔲申请H-1B,对公司规模是否有要求?
每当提到H-1B雇主资质时,很多小伙伴会问到:关于这家公司的规模要多大才符合移民局的标准?
其实,美国移民局在H-1B申请时对雇主的规模并没有明确要求。
❌ “小公司就符合申请资质、或者小公司申请成功概率更低”,这样的说法大错特错,即使是员工人数不多的初创公司,只要符合上面提到的三点要求,极大概率也是符合H-1B申请资质的。
初创公司是否有合格的资质申请H-1B?这种疑问并不是员工才有,负责任的创业公司雇主们在给员工做出承诺之前应该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才不会等真到递交H-1B申请时才傻眼尴尬。
简单来说初创公司只要越正规、越成功、越有钱,为员工成功申请工作签证的几率就越高,公司银行账户里钱要足够支付员工的薪水、保证公司正常的商业运营。
对于大公司来说,稳定的现金流是证明公司有能力支付员工薪水的重要标志,然而对于一开始很难有进项、一般都在烧钱的初创公司来说这一点就有难度了,但如果有风投进来就能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在小纽过去多年的H-1B申请经历中,我们帮助大量小规模公司、以及初创公司成功为员工申请到了H-1B👍🏻
🔲自己创立公司为自己申请H-1B
另外,“自己创立公司后为自己申请H-1B”也是H-1B申请中最热门的问题之一,咱们先来解释一下F-1身份开公司、经营的问题,然后再来看“自己创立公司后为自己申请H-1B”是否可行。
👉🏻 有创业精神的F-1在没有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注册公司,但不能参与实际运营。
开设公司算作是前期策划阶段,不算实际运营。总的来说,移民法不反对F-1学生成立自己的公司,但是不能够为自己开的公司工作,也不能从公司获取酬劳或收入,但可以获得分红。
有的小伙伴可能会提问:那我volunteer义务为自己的公司工作、不拿工资可以吗?
不可以,因为一旦你开设的是一家盈利性机构或公司,以“志愿者”的名义工作也算是参与运营。F-1期间在没有CPT或OPT的阶段,你若想做volunteer,只可以到非营利机构当志愿者或参与相关的社区服务。
👉🏻 但F-1只要申请到了OPT,就不仅可以注册成立自己的公司,还可以self-employed为自己的公司工作、参与经营活动。
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署(ICE)下发的OPT政策指南中明确规定:“F-1学生在OPT期间可以开设公司并为自己的公司工作。学生必须证明其拥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并且在公司从事的工作要与学生的专业相关。”
👉🏻 自己创立公司后为自己申请H-1B可以吗?
移民局在H-1B申请页面的Q&A中专门解释了这个问题,我们来一起看看官方的说法。
提问:如果我在一家公司拥有控股权,那这家公司是否可以为我申请H-1B?
回答:如果你在一家公司拥有控股权,即拥有50%以上的股份、或者拥有多数权利,是有可能由这家公司为你申请H-1B的!
符合这种条件的人被称为beneficiary owner,即又是H-1B的申请人同时又是H-1B的受益人。
长期以来移民局在审理一份H-1B申请时,会着重考察这个雇主和雇员的关系是否合规(employer-employee relationships),但移民局在2020年撤销了2010年公布的一项限制类政策备忘录,这条政策备忘录“确定雇主与雇员关系以裁决H-1B申请结果”,正是这条备忘录在2010年到2020年期间会影响这类beneficiary owner的H-1B申请,2020年撤销之后意味着现在beneficiary owner申请H-1B不再受这条限制影响了!